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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落户政策细则
重庆落户政策细则
1、在都市功能核心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在渝参加社会保险年限达到对应务工经商年限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年老父母(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下同)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1)务工5年以上;
(2)在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务工3年以上;
(3)2年以上。
2、在都市功能拓展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在渝参加社会保险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年老父母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1)务工3年以上;
(2)在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务工2年以上;
(3)户口所在地属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在都市功能拓展区务工的;
(4)的。
3、在城市发展新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在渝参加社会保险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年老父母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1)务工2年以上;
(2)户口所在地属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在城市发展新区务工的;
(3)的。
4、在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在渝参加社会保险年限达到对应务工经商年限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年老父母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1)务工3年以上;
(2)在市级以上工业园区企业务工1年以上;
(3)1年以上。
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内的居民在本功能区域内务工经商的,不受上述年限限制。
5、直系亲属投靠户口迁移是指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的户口迁移。
6、夫妻投靠按自愿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现役军人的配偶,可在军人入伍前户口所在地父母处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7、未成年子女可自愿申请投靠父亲或母亲登记常住户口。
本市籍成年子女与城镇地区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的,可申请投靠父母登记常住户口。
8、年老父母可申请投靠成年子女登记常住户口。退休人员以及本市籍居民投靠城镇地区成年子女的,不受年龄限制。
9、重庆市引进的专家、学者、留学回国人员以及在重庆市就业的专科或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10、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先进个人、劳动模范,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11、受到本市各级人民政府表彰并获得称号的农民工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12、学生户口迁移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以及技工学校的学生入学、毕业、转学、退学涉及的户口迁移。
13、新生入学时可自愿选择将户口迁往学校集体户。
14、应届专科以上和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在渝就业的,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本市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未就业的,户口可在学校学生集体户保留2年。2年后仍未就业的,应迁回原籍。
15、已在学校学生集体户落户的,转学时户口应迁往新就读学校学生集体户;退学时,户口应迁回原籍。
16、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屋且实际居住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17、录用、调任、转任公务员以及机关事业单位聘用、调动的在编工作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18、经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随军军人家属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19、因高山生态扶贫、地质灾害避险、水利建设等搬迁安置的本市籍居民,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20、在户口所在区县(自治县)城镇地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本市籍居民,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2019年重庆户口迁移政策
重庆户口迁移政策
重庆市公安局近日公布六项户口迁移便民新政策,意味着被市民俗称为“黑娃”的户口问题可以解决了。
同时,新规定放宽了投靠入户政策,夫妻投靠不受婚龄限制。
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可以申请投靠子女入户。其中退休投靠子女入户不受年龄和身边无子女限制,只要实际居住,均可办理户口迁移。
16周岁以下(在校生不超过19周岁)的子女,可解决随父落户的问题,学龄前儿童优先予以解决。新生婴儿入户,可自愿选择随父或随母登记常住户口。
科技人才享受“来去自由”的政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留学回国以及从市外引进的专业技术人员,只要在渝有合法固定住所,允许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常住地入户。
1.按照户籍管理的实际居住地原则。
2.重庆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规范我市高校中专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户口管理的通知》规定,对已就业毕业生实行户口自由迁移:
1).有合法固定住所的,迁入实际居住地入户;
2).就业单位有集体户的,迁入其单位集体户入户;
3).在渝有直系亲属的,投靠直系亲属处入户;
4).不具备上述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在市社会人才集体户入户(入户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华新街213号),或投靠在渝具有城镇居民户口的亲属处入户。
3.《重庆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规范我市高校中专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户口管理的通知》(渝公户[2004]37号)规定:已就业毕业生,户口不再保存原就读学校的,毕业生就业单位有集体户的,可直接申请迁入其单位集体户入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迁入实际居住地入户;在渝有直系亲属的,可申请投靠直系亲属处入户;高校毕业生可申请在市社会人才集体户及学校所在地或就业地社会人才集体户入户,也可申请投靠在渝具有城镇居民户口的亲属处入户;中专校毕业生可申请在学校所在地、就业所在地社会人才集体户入户,也可申请在市社会劳动力集体户入户。
青岛户口迁移政策
一些朋友在迁移户口时对户口相关一脸迷茫,不知何去何从,于是问及亲戚好友、问及派出所户籍警,得到的答复也不一样,有时候准备好了资料但在办理的时候又被告知缺东少西,无奈的同时又浪费了宝贵的时间,这里我们罗列出经常遇到的一些青岛市户口迁移的情况,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到有需要的朋友。
跨所迁移入户的:
须持迁出地和迁入地户口簿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然后持迁移证号码和迁入地户口簿、身份证照片一张(黑白大头照)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跨所迁入立户:
须先持房产证和住房证明到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微机门牌编号手续,然后持迁出地户口簿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再持迁移证号码,迁入地房产证或住房证明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立户手续(借住、临时房、租赁房及未成年人不得立户)。
注意:迁入人需办身份证的应交身份照片二张,需办身份证快证的应交照片四张。
因农转农、非转农市区迁移的:须持市局、分局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准移证),迁移证号,入户地户口簿,本人居民身份证,身份证大头照片一张到入户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手续。需办理身份证的,交身份证照片二章,需办理身份证快证的交身份证照片四张。
跨所户口迁出:
须持迁入地和迁出地户口簿到迁出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跨所迁出立户的:
须先持迁入地房产证或住房证明到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微机门牌编号手续,然后持迁出地户口簿到迁出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派出所所内户口移居:
须持双方户口簿和移出人身份证照片一张(16岁以上移出人员均须交照片),到派出所办理所内移居手续;立户的须持迁出地户口簿和迁入地房产证或住房证明办理户口所内移居手续(16岁以上迁移人员须交身份证照片一张)。
所内移居需办理身份证的交身份证大头照片二张,需办理身份证快证的交身份证照片四张。
户口市外迁入入户:
购房、投靠亲属、调动、投资纳税、大专以上学历毕业未分配人员,农转农投亲,非转农投亲市外迁入入户:须凭市局、分局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毕业生持迁移证未入户的凭分局审批手续),迁移证,迁入人身份证(指16岁以上迁入人员)和居民身份证大头照片二张(指16岁以上迁入人员)到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手续,办理入户手续时需收缴原身份证(也可在回执上注明交旧换新,领新证时交回旧身份证),同时办理身份证换发手续。市外迁入人身份证丢失的办理身份证补领手续。需办理身份证快证或临时身份证的交身份证照片四张。
招生入户:
因招生迁入学校集体户口的,须持招生手续,学生迁移证,身份证,身份证大头黑白照片二张,到入户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手续。
毕业生分配入户:
派出所户籍室只办理毕业生分配入户,入户时凭省、市教委或省、市大分办、劳动局(技校生)毕业生分配《就业报到证》或《派遣报到证》,单位接受证明,入户地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和身份证大头照片二张到入户地派出所户籍室按市外迁入办理入户手续,需办理身份证快证的交身份证照片四张。
本市生源毕业不参与分配回郑入户:
须持原迁出地派出所户口迁出证明,学校不分配证明,毕业证,身份证,迁移证,身份证大头照片二张,到入户地派出所户籍室按市外迁入办理入户手续(入户地须是该毕业生直系亲属家中)。
农业户口考入大中专院校要求就地农转非的:
须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和原件),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照片一张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就地农转非手续。
农业户口学生毕业分配要求农转非的:
须持省、市教委或省、市大分办、劳动局(技校生)签发的《就业报到证》或《派遣报到证》,单位接受证明,本人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和身份证大头照片一张到户口所在地办理就地农转非手续。需迁往市区的,就地农转非后移出。
(农业户口就地农转非的,每月月底应将数字和手续报分局审核)
重庆市落户政策2022
重庆市落户政策2022如下:
1、户口从本市其他区县迁入的,经拟入户所在地派出所审查符合迁移条件的直接实行网上迁移,不需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
2、户口从重庆市外迁入的,凭原迁出地公安机关签发的《迁移证》、本人《居民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
3、以下情况条件放宽:
(1)务工经商落户:放宽在主城都市区的主城区务工经商类落户条件,将务工及社保年限由最高5年统一放宽到3年、投资创业年限由2年放宽到1年;取消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投资创业落户1年以上的年限限制,不再作年限要求;取消“一区两群”各区域内跨区(县)务工经商落户年限限制,实现户口通迁。
(2)人才落户:拓宽范围,在原引进的专家、学者、留学回国人员以及在本市就业的专科或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人员基础上,将在重庆市就业的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人员一并纳入人才落户类,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均可申请落户。
(3)学生落户:取消本市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时间限制,保障农村升学学生到城镇落户应落尽落,将原申请落户只能在入学当学期办理,宽延至在校就学期间均可申请办理。
(4)国有企业职工落户:对其迁移登记统一进行规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重庆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手续
重庆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手续
重庆户口迁移都有什么手续?户口迁入和迁出是不同的,接下来由我为大家整理出重庆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手续,希望大家喜欢!
办理户口迁入
1、条件:
1、户口从本市其他区县迁入的,经拟入户所在地派出所审查符合迁移条件的直接实行网上迁移,不需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
3、户口从重庆市外迁入的,凭原迁出地公安机关签发的《迁移证》、本人《居民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
2、办理流程:
凡符合政策规定,证明材料齐全的下列户口迁入事项,由派出所户籍窗口民警当场办理:
1、持《迁移证》的户口迁入;
2、公民回国(入境)定居恢复户口;
3、公民复员、退伍、转业、离退休军人回原籍落户;
4、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回原籍落户;
5、大学中专学生毕业和退学、开除、毕业回原籍入城镇居民户;
6、主城区内夫妻投靠、父母与子女相互投靠(涉及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随父随母迁移的除外)及因购买商品房、单位分房迁移入城镇居民户。
下列户口迁入事项,由分局审批:
1、因收养申请子女从市外迁移入户和无收养证申请收养子女入户登记;
2、被注销户口后申请恢复;
3、补登、补录及年满16周岁无户口人员落户;
4、现役军人家属随军由市外迁移入户;
5、因征用农村土地户口“农转非”;
6、已下达《建设用地预办通知》或《土地征收批复》的征地开发地区的入户、分户;
7、重庆市外迁入的;
8、主城区外迁入主城区入户的(本市户籍“三投靠”及购房入城镇居民户的`除外);
9、原市外户籍的复员、退伍、转业、离退休军人来渝安置落户;
10、原市外户籍的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来渝落户;
11、监外执行罪犯户口迁移;
12、分局、区县(自治县)局认为需要由其审批的其它户口事项。
派出所审批的户口事项:
除上述两条外的其他户口迁入事项由派出所审批。
3、办理时限:
由派出所户籍窗口当场办理的,符合政策,证明材料齐全的,由派出所户籍窗口民警当场办结。由派出所审批的户口事项,主城区内涉及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随父随母移居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他的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办结(需到辖区外调查的除外)。由分局、区县(自治县)局审批的户口事项,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并上报分局、区县(自治县)局,分局、区县(自治县)局审查后,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需到辖区外调查的除外)。派出所自接到上级公安机关的审批决定之日起,在2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4、办理部门:
拟入户所在地派出所。
办理户口迁出
1、条件和办理流程:
1、户口在本市内迁移的,经拟入户所在地派出所审查符合迁移条件的直接实行网上迁移,不需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
2、大中专新生自愿将户口迁出往学校的,凭《学校录取通知书》、本人的《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
3、第2条之外,其他欲迁往重庆市外的,凭拟入户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准迁证》、本人《居民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
2、办理时限:
符合政策,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
3、办理部门:
拟迁出户口的所在地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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