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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离婚了户口迁回原籍 成都户口能迁回原籍吗

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嫁出去离婚后户口可以迁回原籍吗?

离婚后名下没有房产的可以迁回原籍,但原籍本来享有的福利就不一定有了,具体要看当地政策

我跟前夫离婚了,他是四川省的我是广东的,现在户口在他老家迁不回去?为什么

可以迁回去的,只是你的方法、程序不对。

由于离婚引起的分户、迁户问题,可以带离婚证、本人身份证还有户口本,去当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如在当地有合法固定住所或有直系亲属,应将户口迁到固定住所或直系亲属处。如果没有,则可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经责任区民警调查核实后,将户口挂靠在街道集体户。

离婚分户要交的材料:

去派出所办理离婚分户、迁户手续时需要带以下材料:

1、本人离婚分户申请书;

2、单位(村居、小区)证明;

3、结婚证、户口簿、房产证、宅基地使用证等有关证件。

男方是农村户口,因买房迁入城市,现在离婚,房产归女方,男方户口还可以迁回农村吗?

你本来是农村的,因买房迁入城市,现在离婚了,想迁回原籍农村,这个是不可以的。

农村户口在买房子时迁出了,一般情况是这里下了户口,迁至城市里上了户口,之后村上,组上就回将你原来的承包地等涉及到你户口关系的都收回了。你迁回去已无任何意义,村组没有接收你的理由,所以不可以再迁回去了。

这种情况的处理方式是把你的户口划入当地的大集体挂靠,这种大集体挂靠的比较多,也是专门解决你这类问题的,具体操作,你去咨询一下公安户政管理处就知道了。另一个最方便的办法是网上(微信)搜索微户政,如成都市就有成都公安微户政,里面就可以咨询和解决很多相关户口方面的问题,少跑路且准确。

关于户籍制度管理问题,有些地方有特殊的政策,看看你是否适用于那种范围的户口问题,直接找户籍管理最好。

离婚后户口能迁回原籍成都郫县吗? 本人在外地登记结婚,现已离婚,继承父亲安置房一套约四十平方(郫县

首先,由于各地户籍政策的不同,关于当事人在离婚后的户口问题,没有准确和细化的规定。当事人,应该根据自己的状况结合当地的户籍政策想办法。

其次,从原则上讲,双方在离婚后,户口在一个户口本上会有很多不便,当事人有权利选择分户或者将户口迁出。但是,这种权利并不是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必须符合迁入地的户籍政策。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再次,公安机关作为户籍的管理机关,当事人有权直接到公安机关了解户籍政策,公安机关有告知的义务。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我结婚6年,我是外地人,老公是成都人,现在有个娃娃,如果离婚后我的户口是迁回原籍呢还是能留在成都呢?

户籍在成都就要成都生活才好,如果要到原籍那生活就建议迁回原籍

户口迁回娘家的条件

此类属于户口迁移亲属投靠类。

一、条件如下:

(1)新生婴儿入户的:婴儿出生医学证明书;婴儿父母身份证或户口簿;婴儿父母的结婚证书;准生证或生育证(其中: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应出具征收社会抚养费凭证)。

(2)夫妻投靠入户:被投靠人申请、身份证或户口簿;接收单位证明;结婚证书;夫妻双方身份证或户口薄;拟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和随迁人员的户或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

(3)父母子女投靠入户:被投靠人申请、身份证或户口簿;接收单位证明;投靠人户籍证明和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夫妻同时迁入的还应出具结婚证书;已达到法定婚龄的子女投靠父母,还应出具婚姻登记机关的未婚证明。

(4)近亲属投靠:出具法定监护(抚养)人丧失抚养能力或病故伤亡证明和与被投靠人确立监护(抚养)关系的公证书。

二、分类如下:

1、市内迁入

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市外迁出

办理市内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

(2)农业人口迁出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入户的证明。

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外省市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准迁证;

(3)因大、中专院校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应出示相应的证明。

扩展资料:

户口迁移所需材料

如果是普通百姓,则需要:

一、需要提供的审核证明材料,有以下几种情况:

1、夫妻投靠入户: 申请人的书面报告 、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结婚证》

2、父母投靠子女入户:申请人的书面报告、申请人和所投靠子女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3、子女投靠父(或母)入户:申请人的书面报告、子女和父(或母)的《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二、迁移户口的程序:

1、只要原籍居民或村民委员会同意接纳你入户,并且与你签订接收协议或出具接收证明;

2、持接收协议(证明)与本人身份证到原籍派出所开具同意接受户口的准迁证;

3、持准迁证到你现在户籍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出户口的迁移证;

4、持迁移证、身份证再回到原籍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户口迁移

参考资料: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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