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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积分落户细则
《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在成都市有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业,并办理了成都市居住证的境内来蓉人员可申请积分,积满100申请办理入户,或按照积分享有相应的公共服务。申请人拥有取得本市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自有住所,加10分,连续居住按1分/年累积计算;签订正式住房租赁合同,并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连续居住按1分/年累积计算。
扩展资料
《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
第八条居住证积分指标包括缴纳社会保险、合法稳定居住、教育背景、引导人口合理布局、引导人口梯度转移、急需紧缺工种(职业)指标、个人贡献、鼓励创新创业、年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个人违法犯罪记录以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指标。持证人的总积分等于各项指标积分之和。
(一)缴纳社会保险指标。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月缴费的,分别按10分/年累积计算,其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满6个月的,分别积5分;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满12个月的,分别积10分。
(二)合法稳定居住指标。申请人拥有取得本市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自有住所,加10分,连续居住按1分/年累积计算;签订正式住房租赁合同,并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连续居住按1分/年累积计算。
(三)教育背景指标。申请人不符合本市人才引进条件,但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及教育部认可的大学专科(含高职)以上学历的,加10分。
(四)引导人口合理布局指标。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申请人按照就业所在区域计算分值,其中:属于东进区域(试行范围包括天府国际空港新城、简州新城、淮州新城)和南拓区域(试行范围包括天府新区鹿溪智谷科技创新和高技术产业服务功能区、天府新区天府中心总部经济功能区、天府新区天府中心国际会展功能区、天府新区南区产业园、天府新区邛崃产业园)按照20分/年累积计算;北改区域(试行范围包括青白江区先进材料产业园、青白江区国际铁路临港服务业集聚区、新都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彭州市成都航空动力产业园)按照10分/年累积计算;其他区域不加分。
(五)引导人口梯度转移指标。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申请人居住地由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以及成都高新南区和西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加5分;申请人就业地和居住地均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加10分。
(六)急需紧缺工种(职业)指标。申请人属于本市年度急需紧缺工种(职业)目录范围内的,加10分。
(七)个人贡献指标。申请人获得国家、省、市各级党委或政府表彰的,分别加25分、20分、15分,包括:劳动模范(含享受劳模待遇的)、道德模范、见义勇为模范、工匠等。以上情况积分不累计。申请人在本市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上一年度年纳税额达到1万元的加2分;超过1万元的,按每0.1万元加0.2分累积计算,最高分不超过10分。申请人在本市参与社会服务,在参加志愿者服务、慈善捐赠、无偿献血等方面做出贡献的,每次加2分,最高分不超过10分。
(八)鼓励创新创业指标。申请人参加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国家、省或本市市级奖项的,分别加15分、10分、5分。申请人在本市创业吸纳5人以上就业的,加10分。申请人在本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投资或创业的,达到一定条件的,加10分。
(九)年龄指标。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加10分。
(十)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指标。申请人近3年在个人信用、工商税务等方面存在不良记录的,每条减10分。
(十一)个人违法犯罪记录指标。申请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因刑事犯罪被处罚的、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每条减50分;被行政执法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的,每条减20分。
(十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指标。申请人有违法生育行为的,减50分。
第九条积分标准分值为100分。居住证总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具备申请积分入户的资格。
成都积分落户需要多少积分
100分
但这只是够资格申请,具体分数要看当年的名额,因为规则是分高者得
一;积分的获取规则
1.稳定职业指标:
按月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每年积10分半年积5分
最近连续三年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数等于或高于四川省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2倍低于2.5倍(含2.5倍)的、高于2.5倍低于3倍(含3倍)
——分别加10分、加20分
2.居住引导指标:
自有住房、租赁住房
——连续居住每年积5分
在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居住
——每年加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在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居住
——每年加4分最高不超过20分
3.就业引导指标:
在66个产业功能区就业
——每年积10分
成都高新航空经济区、简州新城、淮州新城等东进区域和成都科学城、天府总部商务区、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天府智能制造产业园等南拓区域就业
——每年加4分最高不超过20分
青臼江欧洲产业城、新都智慧物流产业园等北改区域和中德(蒲江)中小企业合作区、天府中药城等西控区域就业
——每年加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4.入户区域引导指标
申请人可在自有住房、居住证地址选择入户区域申请入户在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
——加10分
申请入户在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
——加20分
申请入户在成都东部新区
——加30分
5.技术技能指标
属于66个产业功能区《成都市人才开发指引》范围,紧缺度三颗星、两颗星、一颗星
——分别加20分、15分、10分
*以下3种情况只计最高资格得分
(1)具有高级、中级、初级职称
——分别加40分、30分、20分
(2)具有高级技师、技师资格的
——分别加40分、30分
(3)具有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资格
——分别加30分、20分、10分
6.个人贡献指标
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表彰(创新创业、劳动模范(含享受劳模待遇的)、道德模范见义勇为模范、工匠)
——分别加25分、20分、15分
*同类表彰只计最高荣誉得分
(1)参加志愿者服务、慈善捐赠、无偿献血
——每项达到标准加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2)退役军人服役期间荣立一等功及以上奖励、二等功、三等功
——分别加25分、20分、15分
7.年龄指标
年龄不超过35周岁——加50分
36周岁至45周岁——加40分
46周岁以上——不加分
8.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指标
近3年在个人信用、市场监管、税务等方面存在不良记录
——每条减10分
9.个人违法犯罪记录指标
因刑事犯罪被处罚的、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每次减100分
被强制戒毒——每次减50分
被行政执法机关处以行政拘留——每次减20分
如何积分入户
二;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申请人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居住证积分达到年度积分入户分值线,具备申请积分入户资格。
1、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
2、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_家或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截止申请日上月底上溯计算,按月连续不间断缴费满60个月以上;
3、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三;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成都市居住证积分项目申报单》;
2、申请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
3、劳动(聘用)合同,或登记地址在本市的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组织登记证书等):
4、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材料(含网上查询打印的缴信息):
5、合法住房证明材料。
除上述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外,申请人还应提供与积分指标申请项目对应的材料,并在申报时一次提交。
法律依据
《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
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对积分指标、积分申办流流程及管理都进行了详细规定。该办法拟规定,标准分值为100分,居住证总积分到标准分值,具备申请积分入户的资格。
成都积分落户细则是什么
法律分析:成都市积分落户细则是外来人员办理成都市落户手续的相关法律规定,其主要适用于居住证积分及积分入户的申请、核定、公告和管理等相关工作。
法律依据:《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做好《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实施工作,结合我市来蓉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居住证积分及积分入户的申请、核定、公告、管理等相关工作。
第十三条申请人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居住证积分达到年度积分入户分值线,具备申请积分入户资格。
(一)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
(二)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或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截止申请日上月底上溯计算,按月连续不间断缴费满60个月及以上。
(三)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成都积分落户积分怎么算的
符合以下积分指标,积分满140分,社保满五年就可落户成都。
1、缴纳社会保险,每年+10分,半年+5分;
2、合法稳定居住,自有住房+10分,租赁住房+1分,连续居住按每年+1分累积;
3、教育背景,大学专科(含高职)以上学历+10分;
4、引导人口合理布局,申请人就业所在区域属于“东进”和“南拓”区域的将可按照每年20分进行累积计算;
5、引导人口梯度转移,由“五城区”及高新南区(西区)转移到本市其他区域每满一年+5分,就业地和居住地转移到本市其他区域每满一年+10分;
6、急需紧缺工种(职业)指标加10分;
7、个人贡献,获国省市表彰(劳动模范、道德模范、见义勇为、工匠)分别+25、+20、+15分,上年度个税缴纳达到一万+2分,超过一万每0.1万+0.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8、鼓励创新创业,参加创业大赛获国省市奖项+15分、+10分、+5分,在本市创业吸纳5人以上就业+10分,在本市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投资或创业达到一定条件+10分;
9、年龄不超过45岁+10分;
法律依据:
《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
第三条居住证积分的具体指标及其分值:
(一)缴纳社会保险指标
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月连续不间断缴费满12个月的,分别积10分,可累积计算;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分别积5分;不满6个月的,不积分。
提供材料:参保关系在成都市的人员,在成都市人社局门户网站自助查询打印成都市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及成都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信息、成都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信息;参保关系在四川省且单位注册地或生产经营场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人员,提供省社保局加盖印章的缴费信息(清单)。(原件)
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第四条申请人申请居住证积分入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本市居住证;
(二)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
(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年以上;
(四)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