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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落户预约了没有去办理 成都落户不预约可以办理吗

本文目录

  1. 成都积分入户如何预约
  2. 成都市买房落户条件有哪些
  3. 成都没有房产证如何办理落户
  4. 成都落户不预约可以办理吗

成都积分入户如何预约

成都积分入户如何预约

积分入户是指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核准分值达到一定值后即可申请落户。积分入户有利于增强农民工的归属感。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成都积分入户如何预约的相关介绍,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成都积分入户如何预约

1、登录"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点击"个人中心"注册登录。注册人员必须是持有成都市有效居住证的人员。

2、点击"网上预约",选择预约日期和预约时段,点击提交。

3、提交后,可到"我的预约"查看预约情况。

4、如果预约有变,可提前一天进行取消。

拓展:积分入户需要满足的条件

一、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条件

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符合12项积分指标,积分满100分就可落户成都。

二、迁户口入成都需要什么条件

(一)条件入户

第一是属于执行国家层面规定23项政策:调动、安置、招录,军队安置、家属随军,直系亲属投靠,国(境)外来蓉定居,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博士后,刑满释放回原籍等可以申请入户;

第二是符合成都市人才优先发展战略4项政策: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两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取得“蓉城人才绿卡”的人员可以申请入户。

(二)积分落户

符合以下12项积分指标,积分满100分就可落户成都。

1、缴纳社会保险,每年+10分,半年+5分;

2、合法稳定居住,自有住房+10分,租赁住房+1分,连续居住按每年+1分累积;

3、教育背景,大学专科(含高职)以上学历+10分;

4、引导人口合理布局,申请人就业所在区域属于“东进”和“南拓”区域的将可按照每年20分进行累积计算;

5、引导人口梯度转移,由“五城区”及高新南区(西区)转移到本市其他区域每满一年+5分,就业地和居住地转移到本市其他区域每满一年+10分;

6、急需紧缺工种(职业)指标加10分;

7、个人贡献,获国省市表彰(劳动模范、道德模范、见义勇为、工匠)分别+25、+20、+15分,上年度个税缴纳达到一万+2分,超过一万每0.1万+0.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8、鼓励创新创业,参加创业大赛获国省市奖项+15分、+10分、+5分,在本市创业吸纳5人以上就业+10分,在本市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投资或创业达到一定条件+10分;

9、年龄不超过45岁+10分;

10、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近三年存在不良记录每一条-10分;

11、个人违法犯罪记录,受刑事处罚、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和活动每条-50分,受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的每条-20分;

1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50分。

三、成都市单独立户有什么条件

1、公民分户的标准是一家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别生活,可以分别立户;

2、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1)一家同居一处,因结婚单独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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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买房落户条件有哪些

成都近两年的发展是有目共睹的,而且在西部规划下,发展为迅速,因此吸引了非常多的外地人去成都工作,对于外地人来说,最好是能入户在当地的话,能享受到各项福利政策,是很不错的,因此大部分人会选择入户,而成都入户主要有积分、学历、购房等方式,要满足相关条件才能入户,那么成都市买房落户条件有哪些呢?下面就随小编来了解看看吧。

一、成都市买房落户条件有哪些

成都市买房落户要求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有购买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的商品住房、二手住房,要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依法缴纳满1年的社会保险,才能申请落户,而且仅限2018年1月1日前买的房子才能办理购房落户,因为成都在这个时间就取消购房落户了。

二、成都落户方式有哪些

1、技能人才落户

申请人要取得相关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同时要在同一单位连续缴纳满2年的社保,不能出现补缴、断交的情况,除此之外还要有单位的推荐、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认定,在申请时要选择落户地,已有住房的可以在住房所在地申请办理,没有住房的可以在直系亲属住房所地申请办理,或单位集体户、单位所在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等。

2、积分落户

成都市2019年的积分落户是在5月25日开始进行网上预约的,申请者要在5月31日之前将申报材料提交,积分申报时间为6月1日-7月31日,9月的15-30号可以通过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名单查询,通过就能办理入户手续。

编辑小结:以上就是关于成都市买房落户条件有哪些的介绍,希望小编分享的内容能给大家一些参考,如果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知识,可以关注我们齐家网来咨询。

成都没有房产证如何办理落户

还未取得房产证如何办理落户

在成都如果你想办理落户,又还没有获得房产证的话,那么你还得按以下步骤做好这些事。

①携身份证去物管中心办入住证明

②到售楼部领取盖过章的备案合同表

③持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入住证明、备案合同表、购房合同、近6个月银行还贷流水记录到相关派出所办理“准迁证”。

④回原籍销户办理“迁移证”

⑤销户一周后到成都相关派出所或办证中心落户

当然前提是,你得满足这些条件:

① 2014年6月1日以后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产权面积)在90㎡以上(2014年6月1日以前70㎡)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②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就是房产证)。

③在成都市连续购买1年以上社保。

买房落户,这些事情必须要知道

①房子不足90㎡不能落户,但以参考其他落户方式,如:职称入户,往届大专入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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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遗产或者赠与的房子是不能落户的,只能是购入的房子。

③购买房子必须是商品住宅。保障房和商业用房是不能落户的,比如40年产权的公寓。

④用父母购房落户的必须是父母本人和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是不能以父母购房申请办理购房入户。

⑤成都购房入户申请时间必须是在交房入住之后。而社保必须连续交纳一年成都社保,且在申请办理购房入户之日未曾中断交费才可以。

⑥成都郊县的户口迁移到成都中心城区算平迁,只要你在中心城区买房即可,面积无要求。但办证中心说每个区略有不同。

步骤:可以提前预约哦

①领取并填写《入户申请表》

③准备所需材料,到入户地公安局办证中心户口准迁证

③回原籍注销户口,开具户口迁移证(新生婴儿入户除外)

④回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上户,领取户口簿

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心:顺城大街391号电话028-86407755

锦江公安办证中心:大慈寺路48号电话028-84550103

青羊公安办证中心:文武路1号4楼电话028-86647997

金牛公安办证中心:一品天下大街999号三楼C1区电话028-87707272

武侯公安办证中心:武科西五路360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四区电话96166

高新公安办证中心:天府一街1008号(高新七中对面)电话028-85141216

成华公安办证中心:府青路二段3号新28号电话028-83283612

天府新区办证中心:天府大道南段1632号(天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电话028-85633116

青白江公安办证中心:大弯便民路6号电话028-83665063

龙泉驿公安办证中心:北泉路777号电话028-84882777

新都公安办证中心:育英路788号电话028-83964806

温江公安办证中心:柳城南江路116号电话028-82740942

彭州公安办证中心:天彭镇回龙西路18号电话028-83888927

崇州公安办证中心:世纪大道1000号电话028-82180219

金堂公安办证中心:赵镇迎宾大道一段388号电话028-84920660

双流公安办证中心:洪江路三段65号电话028-85807202

大邑公安办证中心:晋原镇大邑大道379号电话028-88226044

蒲江公安办证中心:鹤山镇桫椤路上段73号电话028-88551201

新津公安办证中心:新津县迎宾大道234号电话028-82530527

邛崃公安办证中心:临邛镇凤凰大道688号电话028-88740680

郫县公安办证中心:郫筒镇东大街347号电话028-87913877

都江堰公安办证中心:蒲阳镇银杏东路(政务中心)电话028-61929034

简阳公安办证中心:简阳市人民路465号电话028-27266123

成都落户不预约可以办理吗

法律分析:可以。可以在成都公安微户政平台上办理落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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