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落户成都人才 成都市高校毕业生落户具体要求
时间:2023-09-05 13:56:58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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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本科毕业生落户政策
法律分析: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非本市户籍毕业生(含国外取得学历人员)可凭毕业证在成都东部新区和近郊区申请入户。
近郊区是指:新津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
所需材料:1.入户申请表2.毕业证3.经人社局验证的“成都人才服务码”(国外留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法律依据:成都市公安局下发的《办理应届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入户指南》
1.本市生源毕业生入户
《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
大中专院校开具的毕业生报到证
(派遣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学校未分配工作证明书(原件)
户口迁移证(原件)
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房屋产权证和入户地户口薄及户主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入学前户口注销证明(原件)
身份证标准照片1张一寸
成都市高校毕业生落户具体要求
法律分析:1.必须为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持毕业证申请入户。2.本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在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办理入户。3.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但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地申请办理入户。4.无合法稳定住所,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入户。所需材料:1.入户申请表;2.毕业证;3.经人社局验证的成都人才服务码;4.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5.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五十九条高等学校应当为毕业生、结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国家鼓励高等学校毕业生到边远、艰苦地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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