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提取新政策有哪些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各地公积金中心对公积金提取规定了不同的条件、流程,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成都公积金政策
9月13日,成都公积金中心出台了缴存提取贷款实施细则和解读,回应了“按月提取还贷”的申请条件、办理方法,以及公积金缴存比例等具体问题。
1、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细则解读
2、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细则解读
3、成都住房公积金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管理相关规定(试行)|政策解读
4、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细则解读
5、关于公布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存贷系数执行标准的通知
9.1最新消息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政策有重大调整。
》》》2021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
》》》2021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2021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政策调整解读
继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在德眉资购房办理公积金贷款、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政策落地实施后,成都公积金中心聚焦“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立足“惠企便民”,系统优化完善缴存、提取、贷款三个管理办法,切实把政策惠民、服务便民举措落到实处。
成都住房公积金按月提取、冲抵还贷等政策9月1日印发,2021年10月8日起正式实施!
成都公积金最新消息(8.12)
一、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
成都公积金中心出台了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缴存、提取、贷款等配套细则。8月16日(星期一)上午9:00起,灵活就业人员通过天府市民云APP就可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缴款等业务!
》》》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缴存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缴存补贴
》》》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提取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政策解读|政策问答|存贷系数
二、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在德、眉、资购房办理公积金贷款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在德眉资购房公积金贷款相关事宜|政策解读|政策问答
7月消息
一、住房公积金制度将正式把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纳入保障范围
7月16日下午召开的“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发布会”上,《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正式公布,《管理办法》将于8月16日起实施
推荐阅读
》》》成都灵活就业人员存缴公积金政策解读
二、都人在德眉资买房,下月起可在成都申请公积金贷款
为提升公积金服务同城化发展水平,更好地方便、惠及四市职工,7月16日,四川省推进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了成德眉资住房公积金同城化贷款政策发布会,宣布今后四市职工在异地(成、德、眉、资)买房时,可就近向缴存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本政策自2021年8月16日起实施,有效期两年。
三、成都预计将于今年10月推出“按月冲还贷”业务
成都预计将于今年10月推出“按月冲还贷”业务。届时,贷款职工只要与成都公积金中心签订相关协议,就可按月使用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按月租房提取”业务也将同步实现。
成都公积金政策,有哪些政策!
问:现在,公积金贷款政策是什么?
答:按照新的政策,目前,公积金的贷款金额已由原来的25万元调整为40万元。成都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其次,贷款成数最高不超过8成。
办理新建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提交的资料(需要携带的原件及复印件资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份(第二代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5份(含户口首页及本人所在页);
注:如为军人,只需提供军官证作为其身份证件,不需提供户口簿。
2、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如未婚,请到贷款大厅公证处作相关声明;
3、已备案的购房合同以及补充协议原件、复印件各2份、备案表复印件3份;
4、首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5、夫妻双方资信状况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3份;
6、您事先须在拟选择的公积金贷款银行开设用于归还贷款的个人储蓄卡或存折,并复印储蓄卡卡面或带有存款账号的存折首页1份。
详细的http://hi.baidu.com/qbws123/blog/item/9261e0384bc0ebe3b211c7b6.html
成都公积金提取新政策2022
如下:
一、政策措施内容:
(一)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缓缴住房公积金: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经与职工协商一致,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缓缴企业职工视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影响;缓缴企业职工可缴存个人应缴部分住房公积金。
企业缓缴期满后,应恢复正常缴存并及时补缴。确有困难的企业,应制定计划分期补缴。
(二)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人贷款逾期不作处理: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三)加大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支持:
(1)已备案的市场性租赁住房,房屋在中心城区和城市新区的,缴存人月提取限额由1340元提高到1800元;房屋在郊区新城的,缴存人月提取限额由800元提高到1200元。已备案的政策性租赁住房,按实际租金提取。
(2)未备案的租赁住房,全市范围内月提取限额由700元提高到1000元。
租房提取既可按月,也可按季。
二、提升服务质效:
(一)申请材料容缺办理: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申请办理缓缴时,可容缺办理,相关证明材料应自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提供,截止时间不超过2022年12月31日。
(二)推行网上办理:
企业申请缓缴、缴存人未备案租房提取可通过网上办理。
(三)开设绿色通道:
对申请办理缓缴的企业、申请贷款逾期不作处理的借款人开设绿色通道。
(四)开展送政策上门: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级分中心、石油分中心靠前服务,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并指导业务办理。
三、其他:
本政策措施为阶段性支持举措,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