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户口怎么落到成都?
第一步:根据四类户口情况把自己分类
A类:
大学时户囗为学校集体户口(全国)
原户籍非四川省的应届毕业生
毕业后,学校派发的迁移证目的地为成都13区
B类:
大学时户口为学校集体户口(全国)
原户籍在四川省非成都市的应届毕业生
毕业后,学校派发的迁移证目的地为成都13区
C类:
户口在原籍
四川省非成都市户口的往届毕业生
D类:
户口在原籍
非四川省户囗的往届/应届毕业生
A类所需材料:
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无房证明、集体
户户主内页和空白内页、入户申请表、学信网学历证明。
B类所需材料:
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无房证明、集体户户主内页和空白内页、居住登记证明、入户申请表、学信网学历证明。
C类所需材料: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无房证明、 集体户户主内页和空白内页、居住登记证明、入户申请表、学信网学历证明。
D类所需材料:
第一步材料: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无房证明、集体户户主内页和空白内页、入户申请表、学信网学历证明。
第二步材料:身份证、准迁证、户口迁移证、一寸彩色照片(不限底色)、结婚证 或离婚证(未婚无需)。
第二步:所需材料一览以及办理方法
基础材料:
a、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b、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迁移证
c、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后期需要材料:
* 学信网学历证明
流程:学信网首页—学信档案—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此处需花费4元)
* 无房证明
方法一: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官网预约
流程:首页——网上查询—综合查询—房产档案网上查询—网上预约。预约成功后会收到短信,按照提示携带本人身份证去【房管局】拿22区无房证明。
方法二:携带本人身份证在“个人住房信息查询点”的自助打印机上打印(更加方便)
* 集体户户主内页和空白页
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毕业证遗失的提供毕业证明书)、无房证明,去需要落户的【人才中心】领取。
PS:办理天府新区落户的可在西博城“集体户户主内页、空白内页"审核领取区领取。
* 入户申请表
方法一:成都公安网上政务大厅自行下载打印。
流程:公安办证分中心网上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入户申请表
方法二:在公安局办证中心现场领取。
居住登记(回执单)【仅针对B\C类人群】
在现居住地(适用于在成都租房)或户籍所在地(适用于在外地工作)的辖区派出所进行登记,所需资料以当地派出所为准。
部分派出所会在登记后发放回执单,部分不会,只要在系统内登记成功即可,回执单不是必要因素。
准迁证【仅针对D类人群】
携带材料:户囗本(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无房证明、集体户户主内页和空白页、入户申请表、学信网学历证明,在办证中心办理准迁证
户口迁移证【仅针对D类人群】
拿到准迁证,回户口原籍进行下户后取得户囗迁移证(下户地公安机关提供)。下户手续一般支持代办手续一般支持代办。
第三步:线上预约及现场办理
预约办理流程
1.
2.点击我要办证—外地户囗迁入—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青年人才
3.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后申请办理,选择入户地所在区域
4.依次拍照上传办理户籍业务所需材料,提交审核(D类使用第一步材料)
5.通过初审选择预约时间
6.在预约成功的时间段内,携带材料到办证中心办理户籍业务
ABC类到此完成落户
* D类完成1一6步后,还需继续
7.D类人群经过以上步骤,拿到准迁证,回原籍下户后,获户口迁移证
8.D类人群准备全第二步材料,再次在公众号成都公安微户政上进行第二次预审。
点击:我要办证—外地户口迁入—持准迁材料落户办理
9.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后申请办理,选择入户地所在区域
10.依次拍照上传办理户籍业务所需材料,提交审核
11.通过初审选择预约时间(周六可以办理持迁移证入户业务)
12.在预约成功的时间段内,携带材料到办证中心办理户籍业务
PS:网上预约办理的无需跟现场排队办理的一起排队等号,直接询问发号员取号
* D类完成落户
附录(关于代办):
省内一站式户口迁移不是原户主且不办理身份证的不需要本人到场。代办人带户口迁移需要的所有材料即可。
外省户口迁移办理准迁证可以代办,凭准签证和迁移证上户时需要本人办理。
代办委托书可以在成都公安网上政务大厅下载流程:
首页—公安办证分中心网上政务大厅—网上办事—代办业务委托书
怎么迁户口到成都
法律分析:第一步:去公安局的户籍登记处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在这之前要准备齐全证件,所有证件的信息必须一致,不得有涂改,有涂改的必须要出具证明 ,准备的证件有:1.物业开的入住证明原件;2.派出所开的门牌号证明原件;3.房管局打印的产权档案摘要原件;4.最近6个月银行按揭缴款证明原件;5.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6.银行按揭公证书(就是合同)原件 和 复印有还款账号、最后按手印的这两页;7.户口本原件 和 复印迁移人的那一页,要同户主印在同一页;8.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9.爱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0.两本结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11.孩子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2.在办证中心领取并填写《入户申请表》;第二步:回老家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户口本和那张《准予迁入证明》,然后留下《准予迁入证明》的一半,再给半张《户口迁移证》,把户口本上迁走那页盖个“注销”就完事了。 不过,可能每个地方也有不同,先打探清楚了再行动也不迟哈,因为有40天的时间让你办理。第三步:回到拿《准予迁入证明》的办证中心拿新户口本。需要带上《迁入证明》、《迁移证》、身份证、标准1寸照片一张就可以了,不再需要其他任何证件,现场直接拿新户口本,两分钟不到就能完成。就此,整个户口迁移完毕,办证费用0元。身份证可以重新办理,也可以不办,因为号码是不变的,只是住址会变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一条 为了维持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外地户口迁移到成都需要什么手续
关于外地户口迁移到成都需要什么手续,先到成都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提交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等证件材料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在取得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迁入的准迁证。然后当事人凭准迁证和上述证件材料,回到当事人目前户籍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户籍迁出手续,如果户籍派出所同意当事人迁出户籍,会注销当事人的户籍,当事人拿到户籍资料,再回到落户地区派出所办理上户口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如何把户口迁到成都
符合以下国家规定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
(一)调动、安置、招录人员
1.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公选、公招、录用、调动到本市机关、事业单位的。
2.中央、本省在蓉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按权限调动、招录到本市工作的。
3.本省、市老干部管理局批准安置的离休干部。
4.因参加工作或工作调动将户口迁出,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离退休人员。
5.本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当年统招的学生。
6.原本市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7.在本市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专毕业生。
法律依据:《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 第七条 在本市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当年取得毕业证的)大专毕业生,可在取得毕业证的次年12月31日前,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市、区(市)县人社部门出具的联系函;居民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应为成都)、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报到地应为成都)、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片1张;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户主首页、空白内页、无房证明)。
户口在成都孩子二年级可以转到成都吗
可以。
转回户口所在地上学需要的证明:1.原就读学校出具的转学证明;2.转入地户籍迁入证明。
1.父母工作调动,经有关单位证明者;2.家庭迁居,持有公安部门户口迁移证明者;3.部队转业干部子女随转,持有部队转业干部安置部门的证明者;4.其他有正当理由,经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核准者。第十条 学生转学,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按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接收学校。对于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任何学校不得予以限制。转学必须严格按照以下程序办理:1.由转学学生的父母或其监护人向所属转入的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后,安排接收学校;由接收学校签发《接收证》,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盖章;2.凭《接收证》到转出学校签发《转学证》,转出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盖章,并办理学生档案材料移交手续;3.接收学校持《转学证》、户口、学生手册和学生学籍档案材料到转入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籍手续;凡未经转入学校同意,转出学校开具转学证明造成学生失学的,由转出学校承担就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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