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青羊区居住证办理流程?
1、来蓉人员在蓉滞留24小时以上的,应当由本人或者用工单位、房屋出租人及中介机构按照《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居(村)民委员会申报居住登记;
2、流动人口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6个月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居住地详址受理机构审核后,可以发给《成都市居住证》:
(1)在我市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符合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或《成都市工商灵活就业(营业)辅导证》等条件之一的;
(2)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的住房;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
(3)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等职业教育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的;
(4)符合本市人才落户规定尚未迁移户口的;
(5)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具有本市户籍的。
办理材料
申报登记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以下居住地住址证明之一:房屋所有权证明(未取得产权证的出具购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租赁合同、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原件)。
申报居住登记满6个月后申领居住证
1、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办理成都市居住证,提供以下材料:
(1)申领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近期相片(白底1寸1张);
(3)近6个月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清单(原件);
(4)下列证明材料之一:劳动合同、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成都市工商灵活就业(营业)辅导证》(原件和复印件);
(5)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下列相应材料:
a.居住在亲友家中的,提供房主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b.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下列三种证明材料之一:房屋所有权证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主与派出所签订的治安责任书(原件和复印件)。
c.居住在单位内部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原件)。
办理流程
1、申报登记
(1)现场申报:携带申报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进行申报。
(2)采集点申报:携带申报材料到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点进行申报。
(3)网络自主申报:自行通过微信、PC、APP等,登陆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系统如实填报相关信息进行申报。
2、申领居住证:申请人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现场提交办理材料、填写申领表,申领居住证,审核通过后领取《领证通知单》
(1)流动人口持申请材料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填写《成都市居住证申领表》; 注:也可提前下载表格并填写,表格下载:成都市居住证申领表.xls
(2)将《成都市居住证申领表》连同办理材料递交给派出所前台民警受理并审核;
(3)派出所前台民警审核合格后录入信息,打印领证通知单交申请人。审核不合格,由受理人员当面告知申请人不合格原因。
3、领取居住证
申领人在领取《领证通知单》15日后,持《领证通知单》到派出所领取居住证。
办理时限及费用
一、办理时限
申报登记:6个月
申领居住证:当场办理
领取居住证:15日
申领、补领、换领居住证的,公安机关应当在15日内发放居住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
温馨提示:2016年1月1日前,已办理的《成都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已办理的《成都市临时居住证》且符合本办法规定申领条件的应在2016年6月30日前换领
二、办理费用
免费
注意:首次领证免费
办理地点
居住地派出所
青羊区调考重要吗?
青羊区调考的重要性与您的具体背景和目标有关。青羊区调考通常是指针对申请参加青羊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选拔性考试。如果您计划在青羊区从事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那么参加青羊区调考对您非常重要。
青羊区调考是选拔人才的一种方式,通过考试评估申请者的综合能力、知识水平和适应性。参加青羊区调考可以帮助您获得进入青羊区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的机会,并且在竞争中脱颖而出。
通过青羊区调考,您将有机会展示自己的学术能力、专业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综合素质。同时,获得青羊区调考的良好成绩也可能为您提供更多的职业发展机会和职位晋升的可能性。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青羊区调考只是进入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的一种渠道之一。在考虑参加调考之前,您还应该评估自己的兴趣、能力和职业规划,并了解其他途径和机会,以便做出更全面的决策。
双流人才公寓申请条件?
(一)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与社会保险缴纳单位须一致);
(二)在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工作,须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享受过其他住房优惠政策;在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新津县、大邑县、蒲江县工作,须在用人单位注册地所在县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在当地享受过其他住房优惠政策;
(三)在住房限购期间,购买人才公寓须符合本市限购政策关于自有产权住房套数等相关规定。即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高新区南部园区、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购买人才公寓,两人及以上家庭还须符合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的条件。
成都市各区人口?
2019年成都市总人口数依据《2019年成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截止至2019年末,成都市常住人口1658.1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5.10万人,增长1.54%。其中,城镇常住人口1233.79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74.41%,比上年末提高1.29个百分点。
2019年末,成都市户籍人口1500.0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4.02万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62.54%。中心城区(“11+2”)年末常住人口1090.7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1.90万人。人才招引成效显著,“人才新政”累计吸引超过33万本科及以上学历青年人才落户。
2019年末成都各区人口统计
金牛区(122.03万人)
依据《金牛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截止至2019年末,金牛区据 2019年全国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资料测算,并经成都市统计局审核认定,全区常住人口122.03万人,城镇化率 100%。2019年末公安户籍人口76.75万人,其中女性39.09万人;按年龄分,0-17岁11.27万人、18-34 岁15.31万人、35-59岁30.56万人、60岁及以上人口19.60万人。全年省内迁入1.28万人,省外迁入 0.43 万人。
成华区(96.02万人)
依据《成华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截止至2019年末,成华区全区常住人口 96.02 万人,户籍家庭总户数327535户,户籍总人口790238人,比上年增加 14124 人,户均人口为 2.41 人。
总人口中:非农业人口 790238 人,无农业人口;男性人口为 392444 人,女性人口为 397794 人,性别比为 98.66:100。0-17 岁、18-34 岁、35-59 岁、60 岁及以上人口分别占总人口的 16.89%、21.07 %、39.52%、22.52%。全年出生人口 12377 人,人口出生率 15.80‰,比上年增加 3.06 个千分点;死亡人口 12348 人,人口死亡率 15.77‰,比上年下降 3.2 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为 0.03‰。全区计划生育率达 99.91%。
温江区(54.46万人)
依据《2019年成都市温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截止至2019年末,温江区全区常住人口54.46万人,城镇化率 75.32%。户籍人口5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23万人。全年出生人口6708人,死亡人口2500人,自然增长人口数4208人,人口自然增长率8.5‰。
郫都区(86.57万人)
依据《2019年成都市郫都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截止至2019年末,郫都区年末常住人口86.5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 0.86 万人,全区城镇化率达 74.27%。
2019年末户籍人口654922人,其中:城镇人口363957 人,乡村人口 290965 人;全年出生人口9873人,死亡人口6727人,人口自然增长率 4.89‰,与上年相比,全年净增人口22061人
邛崃市(65.19万人)
依据《2019年邛崃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截止至2019年末,邛崃市年末户籍总人口65.19万人,其中户籍城镇人口32.63 万人,户籍乡村人口 32.56 万人。全年出生人口6673人,出生率为 10.23‰;死亡人口8176人,死亡率为12.54‰;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31‰。全年计划生育率为99.5%。
简阳市(82.67万人)
依据《2019年简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截止至2019年末,简阳市年末常住人口82.67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39.60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47.90%,比上年末提高1.58个百分点。
2019年末户籍人口117.12万人,比上年末减少4711人。出生人口1.21万人,出生率 10.4‰;死亡人口1.57万人,死亡率13.4‰;人口自然增长率-3.1‰。
新津县(31.88万人)
依据《2019年新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截止至2019年末,新津县全县户籍人口31.88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5.35万人,乡村人口16.53万人;男性人口15.67万人,女性人口16.21万人。全县出生人口3439人,人口出生率10.68‰;死亡2335人,死亡率7.25‰,人口自然增长率3.43‰。
崇州市(66.67万人)
依据《2019年崇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截止至2019年末,崇州市全市户籍总户数249273户,总人口660917人,其中,男性329404人,女性331513人;城镇人口214314人,乡村人口446603人。全市常住人口66.67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48.05%。
龙泉驿区(94.63万人)
依据《2019年龙泉驿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截止至2019年末,龙泉驿全区户籍人口总户数28.93万户,比上一年增长4.3%。全区户籍总人口74万人,增长3.6%,其中,男性 36.5万人,女性37.5万人;乡村人口25.53万人,城镇人口48.47万人;全年出生人口12695人,死亡人口6169人,人口自然增长率8.8‰。2019年末全区常住人口94.63 万人,增长 3.5%。城镇化率为72.9%,比上年提高 1.64个百分点。服务人口138.05万人,增长9.5%。
青白江区(44.02万人)
依据《2019年青白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截止至2019年末,青白江全区户籍人口42.38万人,较上年增长0.18万人。2019年末常住人口44.02万人,较上年增长1.15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594%,比上年提高1.89个百分点。
新都区(91.8万人)
依据《2019年新都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截止至2019年末,新都全区户籍人口82万人,比上一年末增加2.1万人,其中,人口自然增长率为千分之5.1。2019年末,常住人口为91.8万人,比上一年末增加1.3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为66.9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72.8%。
武侯区(109.91万人)
依据《2019年武侯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截止至2019年末,武侯区常住人口109.9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2万人,增长1.1%,城镇化率100%。2019年末户籍人口66.13万人,其中,男性31.89万人,女性 34.23万人。全年出生人口9214 人,出生率13.9‰;死亡人口8023人,死亡率12.1‰;人口自然增长率1.8‰;人口机械增长率 15.1‰。
锦江区(71.63万人)
依据《2019年锦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截止至2019年末,锦江区户籍人口为61.65万人,常住人口为71.63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5.198‰。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8595元,比上年增长8.6%。其中:工资性收入26622元,增长7.2%;经营净收入2244元,增长5.1%;财产性收入4693元,增长9.9%;转移性收入15036元,增长11.4%。
青羊区(71.9万人)
依据《2019年青羊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截止至2019年末,青羊区全区户籍人口为71.9万人,比上一年增加1.2万人,其中,女性人口为36.8万人。人口出生率为0.996%,死亡率为0.497%,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499%。
双流区(81.46万人)
依据《2019年双流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截止至2019年末,双流区全区户籍人口65.21万人,其中城镇人口41.65万人,乡村人口23.56万人;全区常住人口81.46万人,城镇化率83.17%;全年出生人口10918人,死亡人口4668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3.15‰,全区符合政策生育率为99.88%。
金堂县(90.3万人)
依据《2019年金堂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截止至2019年末,金堂县全县户籍总人口90.36万人。全年出生人口9869人,出生率10.57%,死亡6440人,人口自然增长率3.67‰,较上年下降1.56‰。符合政策生育率98.75%,较上年下降0.27%。全县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6.98。
大邑县(51.49万人)
依据《2019年大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截止至2019年末,大邑县全县户籍人口50.92万人。其中,男性25.65万人,女性25.27万人。常住人口51.49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48.45%。人口自然增长率0.58‰;人口出生率8.24‰,人口死亡率7.66‰。
蒲江县(26.13万人)
依据《2019年蒲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截止至2019年末,蒲江县全县户籍总户数117854户,总人口267521人,其中城镇人口89283人,占33.4%,乡村人口178238人,占66.6%;男性133212人,占49.8%;男女性别比为99.2(以女性人口为100)。全年出生2888人,死亡3342人,人口自然增加-454人。2019年末全县常住人口26.13万人,城镇化率达45.93%。
都江堰市(62.22万人)
都江堰市还未公布2019年统计公报,根据《2018年都江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截止至2018年末,都江堰市公安户籍24.74万户,户籍人口为62.22万人。2018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为69.69万人,城镇化率为60.2%。2018年全年出生人口为5965人,死亡人口为4625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09‰。
彭州市(79.87万人)
依据《2019年彭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截止至2019年末,彭州市全市户籍总人口79.87万人,总户数29.66万户,户均人口数2.7人。总人口中:城镇人口26.76万人,乡村人口53.11万人。男性人口39.67万人,女性人口40.19万人,男女性别比例为1:1.01。全市出生人口7349人,死亡人口6114人,人口自然增长率1.51‰。年末常住人口78.11万人,城镇化率48.97%,比上年末提高1.97个百分点
成都市青羊区居住证办理需要资料?
办理材料1、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2、居住处所证明(含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租赁合同、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等)
3、本人近期相片(相片标准:正面免冠彩色头像,不着制式服装,常戴眼镜的居民应佩戴眼镜,背景色为白色的1寸证件照)
4、《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育龄妇女提供)
5、提供与以下条件之一相符的相应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1、流动人口持申请材料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填写《成都市居住证申领表》
2、派出所窗口工作人员审核合格打印《领证通知单》交申领人;
3、申领人在办证规定期限后持《领证通知书》到派出所领取《临时居住证》
《成都市居住证管理实施办法》
第五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
人社、工商、房管、教育等部门配合公安机关根据各自职责负责稳定就业、稳定住所、连续就读等相关证明的审核工作。
发改、公安、教育、人社、房管、经信、财政、民政、卫计、交通、司法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居住证持有人的权益保障、服务和管理工作。
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自治组织,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与居住证制度相关的服务管理工作。
第六条 建立完善全市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按照统一规划、资源共享、互联互通的原则,推进市级部门、区(市)县之间人口信息的共享。
第七条 申报居住登记是来蓉人员的法定义务和申领居住证的基础。
来蓉人员、用工单位、房屋出租人及中介机构应当按照省政府令第279号文要求申报居住登记,并如实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和信息。
第八条 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6个月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来蓉人员,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居住证:
(一)合法稳定就业。在蓉就业且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已满6个月的。
(二)合法稳定住所。拥有合法所有权的住房;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的住房;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
(三)连续就读。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等职业教育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的。
(四)其他。符合本市人才落户规定尚未迁移户口的;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具有本市户籍的。
第九条 来蓉人员申领居住证,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近期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十条 居住证遗失、损坏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持申领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补领、换领手续。
第十一条 申领、补领、换领居住证的,公安机关应当在15日内发放居住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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