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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次人才可以落户成都吗 成都市高层次人才标准

本文目录

  1. 成都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2. 成都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3. 成都市高层次人才标准
  4. 非全日制本科可以落户成都吗

成都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成都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申报条件:

(一)A类人才

方向一:入选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A类且在成都高新区创新创业的人才。(其中在高新区创办企业的申报人持股比例不低于5%;在高新区就业的申报人连续缴纳社保满3个月)

方向二:曾在世界500强或同等级别企业担任副总以上高管、首席技术官(技术带头人)、首席运营官或同等级别,且在成都高新区创办企业的人才。(申报人在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低于5%)

方向三:成都高新区认定的平台生态型龙头企业、独角兽企业主要创始人(董事长、总经理、CEO)。(申报人在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低于5%)

方向四:在高新区自主创业,为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年度研发经费投入1亿元以上或年纳税2亿元以上或年度固定资产投资10亿元以上)的科技创新型企业主要创始人(董事长、总经理、CEO)。(申报人在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低于5%。)

(二)B类人才

方向一:入选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B类且在成都高新区创新创业的人才。(其中在高新区创办企业的申报人持股比例不低于5%;在高新区就业的申报人连续缴纳社保满3个月)

方向二:在全球排名前100名高校和国内双一流高校获评教授以上职称,且在成都高新区创办企业的人才。(申报人在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低于5%)

方向三:成都高新区认定的瞪羚企业及已上市(不含新三板)科技创新型企业主要创始人(董事长、总经理、CEO)。(申报人在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低于5%)

方向四:近三年在成都高新区开展科技创新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已实现产业化且年度销售收入达到较大规模(5000万元以上)的科技创新产品的核心研发人员。(每项不超过3人)

方向五:在高新区自主创业,为成都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年度研发经费投入5000万元以上或年纳税1亿元以上或年度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以上)的科技创新型企业主要创始人(董事长、总经理、CEO)。(申报人在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低于5%)

(三)C类人才

方向一:入选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C类且在成都高新区创新创业的人才。(其中在高新区创办企业的申报人持股比例不低于5%;在高新区就业的申报人连续缴纳社保满3个月。)

方向二:经认定的高层次“四派”人才企业主要创始人(董事长、总经理、CEO)。(申报人在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低于5%)

方向三:经认定的种子期雏鹰企业主要创始人(董事长、总经理、CEO)。(申报人在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低于5%)

方向四: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主要创始人(董事长、总经理、CEO)。(申报人在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低于5%)

方向五:近三年在成都高新区开展科技创新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已实现产业化且年度销售收入达到一定规模(3000万元以上)的科技创新产品的核心研发人员。(每项不超过3人)

方向六:在高新区自主创业,为成都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一定贡献(年度研发经费投入2000万元以上或年纳税5000万元以上或年度固定资产投资2亿元以上)的科技创新型企业主要创始人(董事长、总经理、CEO)。(申报人在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低于5%)

扩展资料:

政策待遇:

(一)安居保障。经认定的高新区A、B、C三类人才,可申请高新区范围内商品房购房摇号资格或高新区人才公寓直接购买资格。

(二)子女教育保障。经认定的A类人才子女可在高新区不受户籍限制选择学校及幼儿园;经认定的B类人才子女可在高新区不受户籍限制选择学校,就读幼儿园由教育部门按照就近原则保障;经认定的C类人才子女在高新区就读学校由教育部门按照就近原则保障。其中经认定的高新区A、B类人才子女在成都高新区就读学校及幼儿园享受成都高新区户籍同等待遇。上述学校及幼儿园是指成都高新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公办、公益幼儿园。

成都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法律分析:在川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新世纪百千万工程”人选,“高新人才工程”人选,长江学者计划人选,天府学者计划人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管理期内的省部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管理期内的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引进国外人才工作的暂行规定》(一)引进人才是指聘请国外专家来华短期或长期参加我国的各项建设,以及安排来华定居的华侨或外籍专家参加我国建设。我国各生产、建设、科学、教育、文化、商业、金融、外贸、政法等部门都可以引进人才,当前最迫切需要引进的,则是有助于尽快提高我国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水平的各种专家和高级技工。他们可以是在职的人员,也可以是已经退休,但精力尚好,富有学识和经验的人员,重点是华侨和外籍华人,也要引进其他外籍人。对急需的人才要主动邀聘;对学有专长,自愿来华工作的人员,也应热忱欢迎。但所有引进的人才,都必须保证质量,并要求身体健康,对我友好。

成都市高层次人才标准

法律分析:《成都东部新区急需紧缺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标准(征求意见稿)》将人才划分为A类国内外顶尖人才、B类国家级领军人才、C类地方级领军人才、D类高级人才、E类优秀人才5个层次。

其中A、B、C、D四个层次对应《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相应层次设置,并对市级标准中每一层级的“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根据成都东部新区主导产业发展方向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行了一定的拓展和延伸。每一个层次分为3个类别,比如A类人才分为A1科技创新型人才、A2教卫文体型人才和A3经营管理以及产业型人才。

法律依据:《关于成都高新区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一)A类人才

方向一: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A类标准且在成都高新区创新创业的人才。

方向二:曾在世界500强企业担任高级副总裁及以上高管且在成都高新区创办企业的人才(持股比例不低于5%)。

方向三:成都高新区认定的平台生态型龙头企业、独角兽企业的创始人(持股比例不低于5%)。

方向四:在高新区自主创业,为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年度研发经费投入1亿元以上或年纳税2亿元以上或年度销售收入30亿元以上或年度固定资产投资10亿元以上)的科技创新型企业的创始人和核心管理人员。

非全日制本科可以落户成都吗

根据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成都落户条件如下:符合以下国家规定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

(一)调动、安置、招录人员

(二)军队安置、家属随军人员

(三)投靠、收养人员

(四)国(境)外来蓉定居人员

(五)按照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确定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户。

(六)博士后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户。

(七)原户籍在本市的刑满释放人员,可申请恢复户口。在申请入户前持释放或假释证书到社区民警处签署意见。

符合以下我市人才引进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

(一)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二)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法律依据:

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

三、符合以下国家规定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

(一)调动、安置、招录人员

(二)军队安置、家属随军人员

(三)投靠、收养人员

(四)国(境)外来蓉定居人员

(五)按照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确定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户。

(六)博士后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户。

(七)原户籍在本市的刑满释放人员,可申请恢复户口。在申请入户前持释放或假释证书到社区民警处签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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