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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落户前房主没迁出 成都户口平迁没有房产证

原房主户口不迁出,可否迁入户口

不能,迁移户口采取的是自愿原则,如果原房主不迁移户口,相关部门是无法干涉的。而且,目前户口和房屋产权是分开管理的,户口归公安机关管辖,产权纠纷才能够通过法院来处理。

目前没有法律规定卖房者必须迁出户口,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户口迁出时间、违约情形等,可以以对方违约为由到法院起诉,要求法院认定卖房人违约,并主张损失和违约金。

一般二手房交易中,在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中有对卖方迁户的明确约定,如果不在约定的时间内办理户口迁出,要承担违约责任,除非事先征得购房者同意。

(1)买方同意卖方不迁出:提前征得买方同意可以继续将户口留在房屋中,但也需要签署一份买方同意不迁户的《补充协议》,以免后期出现纠纷。实际生活中,这种情况并不常见;

(2)买方不同意卖方不迁户:这种情况卖方如果不迁出户口,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就涉及违约了,需要根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原房主户口不迁走影响我落户吗

房屋买卖过程中,原房主拒绝迁出户口,并不影响新房主在该房屋处重新落户。按照户籍管理的基本原则,一套房屋原则上应该只立一个户口,但一个户口中可以有多名成员。原户主拒绝迁出户口的情形并严重影响新房主的户口迁入工作,目前可行的操作办法为:如原房主拒绝将户口迁出,则新房主可就该房屋重新申请一个户口,原房主的户口在户籍系统里会显示空挂,从而解决新房主的落户问题。若想解决可采取协商或起诉的方式。可以诉其违约。《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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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原户主户口没迁走怎么办

法律分析:若原户主迟迟不愿迁出户口,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解决:1、买方凭产权证和房屋买卖合同,到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后将户口簿上的户主直接更换为买方原业主的户籍仍然保留,但不再是户主,变成挂靠户。2、原业主凭户口簿和房屋买卖合同,申请将户口迁到社区集体户上。但是这需要原业主本人配合办理,因为目前公安机关还不能强制迁移户口。卖房人如果无法及时从房屋内的户口迁出,将导致购房人无法在所购房屋内落户的情况发生。由于在实践操作中购房人难通过公安机关或法院将原户口强制迁出,将自己户口迁入。在此情况下,对于买方来说,最好的方式就是通过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或解除合同以减轻自己的损失。不管户口是否在老楼房所在地,只要有房产证就必须得到搬迁的相应补偿:分房或给钱。其次,要想进户口就必须有房主的户口后才能迁入其他人员户口。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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