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集体户口首页借用期限
户口页借出时限最长不得超过15天,超过15天仍需使用的须在成都人才网公共服务平台办理续借手续,每次续借时间不超过15天。
参考链接:;openid=20617067from=singlemessage
要借出集体户口,但委托别人办理,需要什么手续?
近来有许多人都对成都集体户口借出需要满足的手续是怎样规定的比较感兴趣,但其实大多数人对成都集体户口借出需要满足的手续是怎样规定的都不太了解,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
一、成都集体户口借出流程
携带毕业证、身份证、无房证明、教育部学信网上打印的学历证明(均需要原件和复印件2份)在受理的派出所借出。若系代办,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字的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验原件、复印件一份。
二、成都如何才能挂集体户
四种方式落集体户口:
1、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往届都可以);
2、应届专科生;
3、技能人才入户;
4、积分入户。
但是有一个前提,落集体户口的不能在成都有自己的房子。
三、什么是集体户
“集体户”就是“集体户口”,集体户口的意思就是很多人一个户口,通常是单位、学校等等,这种户口是分页的,不是单纯一个户口本,其他性质和普通户口完全一样。
集体户口是一个单位为解决聘用外省市人员户籍的问题,通过向公安机关申请而获得的户籍登记地址。一般一个单位要达到一定的人数规模可以开户,不足的招聘人员的户口集中存放在人才中心或劳动市场。
集体户不同于居民户口。不能与本市的居民户相互迁移。如果离开单位,户口必须转移,如果回外省市,也必须迁回。严格的说是一个介于临时户口与常住居民户口中间的特殊户口。其享有的政策与普通居民一样,但在迁移上受到限制。
集体户口是"双重"管理的"户籍"例如:"学生宿舍""工厂集体宿舍"等.是由单位和派出所共同管理的. 集体户口是指暂时还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或者暂时还没有办理单独立户手续的居民,其户籍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单独立户必须具有固定的住所.
集体户一般由单位设立,为所属职工提供服务,集体户设立单位依据公安机关相关户籍管理制度,可以建立自身的户籍管理制度,所属职工应该按要求遵守,如果员工从单位离职,员工不再享受单位提供给在职职工的集体户服务,并且员工应将户口从集体户迁出。
如果你到外地的单位工作,那么你在没有买房没有这个城市的户口的话,往往会把户口落在单位里,这就是集体户口。
成都集体户户口页到期续借影响使用吗
户口页借出时限最长不得超过15天
,超过15天仍需使用的须在成都人才网公共服务平台办理续借手续,每次续借时间不超过15天。
1、关键看各自单位的具体规定了。原则上借出当天办完事即还。
2、也有碰到借出当天因各种原因没有办成的,也需和借出单位(人)说明情况,并表示还需借用的请求符合规范。
3、借出人是需要承担丢失集体户口的风险的。
成都集体户口页借出流程
成都集体户口页借出流程:
1、登录成都人才公共服务平台户口页借还,填写网上申请;
2、根据系统提示准备所需资料;
3、预约现场办理时间;
4、持业务办理所需资料至系统指派机构办理手续即可。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成都集体户口迁出有什么条件?
1.亲人可以的啊。朋友不行吧!2,可以的,让你们单位出证明!拿着到你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准迁证,拿着回来当地派出所能办到的,哦还要个户籍证明!3这个简单,你拿结婚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准迁证,然后和上面的一样!
成都市集体户口转个人户口怎么办理?
可以。
本人系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人员,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本人及直系亲属在成都市拥有商品房、二手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自建房、自有房等有合法房屋产权的房屋(含未拿到产权证但已经实际入住的按揭购房);
2.工作单位设立集体户口的;
3.人事档案已从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转出的;
步骤如下:
一.在人才中心领取户口页(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
1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注:2. 若身份证遗失,可提供驾照、护照、毕业证等有照片的有效证件原件。
3. 经办人非集体户人员本人的,还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集体户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由集体户人员本人在其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签署"委托***(姓名+身份证号码)办理入户"意见并签名。
二.在公安局办理户口迁移
1.迁移人员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16周岁及以上人员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
2、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及户主居民身份证(入户地已有户口的提供)(原件);
3、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原件);
4、《房屋产权证》(无《房屋产权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及物管开具的入住证明)等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
5、农村地区实际居住证明(入户地住房系农村地区的提供)(原件);
6、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地址不详的提供)(原件);
7、16周岁以上人员提供1张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标准照片。
拓展资料:
1.户口页借出后,持户口页及公安机关要求的其他迁户材料至成都市(或成都市内个人房产所在区域)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迁户。(公安局办证中心联系方式详见《成都市和各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联系方式》)。
2.申请人(经办人)应当对申请登记的信息、材料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如发现申请人(经办人)所提交信息、材料不实,一经查实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业务申办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均可进入成都人才公共服务平台下端 “意见咨询”栏留言,我们将在1个工作日内回复。
4.如党组织关系托管在我中心的集体户人员,户口迁往我市中心城区合法固定住所时,还应将组织关系转出到居住地所在基层党组织。
5.直系亲属含配偶、子女、父母及配偶父母。
参考资料:
成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体户口转个人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