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的户口可以在成都买房吗
在成都限购区购买住宅,需要拥有成都限购区域的购房资质,而购房资质满足以下五种条件中的一种:
1.在成都由公司连续缴纳社保两年(限购区域内)
2.本科或专科学历落户(45岁以下)
3.工作单位集体户口(限购区域内)
4.积分落户(限购区域内)
5.成都限购区域内的户口
重庆户口可以在成都办护照吗
法律主观:
近来有许多人都对外地户口在成都办护照办理需要哪些流程比较感兴趣,但其实大多数人对外地户口在成都办护照办理需要哪些流程都不太了解,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一、外地户口在成都办理护照的流程 1、申请人携带办理该业务所需的申请材料,前往出入境办证窗口办理。 2、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出入境部门对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符合受理要求,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申请并出具《因私出境证件受理回执》。 3、申请人完成缴费,需要邮寄证件的扫描《受理回执》左上角二维码办理邮寄手续。 4、本人或委托他人在预约取证时间领取证件,领证时提交取证回执、本人身份证或代取人身份证,回执遗失的由本人持身份证领取证件。二、外地户口在成都办理护照的规定申请条件(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1、我市常住户口居民的配偶和未满16周岁的子女; 2、在我市就业和就学人员及其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 3、居住我市的60周岁(含)以上的居民; 4、居住我市的居民换补发护照、赴台出入境证件的;申请材料:上述人员申请时除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交与申请条件相应的其他材料: 1、符合第1项申请条件的,还需提交我市户口居民的户口簿及亲属关系证明; 2、符合第2项申请条件的就业人员,还需提交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我市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至今的证明(补缴除外);就学人员还需提交全日制教育机构出具的在校证明;配偶、子女还需提交亲属关系证明、在我市办理居住证半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 3、符合第3项、第4项申请条件的,还需在我市办理居住证半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以上申请均需本人亲自到场提交,其中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还需监护人陪同,并出具监护证明。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还需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相关方面的知识,相信大家应该有所了解,如果对外地户口在成都办护照办理需要哪些流程还有什么不懂的,可以阅读生活猫的其他相关文章,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到进行在线咨询,这里有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重庆买房能落户吗
重庆买房是可以落户的。
但是你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提供在重庆纳税证明,或者提供社会保障缴纳证明(注:一年以上)。
二,你必须证明自己不是炒房的,
三,需要证明自己是大专以上学历,而且有稳定的经济来源,
第四,取得房产证,并证明是购房本人居住。注意:所有家庭成员,只可以有一个人的户口迁移,,所以你们要商量一下谁落户口。
买房落户指的是外地人员在该城市买房,并且符合当地落户政策的要求,那么政府准予房主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办理落户。如果购买的是公寓这类商业用地的房子或是小产权房,一般是不能落户的;如果购买的是二手住宅,原房主户口没有迁出,买家通常也不能落户。购房落户政策对于一些有购买能力的人来说确实有吸引力,能够促进房地产健康有序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城市争取人才等等。
买房落户手续:
1、准迁证办理,办事部门是房产所在地各个公安局,需要办理的事项是带好之前准备好的材料,在购房所在地的公安局的中心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2、办理原籍下户,办事部门是户口的原籍公安局或者户口原籍派出所,需要办理的事项是拿好户口薄、身份证原件以及准迁证在原籍办理入户手续,便可拿到《户口迁移证》。
3、在购房所在地办理上户,办事部门在房产所在地的各个公安局中心,需要办理事项是带好身份证、一寸照片以及户口迁移证到公安局办理上户手续。
法律依据:
《重庆市户口迁移登记实施办法》
第一条__为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调整规范我市户口迁移政策,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__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户口迁移登记适用本办法,包括务工经商、直系亲属投靠、人才、学生和其他户口迁移。
第三条__户口迁移登记遵循“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所有权住房、公租房以及经房屋管理部门租赁登记备案的住房)”原则,以经常居住地登记为基本形式,实行城乡统一户口登记制度。
重庆外来人口落户条件
落户条件:务工经商、直系亲属投靠、人才、学生、其他情况满足条件的都可以落户重庆。
一、务工经商具体条件:
在主城都市区,符合下列情形且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年限达到对应务工经商年限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年老父母(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下同),可在相应地区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一)主城区:在本市务工3年以上,或者投资创业1年以上;
(二)主城区外的其他地区:在本市务工2年以上,或者投资创业的。
在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年限达到对应务工经商年限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年老父母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一)在本市务工3年以上;
(二)在市级以上工业园区企业务工1年以上;
(三)投资创业的。
在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年限达到对应务工经商年限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年老父母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一)在本市务工3年以上;
(二)在市级以上工业园区企业务工1年以上;
(三)投资创业的。
本市户籍居民在户口所在主城都市区、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内跨区县(自治县)务工经商的,申请登记常住户口不受务工经商和参加社保年限限制。
二、直系亲属投靠户口迁移
直系亲属投靠户口迁移是指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的户口迁移。
夫妻投靠按自愿原则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现役军人入伍前户口在本市的,其配偶可在军人入伍前户口所在地父母处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未成年子女可自愿申请投靠父亲或母亲登记常住户口。本市户籍成年子女与城镇地区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的,可申请投靠父母登记常住户口。
年老父母可申请投靠成年子女登记常住户口。退休人员以及本市户籍居民投靠城镇地区成年子女的,不受年龄限制。
三、人才户口迁移
引进的专家、学者、留学回国人员以及在本市就业的专科毕业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受到省(部)级以上授予勋章、荣誉称号和表彰奖励的获得者,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授予荣誉称号的农民工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四、学生户口迁移
学生户口迁移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入学、毕业、转学、退学、开除学籍涉及的户口迁移。
新生入学或者在校就读期间可自愿选择将户口迁往学校集体户。
市内外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本市就业的,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本市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未就业的,户口可在学校学生集体户保留2年;2年后仍未就业的,应从学校学生集体户迁出,可迁回原籍。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本市就业的,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未就业且户口在学校学生集体户的,应从学校学生集体户迁出,可迁回原籍。
已在学校学生集体户落户的,转学时户口应迁往新就读学校学生集体户;退学、开除学籍的,户口应从学校学生集体户迁出,可迁回原籍。
五、其他户口迁移
购买成套住宅房屋且实际居住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录用、调任、转任、聘任公务员,录用、聘(任)用、调动、安置、任命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职工,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经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随军的军人配偶、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因易地扶贫搬迁、地质灾害避险、水利建设等搬迁安置的本市户籍居民,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在户籍所在区县(自治县)城镇地区另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居民,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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