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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南区夫妻投靠入户流程

如何将户口迁到成都高新南区?

可以通过政府部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将户口迁到成都高新南区。户口迁移需要按照相关的程序和规定进行,一般需要申请迁移手续、提供相关材料、参加相关调查和审批、办理迁移手续等步骤。在成都高新南区,相关的政府机构和部门都可以提供迁移指导和服务,帮助办理迁移手续。为了顺利完成户口迁移,申请人需要提前了解和准备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产权证等。同时,还需注意迁移手续可能遇到的问题,如审批时间、人员配额等问题。最好在办理前咨询政府部门或专业机构,以避免不必要的困难。

夫妻投靠办理上海户口,一方为博士?

可以啊,你落户后就可以了! 婚后落户规定: 上海户口新政策: 1、结婚时间不限的可以办理的情况: (1)配偶一方是高级职称; (2)配偶一方是博士; (3)配偶一方是获省部级奖项者; (4)上海户口方是中级职称3年以上者; (5)上海户口方是本科有学位,专业是计算机、电子、信息类专业者,并单位是高新企业; (6)上海户口方单位是集成电路企业者,而上海户口方是技术岗位的,并单位是高新企业; (7)上海户口方是硕士,在沪工作3年以上者。

2、结婚满3年可以办理的情况: (1)上海户口方有中级职称但不满3年; (2)上海户口方是硕士,毕业3年; 3、结婚满5年可以办理的情况: 上海户口方高中以上学历,外地户口方中专以上学历。

东莞市人才入户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优化我市人才队伍结构,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促进人才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暂行规定所称的企业人才是指在本市重点或大型企业工作的高层管理人才、技能人才和其他有突出表现的人才。迁户是指非东莞户籍人员将户籍从其他地区迁入本市。符合本暂行规定的企业人才,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第三条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企业人才迁户实行入户配额管理。

第四条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负责企业人才迁户的组织管理工作,下设市企业人才迁户审理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局),负责企业人才迁户的日常工作。市人事部门负责企业高层管理人才和其他有突出表现的企业专业技术人才与经营管理人才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审验工作。市劳动部门负责企业人才的职业技能资格审验工作。市公安部门负责办理企业人才迁户手续。市、经贸、民营、工商、税务等部门按各自的职能协助实施本暂行规定。

第五条企业人才迁户应当遵循以引进高素质人才为核心,以在本市有稳定工作和居所的暂住人口优先为原则,实行准入条件和审核入户相结合的管理方式。

第六条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符合下列范围及条件的,可依规定申请企业人才迁户:(一)在本市投资5年以上、累计投资额达2000万元人民币(或折合人民币)的,可一次性申请办理4个本企业人才入户。投资额每增加500万元人民币相应增加1个名额。(二)在申请前连续3个纳税年度缴纳的税额累计达300万元人民币的,可一次性申请办理6个本企业人才入户。纳税额每增加50万元人民币相应增加1个入户名额。(三)获得国家或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称号的企业,同时在本市投资5年以上、累计投资额达1000万元人民币(或折合人民币)的,可一次性申请办理4个本企业人才入户,投资额每增加250万元人民币相应增加1个名额;或同时在申请前连续3个纳税年度缴纳的税额累计达150万元人民币的,可一次性申请办理6个本企业人才入户,纳税额度每增加25万元人民币相应增加1个入户名额。

第七条符合本暂行规定第六条投资或纳税条件的企业,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计算入户名额。

第八条企业人才迁户应由企业提出申请。申请迁户的企业人才需具备如下条件:(一)在本市有稳定居所,已办理暂住证;(二)男性年龄5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40周岁以下;(三)参加本市企业职工基本保险并缴费满5年以上;(四)身体健康;(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六)无违法犯罪和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具有大专学历,在企业高层领导岗位任职满3年或以上的;(二)已取得广东省劳动保障厅颁发的《技师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的;(三)已取得广东省劳动保障厅或东莞市劳动局颁发的《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四)拥有专利、发明或专有技术成果并获得国家专利的;(五)获得市级以上的劳动模范、优秀员工、优秀流动党员、科研成果奖的;(六)参加国际技能竞赛前五名获奖者,国家级一类技能竞赛前八名获奖者、二类技能竞赛前五名者,省级一类技能竞赛前五名获奖者、二类技能竞赛前三名者,以及市劳动部门与有关行业联合举办的技能竞赛前三名获奖者。第九条企业人才迁户,实行审核入户的管理办法。经审核批准的企业人才入户名额,由企业自行选择符合本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条件的企业高层管理人才、技能人才或其他有突出表现的人才入户。

第十条企业申请人才迁户要有合法有效的投资资产证明或税务部门开具的完税凭证和纳税证明。企业缴纳的各项税款必须是依法申报并已经完税的税款。由税务、司法部门追缴入库的税款不予计算。

第十一条对符合本暂行规定的各类企业人才,人事、劳动等有关部门应当按规定做好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资格等证书的审验或实测实操的考核工作。

第十二条迁入的各类企业人才及随迁人员,其户口可迁入稳定居所单独立户或迁入用人单位的集体户,企业人才不能单独立户或所在单位暂不能入户的,可经所在镇(街道)政府批准迁入所在地人才服务站集体户。其子女入托、入学,按我市户籍人口的待遇安排。

第十三条符合本暂行规定迁入的各类企业人才,均按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企业人才迁户的办理程序:(一)申报。申请企业提交《东莞市企业人才迁户申请表,将企业营业执照、投资资产证明、企业完税凭证和纳税证明、申请人的个人简历、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婚姻状况证明、计划生育证明、个人参保证明、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直接报送市企业人才迁户审理办公室办理。(二)受理。市企业人才迁户审理办公室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条件的,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退回申请企业。(三)审批。由市企业人才迁户审理办公室负责企业人才迁户的审批工作,对符合企业人才迁户条件的,函复申请企业,并签发《东莞市企业人才入户卡。申请企业凭批复、入户卡到市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四)办结时限。自收到企业申请之日起,市企业人才迁户审理办公室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事项。如需企业重新提供证明材料的,自企业重新提交之日起重新计算办结时限。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向市企业人才迁户审理办公室举报弄虚作假骗取入户名额的企业和个人。弄虚作假骗取入户名额者,一经查实,取消入户资格。第十六条本暂行规定所指的“企业高层管理人才”是指在企业主要领导岗位上担任副总经理以上或副厂长以上职务的高层管理人才,还包括集团企业(公司)下属分(子)公司的经理、副经理、厂长、副厂长和相当该类层次的高层管理人才。

第十七条有关职能部门应当依据本暂行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八条我市事业单位可参照本暂行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本暂行规定由市人事局和劳动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暂行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施行。

郑州中原区户口迁入高新区需要什么条件?

户口迁入条件

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1、有合法固定住所类居民在迁入地需要有房,就是需要有房产证原件或者土地使用证等,能证明有合法住所的证件。2、有相对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类属工作调动、招工、招干入户的:工作调动介绍信或录(聘)用通知(或报到介绍信);调动人员登记表或录(聘)用人员审批表;录(聘)用人员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为被企业录(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的相关凭证。3、引进人才组织人事、劳动部门相关证明;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和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4、亲属投靠新生婴儿入户的,夫妻投靠入户,父母子女投靠入户,近亲属投靠。5、高校毕业生户口在学校的学生,假若就业单位有人事权,那么可以把户口迁移到单位集体户口,凭借《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和单位接收证明办理入户手续;假若单位没有人事权,那么可以把户口迁移到工作城市的人才市场;或者学生可以要求将户口迁移回原籍,凭毕业证和《户口迁移证》办理恢复户口手续;或者申请暂缓就业,可以将户口档案继续保留在学校两年。户口不在学校的学生,假若单位有人事权,那么可以将户口由原籍直接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

如何落户上海?需要哪些条件?如何落户上海?

上海落户方式——7大途径

一、《上海居住证转户口》政策

★内容依据: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沪府发〔2016〕版

★适用对象:

1、拥有上海市居住证,并持证7年、缴纳社保满84个月者;

2、拥有《中级及以上技能职称》 或 2倍以上社保;

3、拥有上海市房产者。

4、最近连续3年社保高于上海社平工资2倍、或个税高于同行业中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申办者可不需要职称。

注:居转户跟居住证120分无关,居转户只需持居住证满7年,社保满84个月,有职称即可

5、无违反国家及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备注(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可以无职称):

(1)最近连续3年在上海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2)按个人在上海市直接投资(或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上海市规定标准的,或者连续3年聘用上海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激励条件

同时,持证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1、在上海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在上海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可不受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

2、在上海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

3、最近连续3年在上海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4、按个人在上海市直接投资(或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上海市规定标准的,或者连续3年聘用上海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申请居转户单位如何在一网通办开户,流程详解

二、非沪籍应届生落户

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发布《2019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评分办法》评分指标包括:最高学位和学历、毕业学校、学习成绩、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用人单位要素分等。今年进沪就业申请户籍的标准分为72分。

官方政策链接:

Ⅰ毕业生要素分

★基本要素

1.最高学位、学历

博士、研究生 27分

硕士、研究生 24分

学士、本科生 21分

2.毕业学校

第一类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 15分

(原“985工程”建设高校、在沪原“211工程”建设高校、中科院在沪各研究所等研究生培养单位)

第二类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 12分

(其它原“211工程”建设高校、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海各本科高校和研究生培养单位)

其他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 8分

3.学习成绩

*按照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专业(班级)综合排名对其等级进行评定

一级(成绩综合排名前25%) 8分

二级(成绩综合排名26%-50%) 6分

三级(成绩综合排名51%-75%) 4分

四级(成绩综合排名76%-100%) 2分

4.外语水平

*外语水平证书一般应在所在学校或培养单位考点取得

CET-6级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专业英语八级 8分

CET-4级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专业英语四级 7分

外语类、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外语课程合格 7分

5.计算机水平

毕业研究生 7分

理科类计算机高级水平或免予此项要求的专业 7分

(本科2013年前入学毕业生:数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电气信息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本科2013年(含)后入学毕业生:数学类、电子信息类、电气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或省级二级水平 7分

理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或省级二级水平 6分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初级或省级一级水平 6分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相关课程合格 6分

★导向要素

1.荣誉称号

(校级及以上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

经认定的国家级 10分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 5分

学校级(每次1分,不超过2分) 1分

2.学术、文体竞赛获奖

(在全国大学生“挑战杯”赛、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中国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飞思卡尔杯”智能汽车竞赛等全国性比赛(含地方赛区,不含专项竞赛)获奖。)

⑴ 上述全国性比赛奖项:

一等奖 10分

二等奖 8分

三等奖 6分

⑵ 上述全国性比赛地方赛区奖项:

一等奖 5分

二等奖 3分

三等奖 1分

(以上奖励表彰仅限在最高学历就读期间获得;同类奖励取最高分;荣誉类和竞赛类奖励可以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5分。)

3.科研创新

最高学历就读期间参加学校科学研究活动并获得相应的发明专利 5分

(申请落户的毕业生应为该专利首次申请时的发明人,且对该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不包含该专利首次申请后变更的发明人。)

4.国家就业项目服务期满

上海高校毕业生参加西部计划服务期满 5分

(毕业生按照其毕业当年的评分办法予以评分,并在此基础上给予加分)

上海高校毕业生参加“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在校期间应征入伍按相关政策执行。

Ⅱ用人单位要素分

★基本要素

用人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行为符合诚信规范,并与毕业生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期为一年及以上的就业协议,劳动派遣方式除外 5分

★导向要素

1.引进重点领域人才

用人单位录用上海市重点发展领域所需学科(专业) 毕业生 3分

用人单位录用上海市重点发展领域所需学科中的教育部、上海市、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毕业研究生 3分

2.承担重大项目

用人单位承担国家和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且录用的毕业生专业与行业相匹配 3分

用人单位为远郊地区教育、卫生、农业等社会公益事业单位 3分

(上述用人单位由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推荐,并报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确认后予以公布。)

3.自主创业

在校或休学期间创业,企业经营情况良好 5分

(毕业生须为符合相关要求创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为原始发起人(不含股份转让、后期补入资金的创业情况),在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10%。)

说明:毕业生学校及专业加分以学校及专业代码为准。

三、《投靠类落户、迁户上海》政策

★内容依据:

1、《外省市户口迁沪落户审批》(事项名称:外省市户口迁沪落户审批;代码:1221)

2、《关于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若干实施意见》[沪府(2009)70号]

★适用对象

①夫妻投靠

(一)外省市人员(指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下同)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10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10年、年满35周岁,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

(二)外省市少数民族及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7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7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外省市人员与本市残疾居民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5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您可登入“上海公安门户网”(www.police.sh.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 查看本市夫妻投靠其他类型的户口迁移政策规定或请您前往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咨询,索取《上海市公安局窗口服务告知单》 根据菜单内容准备材料,材料齐全后提出申请。

夫妻投靠落户的申请条件、流程、材料

②子女投靠

(一)外省市人员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指在本市具有登记常住户口满5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后,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16周岁以下或普通高中就读学生,下同),已随外省市父(母)办理出生登记,现要求投靠本市父(母)户口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家庭户,且不因投靠落户使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下同)落户。

(二)原由本市经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现已被批准回沪落户的人员,其生育的子女从未就业、未婚未育、实际生活基础长期在本市、年龄不超过25周岁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经市教委批准已在本市落户的高校毕业生,其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在沪居住生活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四)本市常住户口居民收养外省市小孩,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依法办理《收养登记证》后随父(母)在沪共同居住生活满5年以上且未成年的,可准予在养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③老人投靠

(一)经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的原本市常住户口人员,现已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并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要求回沪投靠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如系未生育或未领养过子女,本市亲属(父母、兄弟姐妹)愿意接受的,可准予其在本市亲属户口所在地落户。

(二)原本市常住户口人员因其他原因去外省市工作的,现已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夫妻双方须同时符合规定年龄),并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要求返沪投靠本市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四、《人才引进》直接落户

★内容依据:

《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实施细则 沪府发〔2010〕28号

★适用对象

拥有 高学历 、 高级专业 、 高新技术 人才;

就职于 金融重点机构 、 贸易重点机构 、 航运重点机构 、 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 人才;

属于 行业专门人才 , 航运专门人才 、 传统医学人才 、 体育专门人才 ;

还有一些不同引进标准的:投资创业人才、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11类人才申请落户

据《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这11类引进人才可直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引进人才已婚的,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同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人员。

3、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4、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5、在本市重点支持的产业和领域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6、本市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地区总部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

7、本市重点引进机构、项目或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8、本市重点产业发展紧缺急需、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 ),或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技师)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高技能人才。

9、本市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

10、在沪投资于本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为投资所在地的区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企业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的创业人才。

11、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及时调整引进人才范围。

五、创新创业、投资、企业人才落户政策

★内容依据:

《关于服务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更加开放的国内人才引进政策的实施办法》实施细则 沪人社力发〔2015〕41号

★适用对象

创业人才 、 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 、 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 ;

企业高级管理 和 科技技能人才 ;

企业家 ;

不同的资质条件,依据衡量标准,可相应减少 居转户持证年限 和 社保缴纳年限 :5 年、3年、2年、直接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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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要求

1、创业人才

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首轮创业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上 或者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2000万元及以上 (须资金到位并持续投资满1年)的上海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10% 的创业人才,在企业连续工作满2年的 ,可以直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2、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

在上海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2年 ,最近3年累计实现5000万元及以上 技术交易额(技术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不少于5家且不是关联企业,技术合同履行率达到70%及以上)的技术合同第一完成人,可以直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3、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

直接落户:上海市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伙人或副总裁及以上 的高级管理人才,已经完成在上海市投资累计达到3000万元 的,可以直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4、企业高管和科技技能人才

直接落户: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 在上海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 且缴纳个人所得税累计达到100万元 的企业高级管理、科技和技能人才,可以直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5、企业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家,可以直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一、运营上海市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或持股不低于10% 的创始人。

二、企业连续3年每年营业收入利润率10%以上 ,且上年度应纳税额不低于1000万元;或科技企业连续3年每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0%以上 ,且上年度应纳税额不低于1000万元 ;或企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 所等资上海市场挂牌上市。

三、企业的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不属于国家和上海市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目录。

四、企业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处罚记录,无不良诚信记录。

六、留学生落户上海政策

★内容依据:

《留学回国 人员来沪工作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实施细则》的通知 沪府发[2005]34号

★适用对象

获得 国外大学本科学历 、 学士学位(含)以上 的人员;

在国内获得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一年(含)以上的访问学者或进修人员;

直接来上海工作、就业;

并需在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做国外学位(历)认证。

Ⅰ来沪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境)外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在国内“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内非“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3.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4.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赴国(境)外进修、做访问学者满1年以上。

同时,符合上述四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应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缴纳情况应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5.其他不符合第2、3项条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同时最近连续12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达到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5倍,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的人员。

Ⅱ来沪创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要求同上)或符合第4项条件,来本市创办企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实缴),本人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且为第一大股东(不含股份转让、后期资金注入),个人股份一般不低于30%),同时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同时,留学人员在国(境)外院校获得的学历学位应属于教育部认可的范围。

2、留学人员回国后应直接来上海工作,累计待业时间不超过2年;与申请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有效期在1年(含)以上,且自申请之日起有效期在6个月(含)以上(如合同约定有试用期的,需完成试用期后方可申报);留学回国人员年龄须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史上最全】2019年留学回国人员上海落户指南

七、上海当兵落户

★内容依据: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本市征兵工作的若干意见》

★办理条件

本市入伍,经部队批准当年度退出现役并符合进上海接收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

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上海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并材料齐全的。

非本市入伍的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接收:

1)服役期间,其父母户籍迁入本市的;

2)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两年的,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籍在本市的;

3)因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队师(旅)级单位出具证明,经市安置部门批准的。

★办理材料

本市入伍退役士兵接收安置材料

本市入伍退役士兵持区县民政部门签发的《接收通知书》、部队开具的行政介绍信、户口报入处的户口簿、结婚证等证件

外地入伍退役士兵进沪接收安置材料

1.退役士兵档案原件一份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结婚证原件及结婚证一份

4.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凭证

5.房屋产权人,承租人及户主、成年同主任等一致同意申请人落户的证明

★办理流程

外地入伍退役士兵进沪安置接收流程

申请人向区(县)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区(县)民政部门初审,上海市民政局书面审查,符合条件的批准进沪,材料退回到初审的区(县)民政部门,区(县)民政部门出具《接受通知书》及申报户口证明信,申请人领取后,自行前往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不符合条件的,不批准进沪,材料退回初审的区(县)民政部门,初审的区(县)民政部门,告知申请人及其原部队不予批准的事实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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