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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落户成都条件
学历入户条件:1、本科
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含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落户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市外人员可持毕业证申请落户。
2、专科
往届专科落户已经取消。
3、应届生
在成都市落实了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外地生源应届毕业生(含户籍仍在学校集体户的往届毕业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工作单位在中心:大专学历;
2.工作单位在郊(区)市县:大专、中专学历。
3.连续三个月社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成都本科毕业生落户政策
法律分析: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非本市户籍毕业生(含国外取得学历人员)可凭毕业证在成都东部新区和近郊区申请入户。
近郊区是指:新津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
所需材料:1.入户申请表2.毕业证3.经人社局验证的“成都人才服务码”(国外留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法律依据:成都市公安局下发的《办理应届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入户指南》
1.本市生源毕业生入户
《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
大中专院校开具的毕业生报到证
(派遣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学校未分配工作证明书(原件)
户口迁移证(原件)
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房屋产权证和入户地户口薄及户主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入学前户口注销证明(原件)
身份证标准照片1张一寸
大学生落户成都新政策
法律分析:1.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入户
落户条件:45岁(含45岁)以下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非成都籍毕业生(含国外本科),可申请落户成都。
2.普通全日制大专学历毕业生入户成都东部新区和近郊区
落户条件:35岁(含35岁)以下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毕业生(含国外大专)可凭毕业证在东部新区和近郊区落户成都。
3.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大专毕业生入户
落户条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的非成都户籍应届毕业生,在毕业次年12月31日前,可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落户成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成都市高校毕业生落户具体要求
法律分析:1.必须为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持毕业证申请入户。2.本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在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办理入户。3.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但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地申请办理入户。4.无合法稳定住所,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入户。所需材料:1.入户申请表;2.毕业证;3.经人社局验证的成都人才服务码;4.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5.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五十九条高等学校应当为毕业生、结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国家鼓励高等学校毕业生到边远、艰苦地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