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户口需要什么手续,从南充转到成都?
你现在户口已经落在南充,可以通过人才引进方式把户口迁到成都。
要先取得成都人事局进入成都联系函,再取得成都公安局准迁证,凭准迁证回南充下户,最后成都上户,整个户口成都才办理完毕。
我结婚安家在成都怎样从南充迁户口过来?
结婚后,要将女方户口迁往男方处,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1)递交申请: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等有效证件,以“夫妻投靠”为由,向男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递交户口迁移申请,开出《户口迁移准迁证》;
(2)迁出户口:带上有效证件和准迁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迁出户口;
(3)落上户口:带上有效证件和户口迁移手续,在规定的期限内在男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落户。
一般迁户口需要几天
办理迁户口要多久
迁户口需要多长时间视具体情况而定,建议咨询户口所在地。一般情况迁户口当天需要1天时间进行申办,而且要对申请的资料进行审核。终根据内部迁户口的程序大概需要1个月才可以完成所有的手续。
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买房户口迁移手续
第一阶段:准备资料办事部门:原籍派出所、房管局、贷款银行等准备材料:
1、户口薄或(户口薄要求首页有省公安局厅章+派出所户籍专用章+承办人签章)或户籍证明(如果户口薄无法提供,则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开具户籍证明)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名字准确,身份证号无误)
3、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购房合同原件原件及复印件(未办房产证者提供)和商品房备案证明(附在购房合同内)
5、房屋信息摘要(市房管局开具)
6、不动产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次性付款提供)
7、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按揭买房者提供)还款证明(在贷款银行开具连续六个月还款记录证明)
8、《门牌号证明》(建议先在小区物管处开具《入住证明》,再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9、填写《入户申请表》
第二阶段:准迁证办理办事部门:成都各个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事项:持准备好的材料,在房屋所在地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办理费用:4元
注:除了房屋所在地区公安局办证中心外,还可以至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限中心城区)
小窍门: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对资料审查稍微松一些,如果在区公安局办证中心无法办理,可以尝试在市公安局办理。
户口迁移到成都怎么办理需要多久
户口迁移到成都怎么办理需要多久
户口是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户口的载体为户籍(户口簿),是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户口迁移到成都怎么办理需要多久相关内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一、户口迁移到成都怎么办理需要多久
一般1个月之内可以办好。
1、凡需要迁移户口的`;必须收当事人提出申请;
2、提供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屋产权证等资料;
3、并经过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是否同意迁移的意见;
4、户口接收地村委或者居委会出具是否同意接收户口的意见;
5、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派出所落户即可。
二、成都市户籍迁移办理流程
第一步:去公安局的户籍登记处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在这之前要准备齐全证件,所有证件的信息必须一致,不得有涂改,有涂改的必须要出具证明,准备的证件有:
1、物业开的入住证明原件;
2、派出所开的门牌号证明原件;
3、房管局打印的产权档案摘要原件;
4、最近6个月银行按揭缴款证明原件;
5、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6、银行按揭公证书(就是合同)原件和复印有还款账号、最后按手印的这两页;
7、户口本原件和复印迁移人的那一页,要同户主印在同一页;
8、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9、爱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0、两本结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11、孩子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12、在办证中心领取并填写《入户申请表》
第二步:回老家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本和那张《准予迁入证明》,然后留下《准予迁入证明》的一半,再给半张《户口迁移证》,把户口本上迁走那页盖个“注销”就完事了。不过,可能每个地方也有不同,先打探清楚了再行动也不迟哈,因为有40天的时间让你办理。
第三步:回到拿《准予迁入证明》的办证中心拿新户口本
需要带上《迁入证明》、《迁移证》、身份证、标准1寸照片一张就可以了,不再需要其他任何证件,现场直接拿新户口本,两分钟不到就能完成。
就此,整个户口迁移完毕,办证费用0元。身份证可以重新办理,也可以不办,因为号码是不变的,只是住址会变化。
;
南充户口迁入成都
按正常的程序,你需到嘉陵区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证明,不需到你老婆村里开证明,然后拿迁出证明到你所属派出所开迁入证明即可。
外地户口迁入成都流程
外地户口迁入成都的流程,具体如下:
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婚迁户口的结婚证、购房入户的(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积分入户的劳动合同、居住证、社保证明;
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一条
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