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高中生全国统一学籍号怎么在网上查询
1、找到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找到登录页面;
2、找到网站右边的“学信档案”点击“注册”:进行实名注册。注册完成后,进行登录。登录成功后进入学信网界面,点击学信档案。
3、点击学籍信息,学生本人即可查看学籍信息,包括姓名、院校名称、专业名称、学籍状态(学籍已注册的学生学籍状态显示为学籍注册)。如图:
扩展资料:全国统一学籍号由16位构成,其中各位的意义为:
省市位(2位)+区县(2位)+学校类别(1位)+学校(3位)+学生类别(1位)+届别(2位)+班(2位)+学生号(2位)+校验位(1位)。
教委定义省市位和校验位。
(1)省市位(2位):北京市为:01
(2)区县编号(2位):注:由于北京撤县改区,区县代码随之改变
(3)学校类别(1位):0=小学;1=初中;2=小学、初中并存学校(九年一贯制);3=小学、初中、高中并存学校;4=完中;5=普高;6=职高;7=职普高并存学校。
(4)学校(3位):编码由各区县编制定义。注:这三位是学校编码的最后三位,即学校自编代码。
*学生类别(1位):0=小学生,1=初中生,2=普高学生,3=职高学生,4=小学生(借读生),5=初中生(借读生),6=高中生(借读生),7=小学生(按北京市户口对待借读生),8=初中生(按北京市户口对待借读生),9=高中生(按北京市户口对待借读生)。
(5)届别(2位):按入学年度后两位加学年制年度计算,为学生应毕业年度的后两位。
(6)班(2位)、学号(2位):编码由各学校编制。
高中生的学籍信息如何查询
高中生的学籍信息查询方法如下:
1、打开网页,输入“学籍查询”;
2、点击搜索,打开中小学生学籍的官方网页;
3、进入官网后点击注册,注册完毕后,点击查询高中生的学籍情况;
4、点击进入后,按要求认真填写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点击登录查询,就会显示学生的学籍信息。
国家规定学生的学籍要全部上网,用电子学籍,小学的学籍现在正在录入当中,在网上是无法查询的,中学已可以查询。
高中生学籍号怎么查
籍现在都是统一注册的,无论是大学学籍还是中小学的学籍都是学校的教务负责人通过省教育厅来注册的,在学校的相关负责部门和教育厅的官方网站都是可以查询的。具体学籍信息查询步骤如下:
1、登陆学信网主页
2、找到网站右边的“学信档案”点击“注册”:进行实名注册
3、注册完成后,进行登录。登录成功后进入学信网界面,点击学信档案。
4、点击学籍信息
5、学生本人即可查看学籍信息,包括姓名、院校名称、专业名称、学籍状态(学籍已注册的学生学籍状态显示为学籍注册)。
拓展资料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冒名顶替取得学籍并获得证书者,一经查实,追回证书,并在教育部指定的学历证书查询网站上撤销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
未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的学生,不管其在校学习时间多长,均无学籍。即使修业期满,成绩合格,也不能获得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学生可以通过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指定的网站查询录取信息,从而了解自己是否被正式录取。教育部已经制订了《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管理办法》,学生可以凭借有效的信息通过指定的渠道了解自己是否是有籍的在校生。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学籍
高中学历学籍如何查询
高中学历学籍网上无法查询,可以去毕业的学校查一下是否有纸质档案。
目前学信网可以查询博士、硕士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教育、开放教育等高等教育当前在校学生的学籍数据,但是高中学历学籍是无法查询的。
扩展资料:
学籍制度
一、学籍注册
1、学校按照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所划定的就近入学的学区范围及有关要求招收新生。
2、初中新生入学时,要将原小学的学生档案、户口及住房证上交该校审查,合格后学生凭盖有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管理章和学校章的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
小学新生入学时,要将户口和住房证上交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合格后凭辖区教育行政部门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学校报道。
3、新生在规定时间报到后,即取得相应学校学籍。
4、非本学区的学生该校一律不予建立相应学校学籍。
5、新生自报到之日起,两周之内未到该校报到,学校可取消入学资格(特殊情况除外)。
6、学籍内容包括:加盖辖区教育局学籍章和相应中学学籍章的录取通知书,小学生毕业登记表,教育局统一制定的素质手册。
二、转学
1、学生因家庭搬迁等情况要求(在市内)转学的,学生本人及家长可持变动后的户口及住房证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校长及有关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学校可办理转入、转出手续。
2、特殊情况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提出申请后,由校长批准并且上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转出转入。
3、其它情况一律不予转学。
4、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允许转学。
三、借读
1、符合借读条件的学生。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安排和特殊情况的学生可以根据学校现有情况,经校长批准后,方可在该校借读,借读学生按上级规定收取借读费。
2、对于家庭确有困难的学生按有关政策办理。
3、借读学生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回户口所在地参加毕业考试的学生,经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校长批准后可在该校参加毕业考试。
4、学生要求返回户口所在地考学时,学校及时给学生办理相关手续。
四、休学与复学
1、在校学生因病需要休学的,应持市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及住院病历复印件,由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校长根据医院诊断书在学生本人、家长的书面申请书上签字后,方可由学校学籍管理人员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具体办理休学。
2、休学期限一般为一年,休学到半年或未满一年需提前复学,经校长同意后上报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方可复学。复学时由家长持市级以上诊断证明及家长书面申请书上交学校,经校长同意后,学籍管理人员报到上级部门具体办理,方可复学,复学后编入下一年级学习。
3、毕业年级的学生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准休学。
4、休学期间不得转学,学籍由学校保留。休学证明装入学生档案,并由校医在学生档案上填写好。
五、退学(辍学)
1、学校原则上不允许退学(或辍学)。
2、学生因故申请退学(或辍学),需持家长的书面申请和家长所在单位证明,由教务处审查,校长签字批准,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退学(或辍学)手续,并及时上报当地政府。
3、退学(辍学)学籍由教务处保管。
六、留级与跳级
1、该校学生一律不准留级,特殊情况除外。
2、对学生成绩特别优异,提前达到更高年级学生程度的学生,经学生家长申请,学校推荐,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跳级。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