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购房入户需要哪些证件和手续
申请材料:一、购买商品或二手住房入户
1、由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亲属关系证明(有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入住证明(由入户地派出所或社区居委会或物业管理部门出具)(原件和复印件);
5、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迁入地址不详的提供);
6、一次性付款提供: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发票(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和房管局打印的房屋产权档案摘要(购买二手房的提供)。
按揭购房提供:购房合同、银行按揭公证书、最近6个月银行按揭缴款证明(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房管局打印的房屋产权档案摘要、银行按揭公证书、最近6个月银行按揭缴款证明(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恢复发展扶持居民安居置业的意见》凡在2008年6月15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期间,在我市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含高新区)范围内的所购房屋类型、房屋面积符合《意见》要求的市内外购房者,可享受购房财政补贴。
购房时间界定:新建商品房以网上签约备案时间为准,存量房以受理买卖过户登记时间为准。
市房管局同时特别指出,凡在2008年6月15日前签约备案且在6月15日后撤销备案的商品房,不享受购房补贴。同时,在商品房出售前,开发企业有义务告知(买受人也应主动确认)购买该房屋能否享受购房财政补贴政策。
购房人在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凭房屋所有权证、居民身份证、相关完税凭证等资料到成都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房产分中心购房补贴发放窗口办理领取手续,市房管局将在3个工作日内核实发放。
因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而未在购房补贴政策实施期间领取购房财政补贴资金的购房人,仍可向房管局提出相关申请,市房管局根据申请情况按季度向市财政局申请划拨资金,并定期集中发放。
成都购房入户办理流程第一步准备资料解析
成都购房入户办理流程第一步准备资料解析:
第一步:准备资料:
1、户口薄或户籍证明
2、身份证
3、房产证
4、购房合同(未办房产证者提供)和商品房备案证明(附在购房合同内)
5、房屋信息摘要(市房管局开具)
6、不动产发票(一次性付款提供)
7、借款合同(按揭买房者提供)和还款证明(在贷款银行开具连续六个月还款记录证明)
8、《门牌号证明》
9、《入户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