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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华技能落户方案

成华区居住证办理流程?

1、流动人口持申请材料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填写《成都市居住证申领表》;

2、派出所窗口工作人员审核合格打印《领证通知单》给申领人;

3、申领人在办证20个工作日后持《领证通知书》到派出所领取《临时居住证》。

流动人口拟居住时间在一年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在居住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六个月以上的人员;

2、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营业执照的人员;

3、已购买房屋或者已在房管部门办理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且在居住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六个月以上的人员;

4、符合成都市落户条件,但本人尚未办理户口迁移的人员;

5、《成都市居住证》持证人的未成年子女。

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2、居住处所证明(含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租赁合同、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等);

3、本人近期相片(相片标准:正面免冠彩色头像,不着制式服装,常戴眼镜的居民应佩戴眼镜,背景色为白色的1寸证件照);

4、《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育龄妇女提供)。

办理居住证,需要居住处所证明(含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租赁合同、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等)、本人近期相片(相片标准:正面免冠彩色头像。

成都落户区域划分?

1、成都共12区实行限购,分别为成都高新区(包括高新区南部园区和高新区西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

2、非限购十二区户籍,且不满足24月连续社保的购房人没有限购区的购房资格,具有高新区南部园区或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购房资格的购房人,可在各自区域购房,具有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龙泉驿、新都、温江、双流、郫都区等区域购房资格的购房人,可在此范围内任一区域购房。

2022年郫都区落户政策?

1、合法稳定就业。持证人与在蓉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并连续工作满6个月的(试用期除外),或持有登记地址在蓉的工商营业执照连续经营满6个月并依法纳税的,积10分。

2、合法稳定住所。持证人在蓉实际居住,拥有合法产权住房的,按照面积计算积分,最高不超过40分;租赁住房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的,积5分。

3、参加社会保险。凡符合合法稳定就业条件的持证人在我市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按月缴费的,每年最高积12分。其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满6个月的分别积3分;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满12个月的分别积6分。

4、连续居住年限。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连续居住且办理居住证证件签注的,每满一年积5分。

二、导向指标

1、区域导向指标。持证人在本市中心城区(包含锦江区、青羊区、成华区、武侯区、金牛区、高新区)以外区域居住的,每满一年加10分。其中,在重点发展区域居住的,每满一年加20分。

2、急需紧缺人才和职业(工种)目录指标。持证人符合本市年度公布的急需紧缺人才和职业(工种)目录的,加20分。

三、积分规则及标准分值

积分规则 持证人的任一项基础指标分值不能为0,否则取消积分资格。 持证人的总积分等于基础指标和导向指标积分之和。 标准分值 标准分值为120分。居住证总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具备申请积分入户的资格。

农村退休父母随子女入成都户口有什么条件?

一、父母退休后能随子女迁入成都户口的条件是什么?

凡男性年满60周岁以上、女性年满55周岁以上,身边无子女(农村指同村同社),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且实际居住,均可申请投靠子女;离退休及主城区(锦江区、青羊区、武侯区、金牛区、成华区、)内投靠入户不受年龄和身边有无子女的条件限制,但需实际居住。

二、父母随迁子女成都户口怎么办理?

1、本区内迁入的,居民持相关手续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所需证明材料如下:

(1)申请人及被申请人《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3)被申请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子女及其配偶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子女配偶为房主的同意入户证明及子女《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等)。

2、主城他区城镇居民到我区入户的,应先到迁入地派出所出具《同意入户证明》,再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开具《户口迁移证》,之后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所需证明材料如下:

(1)《户口迁移证》;

(2)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3)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子女及其配偶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入户地《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子女配偶为房主的同意入户证明及子女《结婚证》等)。

3、主城区外城镇居民到我区入户的,应到锦江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户口《准迁证》,再持《准迁证》二联及原籍户口簿回原籍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开具《户口迁移证》,之后持《迁移证》、行政服务中心档案袋、入户地户口簿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登记,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办理《准迁证》所需手续如下:

(1)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书面申请;

(2)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3)被申请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属丧偶的需出具派出所死亡注销户口证明;

(4)子女及其配偶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子女配偶为房主的同意入户证明及子女《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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