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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村村民购买宅基地建房后可以举报拆掉吗
非本村村民是不允许买宅基地,其法律后果是买卖合同无效,其申请建房时无法依法取得建房规划许可手续,如果没有经过规划许可建房,根据《城乡规划法》之规定属于违建,可以要求改正也可以拆除。但现实中,如果此种情形下申请过许可手续,一般是用原地主的名义申请的。
非本村村民房屋拆迁赔偿
非本村村民房屋拆迁可合理得到补偿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1、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3、捣制或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4、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5、地上(下)附着物使用等价补偿标准。
6、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
农村的宅基地补偿标准:
农村的宅基地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拆除对于非住宅房屋,以货币补偿的,补偿款按照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的市场评估价格计算。但因市人民政府确立的市政、公益事业等重点工程建设而拆除非住宅房屋的补偿,按照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拆除非住宅房屋,以房屋补偿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按货币补偿的标准计算出拆迁补偿款,然后结算出补偿房屋的商品房价格与拆迁补偿款的差价,多退少补。
随着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对百姓来说关心的莫过于农村房屋的搬迁补偿,为保障被拆迁户的切身利益,国家起大手笔地调整了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政策,完善了拆迁补偿条例,明确了征收补偿标准。不是本村的村民购买了本村的房屋,在遇上拆迁事宜时是可以获得房屋拆迁补偿款的,但是不能获得土地补偿款。
农村房屋搬迁补偿最新标准,国家从2017年起在农房拆迁补偿项目中,增加了两个小的项目:宅基地的补偿,社会保障补偿。这就意味着拆迁农民领取补偿款有一个系统的指导标准,这个标准能够更大限度地保障拆迁农民工的根本利益。
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不能再申请宅基地。所以法律并没有禁止村民出售房屋,外村人依法取得房屋的,遇到拆迁时,可以获得房屋拆迁补偿款。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用作居住、生活而占有、利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
法律依据:
1.《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非本村村民房屋拆迁可合理得到补偿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1、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3、捣制或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4、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5、地上(下)附着物使用等价补偿标准。
6、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
农村的宅基地补偿标准:
农村的宅基地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拆除对于非住宅房屋,以货币补偿的,补偿款按照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的市场评估价格计算。但因市人民政府确立的市政、公益事业等重点工程建设而拆除非住宅房屋的补偿,按照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拆除非住宅房屋,以房屋补偿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按货币补偿的标准计算出拆迁补偿款,然后结算出补偿房屋的商品房价格与拆迁补偿款的差价,多退少补。
随着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对百姓来说关心的莫过于农村房屋的搬迁补偿,为保障被拆迁户的切身利益,国家起大手笔地调整了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政策,完善了拆迁补偿条例,明确了征收补偿标准。不是本村的村民购买了本村的房屋,在遇上拆迁事宜时是可以获得房屋拆迁补偿款的,但是不能获得土地补偿款。
农村房屋搬迁补偿最新标准,国家从2017年起在农房拆迁补偿项目中,增加了两个小的项目:宅基地的补偿,社会保障补偿。这就意味着拆迁农民领取补偿款有一个系统的指导标准,这个标准能够更大限度地保障拆迁农民工的根本利益。
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不能再申请宅基地。所以法律并没有禁止村民出售房屋,外村人依法取得房屋的,遇到拆迁时,可以获得房屋拆迁补偿款。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用作居住、生活而占有、利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
法律依据:
1.《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们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被征用的耕地数量÷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不能再申请宅基地。所以法律并没有禁止村民出售房屋,外村人依法取得房屋的,遇到拆迁时,可以获得房屋拆迁补偿款。如果外村人通过合法的途径取得本村的房屋,遇到房屋拆迁时,购买房屋的外村人可以获得拆迁补偿款,但不能取得土地补偿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不能再申请宅基地。所以法律并没有禁止村民出售房屋,外村人依法取得房屋的,遇到拆迁时,可以获得房屋拆迁补偿款。如果外村人通过合法的途径取得本村的房屋,遇到房屋拆迁时,购买房屋的外村人可以获得拆迁补偿款,但不能取得土地补偿款。
非本村村民房屋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非本村村民房屋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
1、非本村村民房屋拆迁赔偿标准如下:
(1)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3)捣制或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4)楼房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5)地上附着物使用等价补偿标准;
(6)异地安置补助费每户2万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
国家建立土地调查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进行土地调查。土地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应当配合调查,并提供有关资料。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根据土地调查成果、规划土地用途和国家制定的统一标准,评定土地等级。
第二十八条
国家建立土地统计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土地统计调查,定期发布土地统计资料。土地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应当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报、迟报,不得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资料。
统计机构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土地面积统计资料是各级人民政府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依据。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二、非本村村民房屋拆迁流程有哪些
非本村村民房屋拆迁流程如下:
1、征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予补偿。征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毕的,被拆迁人应当立即停止建房,具体补偿金额可以参照建房批准文件内容补偿,也可由拆迁当事人协商议定;
2、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3、违法并应无偿拆除的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以及征地公告后擅自进行房屋及其附属物新建、改建、扩建的部分,一般不予补偿;
4、一拆迁范围内,既有国有土地、又有集体土地的,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拆迁房屋补偿安置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执行;被征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按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规定执行,如当地规定按城市房屋拆迁规定执行的,从其规定。
非本村村民已经购买宅基地上的房屋,是有效的吗
如果不是本村的村民已经购买宅基地上的房屋,确实是有效的。但这个有效是针对土地上的房屋有效,这个土地没有效。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对农村的宅基地其实有明确的一个定义。农村的宅基地其实归农村的集体作用,这个农村的土地其实不归于个人,也就是农村的宅基地,不是个人的,虽然个人享有这个宅基地的使用权,但并没有所有权。在一些权威人士当中,其实明确指出,如果不是本村村民不要购买本村的宅基地和宅基地,上面的房屋毕竟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虽然有的人会将自己的宅基地上面的房屋进行出售,那么这个宅基地上面的房屋是属于个人所有个人可以进行出量,但是宅基地上面的房屋它并不能够办理这个房产证,而且农村的宅基地也没有这个土地证,所以不能够有效的进行流转。在面临拆迁或者征地补偿的情况下,这个补偿款其实并不是补偿给这个房屋上面的所有人,而是补偿给这一个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人。
其实之前在广州就出现过类似的案例,因为他将宅基地上的房租出售了,后来拆迁这个补偿款也并不是给这个购买宅基地上面的所有人。有使用宅基地的这个人,他给这个购买了房屋的人一定的补偿之后就没有了下文,对于拆迁款其实购买这个宅基地以上面房屋的人并没有获得好处。如果购买宅基地上面的房屋不是抱着要拆迁款或者将来的实质使用问题,那么自然不用计较。不过处于长远的考虑,还是不要购买非本村村民的宅基地上面的房屋了。
毕竟根据的现行法律规定,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的相关规定当中已经明确表示如果不是本村村民购买农村宅基地的房屋是得不到补偿的,自然在这个买卖合同上面也是无效的,但民间有民间的制约,主要看个人的一个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