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落户区域划分?
1、成都共12区实行限购,分别为成都高新区(包括高新区南部园区和高新区西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2、非限购十二区户籍,且不满足24月连续社保的购房人没有限购区的购房资格,具有高新区南部园区或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购房资格的购房人,可在各自区域购房,具有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龙泉驿、新都、温江、双流、郫都区等区域购房资格的购房人,可在此范围内任一区域购房。
成都满五政策执行标准?
满五唯一,是指以家庭(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在房屋所在省份内,是家庭的唯一住房,且房龄已经满5年。那么,怎样判断房屋是否满5年呢?
一、怎么判定房屋“满5年”?
不同产权的房屋,判断房龄的标准不一样。
1.二手住房、经济适用房:按契税票填发日期或产权证登记时间判定,遵循孰先原则;
2.房改房:以房改购房合同签署时间或产权证登记时间判定,遵循孰先原则;
3. 拆迁房:以拆迁协议签署时间或契税票填发日期或产权证登记时间判定,遵循孰先原则;
4. 房改经济适用房、房改集资房:以产权证登记时间判定;
注意,如果是继承的房屋出售,以被继承人取得房屋的对应时间(参照上述对应产权房屋判定时间);
如果是赠与的房屋出售,受赠者是直系亲属,按赠与人取得房屋的对应时间(参照上述对应产权房屋判定时间);受赠者是非直系亲属,以受赠人赠与换证时的契税票填发日期或新产权证登记时间判定;
如果是离婚所得的房屋出售,按照离婚换证前产权人取得房屋的对应时间(参照上述对应产权房屋判定时间)。
举个例子,一套住宅契税票的填发日期是2014年2月,产权证的登记日期是2015年5月。如果卖家2019年9月决定出售这套房屋,算作已经满五年(契税票填发日期已满五年,尽管产权证时间未满五年,但按照孰先原则按契税票的填发时间计算)。
除此之外,判断方式是否是卖方家庭在该省份的唯一住房,一般情况下业主直接告知,不太清楚的则需要去查询登记在国土局系统里的是否只有这一套房子。
二、出售房屋满五唯一有什么好处?
在二手房交易中,税费缴纳是一件复杂的事情,因为这其中牵涉到房屋套数认定、房龄判定等,以此来确定需要缴纳哪些税费。
一般情况下,二手房交易牵涉到的主要税费有契税、增值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而根据我国的税费减免政策,出售房屋在满足“满五唯一”的情况下,可以省去增值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
举个例子,建筑面积80㎡、计税总价为100万的房屋出售,买方均是购买首套房,一套满足满五唯一的条件,一套房龄不足2年(契税票填发日期或产权证登记时间均不足2年),他们的交易税费有何不同?
成都市内户口迁移落户时间累计吗?
在成都市内的户口,在成都市各区是可以随意迁移的。平迁户口很简单,带上你的户口,身份证,平迁地的房屋产权证,可以就近去派出所办理。
平迁户籍的落户时间是可以累加的,比如你在武侯区落户已经3年,平迁去高新区的落户时间也从之前在武侯区的3年开始累加。
武侯区买的社保可以落户高新区吗?
成都武侯区的社保疫情之前的政策是不可以落户高新区的。除非自己在成都之前就有房产落户就可以平迁过去。近年来由于受疫情的严重影响,市场经济不景气政策好像有调整武侯区的社保好像是可以买高新区的房子可以落户高新区了。
成都社保积分入户的条件?
(一)基础指标及分值
1、合法稳定就业。
持证人与在蓉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并连续工作满6个月的(试用期除外),或持有登记地址在蓉的工商营业执照连续经营满6个月并依法纳税的,积10分。
2、合法稳定住所。
持证人在蓉实际居住,拥有合法产权住房的,按照面积计算积分,最高不超过40分;
租赁住房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的,积5分。
3、参加社会保险
凡符合合法稳定就业条件的持证人在我市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按月缴费的,每年最高积12分。其中:
(1)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满6个月的分别积3分;
(2)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满12个月的分别积6分。
4、连续居住年限——与上面三个不同的地方:可以按年限累计。
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连续居住且办理居住证证件签注的,每满一年积5分。
(二)导向指标
1、区域导向指标。
持证人在本市中心城区(包含锦江区、青羊区、成华区、武侯区、金牛区、高新区)以外区域居住的,每满一年加10分。其中,在重点发展区域居住的,每满一年加20分。
2、急需紧缺人才和职业(工种)目录指标。
持证人符合本市年度公布的急需紧缺人才和职业(工种)目录的,加20分。
二、如何申请积分入户
(一)一道门槛:
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办理《成都市居住证》并在蓉参加社会保险的来蓉人员。
(二)积分申请地点:
持证人应在居住证签发机关所在地申请积分。
持证人可通过互联网进行网上模拟估分,符合积分条件的,可委托用人单位在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受理窗口进行申报。
如以个人身份进行申报的,可自行到居住地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受理窗口进行申报。需申请积分入户的,应同时提交申请。
(三)积分申请材料:
(1)由用人单位申报的须提交:
1、《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2、持证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
3、劳动(聘用)合同;
4、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材料;
5、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
6、合法居住证明材料。
(2)个人申报的须提交:
1、《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2、持证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
3、劳动(聘用)合同,或登记地址在成都市的工商营业执照;
4、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材料;
5、合法居住证明材料。
除上述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外,持证人还应当提供与《居住证》积分指标项目对应的材料。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