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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户口怎么迁入南充 南充市落户

成都户口迁户南部县城市里可以吗

可以。

在成都各区县平移户口,你得有房产。你们都是成都的户口的话可以直接到户籍所在地开具一个亲属关系证明,这样就不用那么多的证了,如果不是直系亲属户口互迁,那需要准备你的户口薄,身份证,房产证。

跨区转移: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申请,派出所受理后呈分局审批。经分局审核同意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南充户口迁入条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1、省内迁移流程:户口迁移申请人持所需的证明材料直接到拟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或办证中心)申请,公安派出所(或办证中心)审核通过后网上直接办理户口迁移业务,不需再办理户口准迁证和迁移证手续。凡符合省内一站式政策规定的,且提供的申报证明材料合法齐全的,在拟迁入地派出所(或办证中心)当场办结。若不符合规定或提交的证明材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待补充证明材料合法齐全后,当场办结。

2、省外迁移流程:

(1)申请人持所需申报材料到拟迁入地派出所提交户口迁移申请,经区公安分局审核通过后,拟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予迁入证明;

(2)户口迁移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领取迁移证;

(3)户口迁移申请人持迁移证等相关材料到拟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注意:办理入户时,需迁移人本人到拟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并进行现场拍照,采集指纹信息。

公安派出所或办证中心对户口迁移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符合条件、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相关业务。需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并报县(区)级公安机关审批的,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成都集体户口,我要转回南充,还能转到成都吗?

为什么要转来转去,可以,非常麻烦,你已经是农村户口,但是你如果想成为成都户口,必须在成都买房超过90平方米,而且成都社保够买满3年,才可以迁户。

请问我家是南充的,老公在成都,怎么把户口转移过来,需要什么证件.谢谢

你老公名下有固定房屋住所 切你迁入后你们平均面积要大于成都市平均人均面积。

如果 你满足上面要求,就可以去你老公户口所在公安分局

非本市5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要求投靠户籍在本市的配偶、子女及随迁配偶和子女。

需要的材料:

前提条件:非本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离、退休人员要求投靠户籍在本市的配偶、子女及随迁配偶和子女。

需要的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离(退)休证(原件和复印件);

5、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希望能够帮助你解决问题。

2022年南充户口迁移网上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

一、南充市户口迁移办理须知

(一)申报材料

1、迁入户的户口簿原件(留存复印件);

2、迁移人的户口簿原件(留存复印件);

3、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如:结婚证、离婚证、房产证、关系证明等,相关证明依具体迁移事由而提供);

4、毕业分配应持报到证和接受单位局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报户口证明和接受单位证明。

(二)办理流程

1、省内迁移流程:省内已开通户口迁移网上“一站式”办理业务,凡符合“省内一站式”户口迁移法规的,户口迁移申请人持所需的证明材料直接到拟迁入地派出所(或办证中心)申请,派出所(或办证中心)审核通过后网上直接办理户口迁移业务,不需再办理户口准迁证和迁移证手续。

2、省外迁移流程:

(1)申请人持所需申报材料到拟迁入地派出所提交户口迁移申请,经区分局审核通过后,拟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予迁入证明;

(2)户口迁移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领取迁移证;

(3)户口迁移申请人持迁移证等相关材料到拟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注意:办理入户时,需迁移人本人到拟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并进行现场拍照,采集指纹信息。

(三)办理时限

1、省内迁移:凡符合“省内一站式”法规的,且提供的申报证明材料齐全的,在拟迁入地派出所(或办证中心)当场办结。若不符合相关法规或提交的证明材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待补充证明材料齐全后,当场办结。

2、省外迁移:(1)派出所或办证中心对户口迁移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符合条件、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相关业务。(2)需派出所调核并报县(区)级机关审批的,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

(四)收费标准或依据:免收费。

(五)法定依据:川公厅治发[2015]19号、川公传发[2017]2062号、川公传发[2017]2111号。

特别说明:根据川公传发[2017]2111号和川公传发[2017]2062号法规,户口迁移实行省内一站式办理和省外准迁入户办理。所有户口迁移业务必须按照省厅关于《新版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业务操作规范(二)相关问题的补充说明中的相关迁移法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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