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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外地户口可以上牌嘛 外地户口成都购车上牌政策

上成都车牌需要什么条件

1.成都的车牌号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持有成都市户籍;2.持有成都市工作居住证;3.持有有效的成都市暂住证,在本市缴纳社保和个税。

2.成都车牌号前需要准备的资料如下: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车辆合格证原件;3.交通保险单和商业保险;4.购车发票;5.购车资格证明;6.注册的原件。

3.车牌号是在法定机关登记的允许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合法标志。它是识别车辆身份的号码,悬挂在机动车的特定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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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想上成都的车牌,但没有居住证有没有别的办法可以上牌

没有的,居住、暂住证明是暂住地车辆登记上牌的法定条件,只能依法办理补齐居住、暂住证明。

一、国务院颁布的《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63号)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对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明确可以依照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故目前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的公民办理的相关证件均为居住证,非暂住证。

二、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24号)的规定,办理机动车相关业务时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其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按相关规定,车管窗口对应持居住证办理车驾管业务的,必须审核和拍摄居住证原件并收存居住证复印件。应在办理了居住证后持其居住证原件及其它相关手续办理新车的注册登记业务。

扩展资料:

申请注册登记需要的相关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3、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4、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5、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6、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外地户口在成都买车上牌问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动车登记规定

外地户口成都车牌要什么手续

第一步,办理成都市居住证(最好办郊县地区的,这样5路1桥的费用会低几百块)。

第二步,带上居住证、身份证、车辆购置税证、登记证书、行驶证开上车去车管所办理即可上川A车牌。

注:只要你有成都市居住证,买车时可以直接找车辆经销商为你代办川A车牌上牌。

买车,不是成都户口,想上成都牌照,该怎么做?

不是成都户口想买车上成都牌照,可以去办一个暂住证,然后就可以办理成都牌照了。

办理《暂住证》

(一)办理对象:

常住户口不在本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以下简称五城区)而到五城区

或者常住户口不在本市其他区(市)县的乡、镇而到这些乡、镇居住的人员。

(二)办理条件:

暂住人口需要暂住7日以上的,应当在到达暂住地之日起7日内持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

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设立的暂住人口登记站(点)办理暂住登记。年满16周岁,拟暂住1月以

上的务工经商人员,在申报暂住登记的同时,应当持近期免冠照片两张,经审核同意后,办理

《暂住证》。

(三)办理手续:

1、本人身份证

2、免冠照片两张(彩色、黑白均可)

3、暂住地证明

(四)办理时限:

1、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IC卡暂住证(含居住证)制发证时限为4个工作日。其他区、市、县

为10个工作日。

2、全市范围内IC卡暂住证(含居住证)启动快证业务,2个工作日内领证。申请人因个人特殊

原因需要制作快证的,在派出所办证窗口受理后,向受理人提出快证申请,申请人于受理后次

日下午前往市公安局办证中心(正府街38号第14号窗口),凭领证通知单领证。

(五)收费标准:

成都市IC卡暂住证工本费:20元/证(卡);暂住证登记项目需变更、更正的按10元/证(卡)

收取。

(六)办理地点:

暂住地派出所。

成都没有居住证能给新车上牌吗

成都没有居住证不能给新车上牌,成都上牌所需材料如下: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其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2、机动车的来历证明原件;

3、国产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原件;进口机动车《货物进口证明书》原件;海关监管机动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原件;

4、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免税凭证原件;

5、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原件;原件丢失的,提交加盖保险公司印章的其他任一联复印件;

6、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原件;

7、属于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的,还应当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车辆使用性质的证明原件;

8、属于加装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的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还应当提供操纵辅助装置加装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9、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原件;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11、属于代理人申请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12、若提交资料中出具第4、5、6项的部门已与公安部门联网,可不再提供相应的纸质凭证。

扩展资料

《机动车登记规定》中规定: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三)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机动车不符的;

(四)机动车未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或者未经国家进口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进口的;

(五)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的数据不符的;

(六)机动车的型号、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或者有关技术数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

(七)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八)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九)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十)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第五十八条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撤销机动车登记;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登记。对涉嫌走私、盗抢的机动车,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办理补、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等业务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一条 交通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聘用人员予以解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确认机动车和审查证明、凭证的;

(二)故意刁难,拖延或者拒绝办理机动车登记的;

(三)违反本规定增加机动车登记条件或者提交的证明、凭证的;

(四)违反本规定第五十三条的规定,采用其他方式确定机动车号牌号码的;

(五)违反规定跨行政辖区办理机动车登记和业务的;

(六)超越职权进入计算机登记系统办理机动车登记和业务,或者不按规定使用机动车登记系统办理登记和业务的;

(七)向他人泄漏、传播计算机登记系统密码,造成系统数据被篡改、丢失或者破坏的;

(八)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九)强令车辆管理所违反本规定办理机动车登记的。

参考资料来源:四川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互联网交通安全服务管理平台-窗口办事指南-成都-机动车注册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

非成都户口在成都买车上牌可以吗

如果是非成都户口在成都买车上牌是不可以的,没有成都户口是不能上牌照的,需要提前办理居住证,然后再办理申请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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