成都C人才公寓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时间:2022-06-26 23:13:4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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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C人才公寓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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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才公寓租售对象为《成都急需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A、B、C、D人才。区(市)县可结合实际工业发展,将其认定的其他高端人才纳入保障范围。
2.与成都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与社会保险缴纳单位必须一致)。
3.在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工作的,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无其他住房优惠政策。
4.在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新津县、大邑县、蒲江县工作,必须在用人单位注册县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未享受当地其他住房优惠政策。
扩展资料:
购买成都人才公寓政策:
1、连续租赁人才公寓5年,考核合格的,可在租赁期满后6个月内申请购买。
2、符合条件的人才与开发建设单位或代理管理单位签订购房合同,享受优惠政策区域,按入住时的市场价格购买,超过优惠政策规定的租赁购买区域,按购买时的市场价格购买。购买时市场价格低于入住时市场价格的,由开发建设单位或代理管理单位委托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3.未申请到期的,必须退出人才公寓或按市场租金继续租赁。原则上续租期不超过3年,不再享受租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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