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迁移户口流程
这种成都迁移户口流程还是找个空闲的时间慢慢解决的好,不要太赶,然后走不完流程,具体为:1.要到物业开个入住证明,还要拿到金泉派出所找个警官盖章;2.拿着购房合同到西岭售楼部打印个摘要;3.填张表(一式两份,我的是在金牛区公安局办证中心领的);4.拿上1、2、3的东西和要迁入的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之类的到金牛区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领户口本(申请人为成都市户口的)、准迁证(原来户口在外地的,拿着准迁证到户口所在地办户口迁出,我家的除了申请人之外其它的户口都在外地,不知其它人也都是成都户口的如何处理);5.拿着已有的材料再到金牛区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入户,当时就可以办好入户,同时可以照身份证;6.照身份证的一个月左右到金泉派出所拿身份证。【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成都市户口迁移问题
楼主,我补充上面的吧,你的迁移证过期了吗?看看,否则你只有回你学校当地的派出所补办迁移证,而且只能补办一次,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户口迁移须知
2006-09-28 16:59:28
一、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户口由学校迁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及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迁移证》办理入户手续。
二、户口不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就可将户口由原籍直接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凭《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直接办理《户口迁移证》,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不需发《准予迁入证明》。
三、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的,公安机关凭毕业生本人的毕业证和《户口迁移证》办理恢复户口手续。
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离开学校时,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暂缓2年就业。暂缓就业毕业生的户口可继续保留在学校2年。毕业生在暂缓就业期间落实工作单位的,公安机关凭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暂缓就业毕业生,在暂缓期满后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将户口迁回原户口迁出地。
五、户口在学校的原农业户口性质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并要求恢复农业户口性质的,可予办理。为妥善处理好“非转农”后出现的问题,事先应征求申请“农业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或村委会意见。
六、入学时未将户口办理“农转非”手续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后,在办理户口迁出时,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在为其办理“农转非”手续后,以“非农业”户口性质迁出。
七、户口在学校的本省生源毕业生,未落实工作,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其父母户口已迁移到本省其他地区的,可直接将户口迁至其父母户口所在地;如果父母一方还在原籍居住的,该毕业生的户口仍应迁回原籍。
八、已领取《迁移证》将户口迁回原籍的毕业生,因故一直未办理落户手续,迁入地公安机关问明情况后,凭原《迁移证》恢复户口;已领取《迁移证》将户口迁往异地,因故一直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按有关管理规定办理。
九、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分配工作后,人事部门不再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分配报到证》。公安机关凭下列毕业生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1、被机关录用的,提供地级以上市政府人事部门签发的《录用通知书》。
2、被事业单位(不含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不要财政拨付任何经费的事业单位)聘(录)用的,提供政府人事部门签发的《事业单位聘(录)用毕业生通知书》。
3、被企业(含各种所有制企业)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不要财政拨付任何经费的事业单位接收的,提供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签发的《毕业生就业通知书》。
成都户口迁入条件2023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成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立足提升超大城市竞争力和全国创新人才高地的定位,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相关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非本市户籍中国公民申请入户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符合以下国家规定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
(一)调动、安置、招录、引进人员
1.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公选、公招、录用、调动到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和通过聘任制公务员公开招聘到本市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工作的。
2.中央、本省在蓉机关、事闭册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按权限调动、招录到本市工作的。
3.本省、市老干部工作部门批准安置的离休干部。
4.因参加工作或工作调动将户口迁出,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本市游态亩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离退休人员。
5.在蓉全日制普通高校当年统招就读的学生。
6.原本市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7.在本市各类用人单位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专毕业生。
8.博士后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9.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确定的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二)军队安置、家属随军人员
1.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及其随调随迁配偶、子女。
2.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军队退役士兵。
3.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随军家属。
4.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及其配偶和子女。
(三)投靠、收养人员
1.与本市人员结婚满3年的。
2.未成年人投靠父亲或母亲的。
3.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需投靠本市成年子女的。
4.被本市户籍人员依法收养的未成年人。
5.父母因工作调动到青藏高原地区,未成年子女因不适应高原气候无法随身抚养,需迁回父母原户籍地由本市直系亲属抚养的。投靠、收养申请入户的,应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
(四)国(境)外来蓉定居人员
1.未取得外国国籍或永久居留权,回国恢复户口的原本市户籍人员。
2.取得《华侨回国定居证》的华侨。
3.取得《批准定居港澳地区的原内地居民回内地定居通知书》的港、澳地区居民,取得《批准定居通知书》和《台湾居民定居证》的台湾地区居民。
4.外国人取得中国国籍的。
(五)原户籍在本市的刑满释放人员,可申请恢复户口。
第四条 符合以下我市人才引进条件之一的人员,经相关部门认定,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
(一)4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申请迁入本市;35周岁以下的普通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毕业生可申请迁入成都东部新区、近郊区。(含境外取得同等学历的人员)
(二)“蓉城人才绿卡”持卡人。
(三)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2年以上的技能人才;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1年以上的4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
(四)其他符合我市人才引进和激励相关政策的人员。
第五条 取得积分入户资格的人员,按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相关规定,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
第六条 市公安局负责统筹协调户籍迁入服务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实施细则。
组织部门负责深入实施人才引进发展战略,制定引进人才方向及实施规范。
市人社局负责办理高校毕业生学历入户、技能、专业技术人才的入户和认证工作,配合做好户籍神森迁入相关工作。
其他涉及部门(市退役军人局、市委老干部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政府侨办等部门及其分支机构、派出机构)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审核及服务管理相关工作。
第七条 申请人不得伪造、编造或者使用伪造、编造、虚假的申请材料,不得做出虚假承诺,一经查实,取消当次申请资格;已办理入户的,予以注销,退回原籍。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八条 本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原有户籍迁入登记管理政策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在成都读大学可以把户口迁到成都吗
法律分析:可以。学生都要把户口从原藉转入学校的,方便毕业时转入工作地点。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