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夫妻投靠落户问题!
落户手续:
1.户口迁移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进行;
3.但由于各地的政策不尽相同,购置新房未必就能够在新房所在地落户。因此,你应该在咨询新购房所在地公安机关可以办理落户的明确承诺后,依据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向原住所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4.按照第十三条的规定,在三日内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到市内四区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籍服务大厅申请 1、申请;2、户口簿;3、户籍证明;4、《结婚证》;5、无业证明;6、计划生育证明(父母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出具的);7、身边无子女证明;6、退休证;7、父母子女关系证明;8、其他所需证明 夫妻投靠落户所需其他材料及说明: 1、外地一方是城镇居民的须出具户口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失业证或无职业证明;在本市工作的提供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基本养老关系接续卡;系农村居民的,只须户口所在地村委会证明其农业人口身份即可。 6、外地一方为女性的须出具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7、申请人系集体户口的须出具集体户单位同意落户证明; 8、若本地一方户口的户主为其他人,户主须出具同意落户证明; 9、若随迁人员中有子女,须出具出生医学证明或出具注明父母子女关系的户籍证明(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如果子女已成年需出具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男大于22周岁,女大于20周岁的出具);随迁子女系16周岁以上是城镇居民的需出具子女户口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失业证或无职业证明;如在本市有工作的提供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基本养老关系接续卡,可不用出具失业证或失业证明;如为在校学生的,只须学校出具在校证明即可,不必出具失业证明和在本市工作证明;如为农村居民的,只须户口所在地村委会证明其农业人口身份即可,不必出具失业证明和在本市工作证明。 10、再婚后携带子女投靠再婚夫或妻的,应同时提供离婚证明。 11、本地一方为村民的须出具村委会接收证明;
结婚迁户入成都需要那些手续和条件???
农业人口婚迁入户:1、《入户申请表》;2、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薄)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被投靠人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4、结婚证(原件、复印件);5、乡、村、组同意迁入证明(原件)6、16周岁以上人员身份证标准照片2张。7、提供农民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