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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最新落户政策公布
成都最新的落户政策公布,要求申请人需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需在成都有连续两年缴纳社保或个税记录。同时,还需满足一定的技术或创新需求,且人才和其配偶及子女可享受相应的服务保障。
近日,成都市最新的落户政策正式公布,该政策力图优化营商环境,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来成都发展。根据政策规定,申请人需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申请成都的户籍,具体要求如下:一、学历条件:申请人需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学历需与当前从事的职业相符。二、社保/个税条件:申请人需在成都市有连续两年以上的社保或个税记录,且社保/个税缴纳金额需满足规定标准。三、技术或创新条件:申请人需符合成都市的技术或创新需求,其中技术条件包括高端技术人才、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等,创新条件包括高端创业人才、创新创业团队、高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等。四、其他条件:申请人需无不良信用记录,且无违法犯罪行为记录。此外,在获得成都的户籍后,人才及其配偶及子女可享受相应的服务保障,包括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如何申请成都户籍?具体申请流程还需等待成都市相关部门的具体规定,但一般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和缴纳相关的费用。有关成都落户政策的最新动态和具体申请流程,建议关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官方网站和公众号,或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或律师事务所。
成都最新的落户政策为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来成都发展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福利。但同时也对申请人的资质和条件提出了较高的要求,需满足学历、社保/个税、技术或创新等条件,且需提供相关的材料证明,并按照规定流程进行申请。
【法律依据】:
《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符合以下国家规定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
成都高新区人才认定条件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所在企业工商注册地址及税收关系均在成都高新区,且申报人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完税证明、社保缴纳单位须一致。
(二)本申报通知中“创始人”指申报时企业工商备案章程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创业人才,“核心管理人员”指企业副总及以上高管。凡申报创始人(持股比例不低于5%)和企业核心管理人员(副总及以上高管)方向的,每家企业累计限报3人。
二、分类标准
温馨提示:关于ABCD类人才部分认定方向调整的说明:
一、B类方向三:
对瞪羚企业或上市企业通过后期股权变更达到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新增股东进行人才认定时,瞪羚企业须为高新区“上规入库”企业,其原始股东认定条件不变。
二、C类方向二:
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种子期雏鹰企业通过后期股权变更达到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新增股东进行人才认定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须为高新区“上规入库”企业,种子期雏鹰企业须达到“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或累计获得股权融资不低于500万元”标准,其原始股东认定条件不变。
三、D类方向二:对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库入库企业股东进行人才认定时,企业须达到“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或累计获得股权融资不低于500万元”标准。
四、D类方向四:在原有专业技能人才证书的基础上,将获得专业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证书的人才同时纳入认定范围。
五、A、B、C三类就业方向的人才,须提供12个月连续社保缴纳证明。
■(一)A类人才
●方向一: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A类标准且在成都高新区创新创业的人才。
●方向二:曾在世界500强企业担任高级副总裁及以上高管且在成都高新区创办企业的人才(持股比例不低于5%)。
●方向三:成都高新区认定的平台生态型龙头企业、独角兽企业的创始人(持股比例不低于5%)。
●方向四:在高新区自主创业,为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年度研发经费投入1亿元以上或年纳税2亿元以上或年度销售收入30亿元以上或年度固定资产投资10亿元以上)的科技创新型企业的创始人和核心管理人员。
■(二)B类人才
●方向一: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B类标准且在成都高新区创新创业的人才。
●方向二:在全球排名前200名高校、国内双一流高校担任教授或研究员,且在成都高新区创办企业的人才(持股比例不低于5%)。
●方向三:成都高新区认定的瞪羚企业或已上市(不含新三板)科技创新型企业的创始人(持股比例不低于5%)。
●方向四:近三年在成都高新区开展科技创新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年度销售收入达到较大规模(5000万元以上)的科技创新产品的研发或管理人员(每家企业累计限报3项产品,每项产品限报3人,管理人员须为部门经理及以上职务)。
●方向五:在高新区自主创业,为成都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年度研发经费投入5000万元以上或年纳税1亿元以上或年度销售收入15亿元以上或年度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以上)的科技创新型企业的创始人和核心管理人员。
■(三)C类人才
●方向一: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C类标准且在成都高新区创新创业的人才。
●方向二:经认定的种子期雏鹰企业、高层次“四派人才”企业和从成都高新区申报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创始人(持股比例不低于5%)。
●方向三:近三年在成都高新区开展科技创新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年度销售收入达到一定规模(3000万元以上)的科技创新产品的研发或管理人员(每家企业累计限报3项产品,每项产品限报3人,管理人员须为部门经理及以上职务)。
●方向四:在高新区自主创业,为成都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一定贡献(年度研发经费投入2000万元以上或年纳税5000万元以上或年度销售收入7亿元以上或年度固定资产投资2亿元以上)的科技创新型企业的创始人和核心管理人员。
●方向五:在成都高新区落户的世界500强企业、平台生态型龙头企业、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已上市(不含新三板)科技创新型企业副总及以上高管。
■(四)D类人才
●方向一: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D类标准且在成都高新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才。
●方向二: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库入库企业的创始人(持股比例不低于5%)。
●方向三:在未来科技城、国际生物城、高新西区范围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
●方向四:在成都高新区企业工作,且年工资薪金不低于20万元人民币的专业技能人才。
成都人才购房资格条件
成都人才购房资格条件一、高端人才。成都作为人才可以享受一些先期购房的资格条件,但是对于人才也有限制。比如,如果是因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或者有一些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端人才或者紧缺的人才,这部分人在成都想要买房落户的时候,就不需要受到缴纳社保的限制,或者如果不是本地人,也是可以在当地买房子的。
二、年龄。高端人才还需要满足年龄的限制,一般来说是在45周岁以下才能够符合要求。
三、学历。学历一般来说是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以及以上的学历。
四、单位推荐。还有一种条件就是如果是在成都市被用人单位推荐的,或者由部门认定的,能够办理落户手续。这类人才需要在这家公司工作满两年以上的时间,而且属于技能的人才就可以提高,就可以放宽落户的限制。
成都人才办理买房落户的流程是什么一、先去调档案。本人凭借身份证还有劳动合同去调档案,如果由委托人办理,也需要带上委托人的身份证,再到当地的人才中心去开取一个调档函,然后还要再填写一份流动人员的登记表,或者申请落户成都市技术人员的基本信息登记表。接下来再办理接收手续的服务合同,并且要通过单位签字盖章。
二、确认档案。接下来再确认档案,需要通过当地的人才中心,还需要再签订一份单位人事代理的合同书,将所有的资料要报到中心去进行审查。没有问题之后,再去盖章,办理一个联系函,需要由本人按照规定的时间去领取材料。
三、办理准迁证。通过当地的派出所办证的中心去办理一下户口的准迁证,同时还要回到老家的户口所在地,再去办理一下迁移户口的手续,再回来,通过当地的派出所去办理入户。
四、户口挂靠。将户口先临时挂靠在人才中心的集体户口当中,等到日后买了房子之后,再将户口迁到所买的房子当中。
四川成都落户政策
法律分析:
CMA证书作为当下最受欢迎的证书之一,它独特的双语考试方式,且每年有多次考试机会,所以备受考生的钟爱;在中国各大城市为了鼓励引进CMA人才,相继颁布人才政策。
上海:落户、住房优惠及子女就学等。作为金融中心,上海在金融人才吸引上向来不遗余力;为了实现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目标、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人才高地,上海给出了丰厚的优惠政策。
泉州:10万元补贴、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规定,明确了CMA为泉州市高层次人才第五层的入选条件。可享受10万元资金补助、安居补助、子女入学、配偶和子女就业、医疗保健和户籍迁入等丰富的福利待遇。
厦门:最高200万补贴。厦门市人民政府印发《厦门市金融人才计划实施办法》,旨在加大金融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提供建设金融强市人才资源保障;明确指出高层次金融人才分为三类,包括行业领军型、高级精英型和青年骨干型。其中在高级精英型和青年骨干型人才的认定标准中,CMA都赫然在列,对引进的行业领军型金融人才奖励最高200万元。
成都:80万补贴。成都推出“天府英才计划”,面对海内外大力引进高层次金融人才,CMA持证人员归在国际化高端金融人才领域B类,可享受80万元补贴和入户、住房安居等各项政策服务保障。
云南:1万元补贴。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开展云南省青年高端职业(专业)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通知》,将结合省内院校重点专业学科设置,以新兴产业和四川省重点发展产业对人才需求为目标,鼓励支持省内外专业培训机构实施青年高端职业(专业)技能人才培养。
【法律依据】:
《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条对于符合国家人才流动政策规定的应聘人才,所在单位应当及时办理有关手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应聘人才提供证明文件以及相关材料,不得在国家规定之外另行设置限制条件。应聘人才凡经单位出资培训的,如个人与单位订有合同,培训费问题按合同规定办理;没有合同的,单位可以适当收取培训费,收取标准按培训后回单位服务的年限,按每年递减20%的比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