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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落户排队成都 成都高新区落户条件

本文目录

  1. 成都高新区落户条件新规
  2. 成都高新区落户条件
  3. 成都市高新区落户政策

成都高新区落户条件新规

法律分析:本科及以上学历落户前置条件: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市外人员可持毕业证申请落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成都高新区落户条件

1、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登记的日期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日期为准。

2、如果个人属于成都户籍,是允许购买二套房的,不过,购买二套房应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在当地连续缴纳社保达到一定的年限等等。除此之外,如果家庭要购买二套房,在支付首付款时会较首套房提高一定的比例,贷款利率也会相对更高一些。

一、如何办理公共户迁移:

1、由申请人或监护人向户籍所在派出所提出申请;

2、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对材料进行审核;

3、材料齐全当场受理,在3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4、公安机关通知办理迁入手续。

二、人才落户所需材料: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的学历证书;

2、在当地就业的劳动合同;

3、三个月的当地社保证明;

4、由当地单位开具的在职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成都市高新区落户政策

法律主观:

2017年成都最新的落户政策:一、购房落户——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 1、《入户申请表》; 2、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入户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入住证明或门牌号证明; 5、房屋产权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发票或按揭合同、连续6个月以上的按揭银行交款凭据(原件和复印件)、房屋信息摘要。购房入户所需要的前置条件:在成都市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和建制镇建成区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并实际居住,且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及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 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实际居住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08年后为了灾后重建,曾将落户政策改为满70平米缴纳社保一年就可落户,但是该政策已于2016年6月1日进行调整,购房落户的面积限制重新调回90平米。在执行之日前已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按促进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有关购房入户政策执行。二、暂住落户——在我市暂住满3年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IC卡暂住证(含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3、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省、市、区社保部门出具最近两年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综合社会保险)明细表(原件)暂住入户前置条件:在成都市暂住满3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三、租房落户(仅针对本市农民)成都行政区域内的户籍人口,在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建制镇建成区通过购买、受赠、继承、修建等方式取得合法产权房屋并实际居住的,或在上述城镇连续租用统一规划修建的出租房(包括在城镇新型社区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修建的出租房和统一管理的农民出租房)且在同一住房居住1年以上的,可在实际居住地办理常住户口。 1、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屋产权证、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下同)、身份证标准照片1张(16周岁以上人员提供,下同)。 2、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租住统一规划修建的出租房屋证明、同一地址的租房合同、亲属关系证明、身份证标准照片1张。四、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落户 1、《入户申请表》; 2、毕业证或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省人事厅、市人事局或高新区人事局出具的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人员联系函(原件); 4、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原件)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5、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7、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或投靠。五、投资落户 1、《入户申请表》; 2、投资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 4、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5、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原件)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申请配偶、子女随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8、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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