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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落户政策要什么条件
1、购房落户:
以下城区指: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新区指:青岛西海岸新区、红岛经济区、即墨区。
(1)城区购房落户:在城区购买单套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90平方米以上,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可申请落户。
(2)新区购房落户:在新区购买单套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60平方米以上,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可在居住地申请落户。
2、人才引进落户: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在青岛市城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和新区(西海岸新区、红岛经济区、即墨区)落户。
(1)高层次人才:两院院士,国家“万人计划”、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长江学者、中科院百人计划、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泰山或齐鲁系列人才工程人选、青岛创业创新领军人才等符合《关于印发青岛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青人社发〔2018〕27号)的人员。
(2)学历人才:
①50周岁以下,取得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的人员;
②4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的人员;
③40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专科学历的人员。
(3)技术技能人才:
①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
②5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或在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人员;
③有接收单位,近3年获山东省一类职业技能竞赛一等奖或青岛市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前10名的人员;
④有接收单位,4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
⑤有接收单位,45周岁以下,具有技师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的人员;
⑥有接收单位,40周岁以下,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后且在青岛市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人员;有接收单位,35周岁以下,取得中级工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后且在青岛市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人员。其中,在新区落户取消缴纳社会保险年限限制。已落户新区的上述人员拟迁往城区的,应达到相应城区落户条件缴纳社会保险的年限。
3、投靠落户:投靠落户又可以分为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和父母投靠子女三种落户方式。
(1)夫妻投靠:本市以外常住户口居民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登记结婚,可以随时办理投靠落户。注:①被投靠人办理过投靠的,需要婚姻存续两年才可投靠;②夫妻一方服兵役、出国定居或者死亡的,另一方确与配偶父母共同居住生活,可投靠配偶父母落户。
(2)子女投靠:未婚子女,可以自愿投靠父亲或者母亲落户。注: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可投靠其监护人。
(3)父母投靠: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允许来青投靠成年子女落户。注:属于父母投靠落户的,不可再以子女投靠办理其他外地子女的随迁落户。
4、积分落户:
青岛落户再出新政,将青岛“先落户、后就业”政策的门槛从专科生放宽到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已落户的可享受本市购房、申请人才公寓等政策各区市还可以协调房地产开发商从商品房中划定一定比例作为人才住房销售,销售价格不高于实际销售价格的80%。想要落户青岛,除了可以通过人才引进的方式,更广范围的还可以通过购买自住住房以及投靠落户等两项重要方式。
青岛落户办理
公安部门根据资格审核信息办理落户登记。
落户地选择:依次选择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亲属(指父母、配偶和子女)家庭户、单位集体户、区级人才集体户和市人才集体户所在的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随迁人员落户:高层次人才和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或有稳定工作的学历人才、技术技能人才中的第1至4类及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第5类人员,在落户的同时可按照规定申请配偶和未婚子女随迁落户,其他技术技能人才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在落户的同时可按照规定申请配偶和未婚子女随迁落户。青岛生源结业生需回青落户的,持材料到家庭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青岛户口落户政策2021
青岛户口落户政策如下:
1、如果是通过房产落户,首要条件是有买房,贷款或二手的都可以,另外一个条件是,在城区买房,面积要求达到90平以上,在新区买房面积达到60平以上。
2、人才引进的方式落户简单,40周岁以下,有全日制普通专科学历或中级技师证就能申请落户青岛。博士学位的人员适当放宽限制,50周岁以下,或取得高级技师证的人员可申请。
3、积分落户需满足4个条件:没有犯罪记录,有合法固定住所,持居住证1年,按规定连续缴社保1年。
4、有技工证可以技工落户,40周岁以下,有高级工资格,连续缴1社保可申请落户;低于35周岁的,有中级工资格,连续缴社保2年可申请落户。
落户限制主要是指大学生在就读大学的时候,户口迁入该学校所在的省市,而毕业后,如果学生没有在该省市安家落户,那么学生的户口就要迁回原所在地,然而当大学生在各大城市找工作的时候,很多单位要求是要本地户口,所以为了大学生的就业,取消了除去直辖市外的省市外的落户限制,学生的户口不必强制的迁回原处了。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青岛落户政策有哪些
按照青岛市的最新落户政策,在青岛落户有以下几种途径:
1.购房落户——在市区(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及崂山高科园)购置满100平新房,无贷款,并且在青岛有工作单位缴纳社保,方可落户青岛,审批时间差不多是1-3个月。
2.有学历人士落户——第一种是刚毕业的本科应届生在青岛找到工作单位的,并且工作单位具有自己的集体户的,方可落户青岛。另一种是毕业很多年的大学生(本科、专科)的可以通过人才引进落户,人才引进按照政策满足条件的人少之又少,即使满足条件,自己全套程序跑下来,估计也得花一年的时间。况且自己还要请假办理,既耗时又好力,也有可能花了一年时间因为某种小的条件被卡也不能落户青岛,这样也会前功尽弃,费钱费力不说,也耽误了自己最佳的落户时间。
3.高级技工(技师)引进落户——这种落户是针对青岛市2007年颁发的新政,符合青岛市引进的58个紧缺工种的高级技术工人人员可以落户(注明:必须是青岛市颁发的技工证),这种落户方式要求具有高级技工证(技师证),年龄小于38周岁以下,并且在青岛市区单位签满两年以上合同,缴纳社保满一年,在市区内具有房产,才可以落户青岛,具体办理流程:人社部前台审批-通过审批—等待复审—通知技能复核-技能复核考试-考试通过-去公安局办理准迁证-回去迁户口-最终落户成功。这一过程不用多说就可想而知了,如果自己办理的话不知要跑多少趟才能顺利办下来,办理周期至少一年半。
4.无学历、无技工身份落户--详谈
4.投靠落户——投靠分为: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投靠,夫妻投靠,只要夫妻一方是青岛市家庭户口,另一方就可以到所属派出所申请夫妻投靠落户;子女投靠,父母有一方是青岛户口,并且子女是未婚的(离过婚的不算)即可以投靠到父母名下;父母投靠是指子女属于青岛市户口,并且父母户口所在地县级以内无其他子女户口的,父亲满60周岁,母亲满55周岁,方可投靠到青岛子女名下。
5.其它形式的落户——投资纳税落户,复员、退伍军人、部队转业士官落户,收养子女落户,留学回国人员落户等,这些落户都是比较稀少的。
对于户口问题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如果你打算在青岛定居,那我处给你的建议是只要有机会的话还是提早将户口落下,因为事实也证明了越晚办越难办。如果你觉得你老家的农村户口还有必要,老家可能会拆迁,或者老家有田地,或者是老了之后想回去养老,那就可以继续将户口放在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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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落户政策
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促进人口和劳动力要素合理顺畅有序流动,根据中央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系列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现就进一步深化我市户籍制度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坚持人才集聚。以城市发展总体战略为根本导向,以主导产业人才需求为重点目标,为引进战略性领军人才、产业急需紧缺人才、高技能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创造良好政策环境。
坚持动态平衡。围绕全市空间布局调整和产业经济地理重塑,进一步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合理分布,实现城市、人口、产业可持续发展。继续放宽中心城区、大幅放宽城区、全面放开县域落户政策,实施分区域、分类别、差别化落户,引导人口合理有序流动。
坚持自愿选择。尊重城乡居民自主定居意愿,依法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
坚持配套改革。统筹推进户籍制度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政策配套力度,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二、继续放宽中心城区落户政策
中心城区落户政策实施范围: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
(一)人才落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依次选择在合法固定住所、近亲属家庭户、单位集体户、市(区、市)人才集体户、社区集体户申请落户。在青高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在校学生落入学校集体户;其他高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在校学生,落入市人才集体户。
1.持山东惠才卡、青岛市人才服务绿卡(青岛菁英卡)人员或者全国其他市(地)级及以上人才;
2.学历人才,包括取得博士学位人员;50周岁以下,取得硕士学位人员;45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人员;40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人员以及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毕业生;
3.技术技能人才,包括正高级职称人员;55周岁以下,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人员;4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技师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人员;40周岁以下,初级职称、高级工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人员;35周岁以下,取得中级工、初级工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在青岛市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人员;
4.国内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的在校大学生;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留学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在校大学生;国内高级技工学校及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学年在校生;
5.组织人事主管部门批准调入(含录聘用)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和职工。
(二)居住落户。取得居住性质的合法产权型房屋人员(含已办理房屋转让合同网签备案),可申请本人及其近亲属落户。
(三)亲属投靠落户。
1.被投靠人户籍登记为城镇合法固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集体户、社区集体户的,可办理下列亲属投靠:
夫妻投靠:外地居民与常住户口居民登记结婚,可办理投靠落户;
子女投靠父母:未成年子女可自愿投靠父亲或母亲落户;被投靠人户籍登记为城镇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办理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
2.父母投靠子女:被投靠人户籍登记为城镇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办理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
3.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可投靠其监护人落户。
4.夫妻一方服兵役、出国(境)定居或者死亡、失踪的,另一方确与配偶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的,且配偶父母户籍登记为城镇合法固定住所的,可投靠配偶父母落户。
(四)赋权激励落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选择成建制落入单位集体户:
经确定的全市“双招双引”重点项目、纳入“未来之星”人才工程支持的高成长性创新创业团队,其所属员工可整建制落入单位集体户,公安机关予以全程代办服务。
三、大幅放宽城区和全面放开县域落户政策
(一)城区落户政策实施范围: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区。
1.居住落户、亲属投靠落户、赋权激励落户,与中心城区落户政策相同,人才落户取消缴纳社会保险年限限制。
2.实施稳定就业或稳定居住落户政策。在城区稳定就业或稳定居住(租赁房屋并办理租赁合同备案和居住登记)的人员,可申请本人及其近亲属依次在城区近亲属家庭户、单位集体户、稳定居住地城镇社区集体户落户。
(二)县域落户政策实施范围: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城镇区域。在青岛市确定的户籍政策范围内,县域三市可进一步研究放开落户限制,修订完善现有政策。
四、畅通入乡返乡人员落户渠道
(一)农村地区升学迁往学校、户籍在高校集体户的毕业生,可自愿选择在本市城镇落户或回原籍落户。
(二)回原籍返乡就业创业人员,可申请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原籍社区集体户落户。
(三)拥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且在城镇无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收入的进城落户人员,回原籍实际居住的,可自愿申请将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迁回原籍。
(四)被投靠人在农村具有宅基地使用权和户籍登记,投靠人在农村实际居住生活,可以申请办理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成年子女。
五、强化落户权益保障
(一)增设落户承接方式。增设社区集体户,用于承接无合法固定住所、无近亲属家庭户、无单位集体户等人员落户,发挥“兜底”功能。符合落户条件人员,可依次选择在合法固定住所、近亲属家庭户、单位集体户、人才集体户、社区集体户申请落户。
(二)鼓励“举家迁徙”。在本市城镇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集体户、社区集体户的人员,可申请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投靠落户。户口登记在社区集体户且具有家庭成员关系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依申请颁发家庭居民户口簿。
(三)全面推进城镇户口自由迁移。本市户籍人员可将户口迁移至城镇范围内合法固定住所。
六、加强组织领导
(一)强化规范推进。市公安、发展改革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医保、民政、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税务、统计等部门,研究提出符合落实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人口大数据应用场景,市大数据部门负责统筹各业务部门信息资源,积极推进跨部门、跨地区信息整合和共享应用。公安部门具体负责落户政策执行和办理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户籍准入实施细则。
(二)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财力保障,统筹考虑常住人口规模和基本公共服务增支等因素,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医保、民政、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大就业创业、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养老服务、农民权益等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力度,提高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满足人口增长服务需求的能力。
(三)规范办理流程。完善人口基础信息登记、统计调查等制度,全面掌握人口动态信息,准确反映人口规模、人员结构、人口流向、区域分布等情况。减少纸质审批,实现“网上申请、网上审核、网上办理”,增加现场办结事项,做到“一窗受理、一次办好”,增强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往有关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本意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