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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社保可以转区吗
1.成都市各区的社保可以互相转吗综合保险转市社保不需要补交费。具体办法如下:
第一,个人转移,本人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开始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综合保险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累计计算。到时领取一张社保卡,综保卡上的门诊费用完就作废。
第二,单位转移,只需要单位社保经办人填报《综合保险减少表》、《社会保险增加表》就可以了。综合保险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累计计算,到时单位转发一张社保卡,综保卡上的门诊费用完就作废。
2.成都社保转区域是可以这样转移的。
农村户口也是可以申请转移的。
对于你的异地社保,你可以申请转移社保或退保两种处理方式.
(一)转移手续是需要在转入地社保局申请开具,然后凭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本本材料在调出社保局申请即可.
是这样的,医疗保险并不支持异地转移,且只能在购买地消费使用和享受报销待遇.也就是其它除种只能在本地使用.
在统筹区域内可以随便办理转移关系,而在非统筹区域,转移社保中,只能转移养老保险,且只能往户口所在地社保局转入,因此,如果说你的户口是当地,是可以办理转移的.
对于跨省市转移,其手续需要分别向两地社保局提出申请,且只能转移个人帐户部分,不能将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一起取走,做好心理准备.
公积金可以自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两年后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退.
(二)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向当地社保局申请,其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退保申请书,交纳社保情况(养老本本,医保卡)等材料即可。
且只能退养老,医疗保险.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社保所交的费用是由两个帐户进行管理,即个人帐户和统筹帐户,如果拿出来的话就只能领取个人帐户里面的金额。但,大多数的钱都是进入统筹帐户里面,本来个人帐户的钱就不多,而且只能退出个人帐户里的一部分,那就更少了,一般在几千元到几百元不等,取决于交纳时间段和交纳档次等。
最后还是建议你谨慎退保,得不偿失.
还有就是,每个地方的规定不一样,所以建议你还是到当地去做个咨询再做最后的决定!
祝你们好运!!!
3.成都市社保可以转省社保吗你可以以个体工商户身份,购买职工社保,就是以个体工商户为单位,要有营业执照,缴纳城镇职工社保,也就是五险(养老,医疗,失业险工伤险和婚育险)。或者通过在企业单位上班,企业为其购买五险社保,这样也可以转为职工社保。
4.成都办理社保转移哪个区都可以吗1、目前成都市医保还不能跨地区转移; 2、可以申请停保,异地重新缴保; 3、原卡里的钱永远都是你的,而且现在社保部已经在考虑医保全国联网事宜。
5.成都社保如何转移你应当先去成都市社保中心办理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社保关系转移单》取回你的养老保险手册,然后凭你在宜宾的新工作单位办理一个宜宾市的社保关系,在办理宜宾市的社保关系的时候将在成都市社保中心办理的那些证件交给宜宾市给你办理社保关系的工作人员,由他们给你办理两地社保关系转移合并的相关手续,这样,你在成都市的社保帐户就会合并入你的宜宾市的社保帐户之中,在宜宾市社保中心续交养老保险了
6.成都的社保卡转异地职工在异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需转移到本市继续缴存的,按以下流程办理:
1转入单位在本市为职工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
2转入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到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缴存证明。
单位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转入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中心办事处或管理部开具缴存证明,非单位经办人为职工办理开具缴存证明的,还需提供单位介绍信。职工本人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3职工将缴存证明交异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转移手续,转移时,需告知转出单位应将转入职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在转移凭证明予以注明。
4职工在异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本市后,接收单位填妥《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到中心经办网点办理转移手续,其中转移通知书中“转出单位登记号”填“999999”,“转出单位名称”填“封存部”,转移职工账号可先不填,到网点前台确认后再填写。
5转移后合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7.成都区之间的社保可以转吗可以转,不用转也可以的都是成都管
8.异地社保可以转到成都吗在成都市社保局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职工或个体人员,已办理了暂停缴费手续后,到成都市社保局申请转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经审核符合转出条件的,会由社保工作人员打印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参保人再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到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后续工作由两地社保经办机构完成。
相关业务办理可咨询人社部门热线电话:12333。
9.成都社保可以转区域吗___成都社保代缴一天府新区、高新区、双流区、武侯区、青羊区等;公司内部可以随时切换区域。成都买房落户政策咨询社保公积金代缴,补缴(近三个月单位社保,19年全年个人社保)。离职人员,避免社保断缴;报销生育津贴(做工资流水);换区买房,提供购房资料。
成都户囗异地社保能在成都退休吗
成都户囗异地社保能在成都退休。
异地交了社保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异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在新参保地按月领取养老金。
法定退休的年龄要求:
1、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综上所述,如果在退休的时候是在其他地方工作生活,此时就会涉及到跨省的社保,我们可以在异地办理退休手续,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办理社保的退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成都社保转移如何办理
成都社保转移如何办理
成都社保转移如何办理,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从转制之日起,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一并转入企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成都社保转移如何办理,下面是相关教程。
成都社保转移如何办理1成都社保转移是需要个人办理的手续,成都社保转移仅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商保险的转移,其中省内转移可以直接在社保局办理,跨省转移手续相对复杂。
办理条件
1、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从转制之日起,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一并转入企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办理转移时,单位需清欠,在无任何欠费情况下才可办理。
办理材料
1、成都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其转改制的文件或职能移交的有关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2、《成都市社会保险人员减少表》
3、《成都市社会保险人员增加表》
办理流程
单位填表申请办理成建制转移,由工作人员初审、复核,报城乡社会保险综合处、养老待遇核定处、退休人员管理处、社保基金企业征集处等相关处室领导审批同意后,办理单位成建制转出业务。
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地点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成都锦城大道366号3号楼二楼办事大厅
咨询电话:028-87706992
工作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成都社保转移如何办理2成都个人社保如何缴费
办理条件及业务:
已在本市办理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登记,且未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个人,办理:
①按月缴费;
②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同档补差;
③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跨档补差;
④医疗保险缴费比例补差;
⑤补缴1996年1月至2011年6月期间中断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⑥重度残疾人员由政府资助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期间缴费基数自愿跨档补差等业务。
办理材料:本人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
办理流程:办理人在排号机领取“个人缴费金额核定”业务号后至指定窗口办理。
办理地点:
第①②项业务在各区(市)县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及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站)办理。第③④⑤⑥项业务在各区(市)县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办理。
办理时限:现场办结
咨询电话:028-12333或028-87706652
成都社保转移如何办理31、成都市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
2、成都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信息
3、成都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信息
4、企业退(离)休人员养老保险信息
这几种社保证明分别用于哪些情形呢?
个人参保缴费证明(24个月):在职人员因购房、积分入户、子女上学等情况需要提供的'社保证明。
养老保险缴费信息:在职人员查询养老历年缴费明细。
医疗保险缴费信息:在职人员查询医疗历年缴费明细。
退(离)休人员养老保险信息:待遇领取人员适用,证明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社保证明有哪些自助打印渠道呢?
1、市人社局官网打印。
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
cdhrss.chengdu.gov.cn→“蓉e人社”网上服务大厅→个人服务→个人社保网上经办(或社保电子证明查询打印)→登录→社保证明打印→证明打印
2、自助服务一体机打印。
通过社保经办服务大厅、社保基层网点的自助服务一体机,刷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登录后打印。
3、手机APP打印。
关注“成都人社局”微信公众号、下载“天府市民云”APP,保存社保证明后打印。
关于社保证明的一些常见问题,我们已经帮大家整理好啦,来看看是不是您正好想问的呢?
问:我打印出来的社保证明上面章是黑色的,是否需要到社保局来加盖红色印章呢?
答:社保电子证明采用电子签章方式,“成都市社会保险参保查询专用章”经四川省数字证书认证管理中心认证,与红色公章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社保局不再加盖红色公章。
问:网上打印的社保电子证明可靠吗?需要使用社保证明的单位如何查验真伪呢?
答:打印出的社保电子证明上会自动生成唯一验证码,参保证明使用单位可登陆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cdhrss.chengdu.gov.cn→“蓉e人社”网上服务大厅→部门协作→社保电子证明验证,并输入验证码,即可验证该参保证明的真伪。
问:待遇领取人员还需要办理退休证吗?
答: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统一使用《成都市企业退(离)休人员养老保险信息》,作为社保证明,全市不再办理退休证。《成都市企业退(离)休人员养老保险信息》和原部分人员持有的《退休证》同样具有证明参保人员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作用。待遇领取人员再也不用担心《退休证》找不到了,社保证明随用随打噢~
成都社保满五年可以落户吗
法律分析:必须满五年,才能积分入户。
申请人符合下列条件,具备申请积分入户资格。(解读单位:市人社局、市公安局)
(一)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
(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年及以上。
(三)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1、第(一)项是指:在成都市办理的居住证,且居住证在有效期内。(解读单位:市公安局)
2、第(二)项是指: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或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截止申请日上月底上溯计算按月连续不间断缴费满60个月及以上。(解读单位:市人社局)
3、第(三)项是指:申请人无刑事犯罪记录,并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解读单位:市公安局)
法律依据:《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
第五条申请人符合下列条件,具备申请积分入户资格。
(一)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
(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年及以上。
(三)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第六条居住证积分指标包括:稳定职业、居住引导、就业引导、入户区域引导、年龄指标、技术技能、个人贡献等加分项,以及违法犯罪、个人不良信用等减分项,总积分为各加分项指标之和扣除各减分项所得结果。
(一)稳定职业指标。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月缴费的,分别按10分/年累积计算,其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满6个月的,分别积5分;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满12个月的,分别积10分。最近连续三年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数等于或高于四川省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2倍低于2.5倍(含)的、高于2.5倍低于3倍(含)的,分别加10分、20分。
(二)居住引导指标。申请人拥有本市合法稳定的住所,连续居住按5分/年累积计算。申请人在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居住按2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10分;在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居住按4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20分;在成都东部新区居住按6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30分。
(三)就业引导指标。按照申请人就业所在地计算分值,在66个产业功能区就业按照10分/年累积计算。申请人在天府国际空港新城、简州新城、淮州新城等东进区域和成都科学城、天府总部商务区、天府国际生物城、天府智能制造产业园等南拓区域就业按4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20分;在欧洲产业城、新都智慧物流产业园等北改区域和中德(蒲江)中小企业合作区、彭州天府中药城等西控区域就业按2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10分。
(四)入户区域引导指标。按照申请人选择入户区域计算分值,申请入户在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加10分,申请入户在远郊新城加20分,申请入户在成都东部新区加30分。
(五)技术技能指标。申请人属于《成都市人才开发指引》范围的,人才紧缺综合指数三颗星、两颗星、一颗星分别加20分、15分、10分。具有高级、中级、初级职称的,分别加40分、30分、20分;具有高级技师、技师资格的,分别加40分、30分;具有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资格的,分别加30分、20分、10分,以上情况只计最高资格得分。
(六)个人贡献指标。申请人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表彰的,分别加25分、20分、15分,包括:创新创业、劳动模范(含享受劳模待遇的)、道德模范、见义勇为模范、工匠等,同类表彰只计最高荣誉得分。申请人在本市参与社会服务的,在参加志愿者服务、慈善捐赠、无偿献血等方面做出贡献的,每项达到标准加2分,最高不超过10分。退役军人服役期间荣立一等功及以上奖励、二等功、三等功的,分别加25分、20分、15分。
(七)年龄指标。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加50分;36—45周岁的,加40分。
(八)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指标。申请人近3年在个人信用、市场监管、税务等方面存在不良记录的,每条减10分。
(九)个人违法犯罪记录指标。申请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因刑事犯罪被处罚的、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减100分;被强制戒毒的,每次减50分;被行政执法机关处以行政拘留的,每次减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