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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积分入学怎么算积分
成都居住证积分入学计算方法
自申请当年的5月1日上溯12个月,申请人积分达15分及以上(其中“稳定职业指标”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10分;“居住引导指标”拥有本市合法稳定住所,在该区域连续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但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其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由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一、稳定职业指标
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截止申请日上月底上溯计算,按月连续不间断缴费满12个月的,分别积10分。
二、居住引导指标
申请人拥有合法自有住房或办理租赁登记的住房,连续居住按5分/年累积计算。截止申请日上月底上溯计算,申请人连续在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中同一区行政范围内居住的,按2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10分,不满1年不得分;在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中同一县(市)行政范围内居住的,按4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20分,不满1年不得分;在成都东部新区居住的,按6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30分,不满1年不得分。
1.本条中自有住房是指在申请日前,在本市范围内登记、备案并交付使用的住房,包括:
(1)申请人本人或配偶单独所有的住房;
(2)申请人(包括配偶)与他人共有产权的住房。
2.本条中租赁登记的住房是指在申请日前,申请人(包括配偶)单独承租或与他人共同承租的三类住房:
(1)已办理租赁备案的住房;
(2)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
(3)承租的国有直管公房。
3.本条中连续居住的认定以办理本市居住证时间为准,申请人在本市实际居住且连续办理了居住证的,截止申请日上月底,按5分/年累积计算。
4.居住区域的认定以申请人当前办理居住证的地址为准。
郫都区申请积分入学在哪里办理
法律主观:
近来有许多人都对成都市郫都区外地子女积分入学办理需要哪些手续比较感兴趣,但其实大多数人对成都市郫都区外地子女积分入学办理需要哪些手续都不太了解,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一、办理流程第一步:准备材料(根据“提交资料”规定,申请人 4月底前准备好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第二步:材料初审阶段(5月份的工作日,申请人将材料送到各街道的登记点进行申请登记和初审)。第三步:材料复核阶段(6月,由各职能部门对初审材料进行复审)。第四步:发放通知书(7月第三周工作日,各登记点对通过审核人员发放《成都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第五步:学校报到(8月第四周的工作日,通过审核人员持《成都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户口簿、《原学校就读证明》到安排的学校报到,完善入学手续)。二、所需材料 1.材料入学(1)流动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随迁子女在郫都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应于 5月份的工作日向居住地所在街道办文教部门提出入学申请,填报《成都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①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成都市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②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③申请人与郫都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郫都区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材料);④截止 2019年 5月 31日,申请人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 12个月的清单(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⑤截止 2019年 5月 31日,申请人已在郫都区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材料;⑥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须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证明。 2.积分入学积分达到 11分及以上(具体要求是:其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 10分,合法稳定居住指标或累计居住指标不低于 1分)但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其随迁子女在郫都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应于 5月份的工作日向居住地所在街道办文教部门提出入学申请,填报《成都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①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成都市居住证》;②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③申请人的居住证积分信息;④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须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证明。上面的内容就是小编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对成都市郫都区外地子女积分入学办理需要哪些手续做出了详细介绍。如果您对以上内容有疑问,可以咨询相关网站或者部门!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