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08589752
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人才引进
重庆市人才落户的政策是什么,2 重庆人才引进落户政策是什么

本文目录

  1. 重庆落户政策2022最新条件
  2. 重庆人才引进落户政策是什么
  3. 重庆落户政策是什么
  4. 重庆市落户政策2022

重庆落户政策2022最新条件

2022年重庆落户政策最新条件如下:

1、高层次人才落户:本市引进的持有效《重庆英才服务卡》的人才,可向落户地派出所申请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但持A卡的,放宽到子女)、父母(仅申请人)迁来城镇地区落户;还需要不受参加本市养老保险和就业的限制;市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和市级城乡融合发展先行示范区出台了高层次人才迁移落户政策的,从其规定;

2、受表彰人才落户:到省(部)级以上授予勋章、荣誉称号和表彰奖励的获得者,受到本市区县级及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授予荣誉称号的农民工,可向落户地派出所申请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仅申请人)迁来城镇地区落户。

法律依据:《重庆市户口迁移登记实施办法》第二十条

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屋且实际居住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第二十一条

录用、调任、转任公务员以及机关事业单位聘用、调动的在编工作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重庆人才引进落户政策是什么

&我给您简单整理了一下,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办理条件:

只要满足以下三种情况之一,外来人才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1.本市引进的专家、学者、留学回国人员以及在我市就业的专科或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人员;

2.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的现金个人、劳动模范;

3.受到本市各级人民政府表彰并获得优秀称号的农民工。

二、办理材料: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户籍证明(原件)、户口迁移证(原件);

2.重庆市主城区工作单位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职称证明证书。

三、办理流程:

提交材料→公安机关审批→发放《准迁入证明》→回原户籍地办理《户口迁移证》→到派出所办理落户

重庆落户政策是什么

为适应重庆市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城市布局,促进人口有序流动、适度集聚和社会融入,保障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按照国务院和公安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重庆对2016年7月出台的《重庆市户口迁移登记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调研修改。

“新办法”沿用“办法”框架结构,共七章二十八条。即第一章为总则,第二章至第六章为务工经商、直系亲属投靠、人才、学生、其他五类户口迁移条件规定,第七章为附则。其中,对务工经商、人才、学生、其他四类户口迁移和附则作出了调整修改。

(一)务工经商落户

遵循“放开放宽”原则,按照重庆构建“一区两群”协调发展格局,设置差别化落户条件。

1、放宽在主城都市区的主城区务工经商类落户条件,将务工及社保年限由最高5年统一放宽到3年、投资创业年限由2年放宽到1年;

2、取消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投资创业落户1年以上的年限限制,不再作年限要求;

3、取消“一区两群”各区域内跨区(县)务工经商落户年限限制,实现户口通迁。

(二)人才落户

拓宽范围,在原引进的专家、学者、留学回国人员以及在本市就业的专科或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人员基础上,将在重庆市就业的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人员一并纳入人才落户类,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均可申请落户。

(三)学生落户

取消本市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时间限制,保障农村升学学生到城镇落户应落尽落,将原申请落户只能在入学当学期办理,宽延至在校就学期间均可申请办理。

(四)国有企业职工落户

“新办法”明确将国有企业职工落户纳入,对其迁移登记统一进行了规范。

二、购房政策

1、我市暂未实施限购政策,工作社保和户口不在重庆也可以买房,根据《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针对“三无人员(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需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

2、关于非首套购房,在购房首付比例、银行贷款利率方面会有相应的上浮,详情建议您咨询拟购房开发商和拟贷款的商业银行;住房公积金方面,2017年5月我市出台的《关于优先保障职工家庭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的通知》文件规定“暂停受理主城区范围内非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因此在主城区购买二套房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重庆市落户政策2022

重庆市落户政策2022如下:

1、户口从本市其他区县迁入的,经拟入户所在地派出所审查符合迁移条件的直接实行网上迁移,不需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

2、户口从重庆市外迁入的,凭原迁出地公安机关签发的《迁移证》、本人《居民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

3、以下情况条件放宽:

(1)务工经商落户:放宽在主城都市区的主城区务工经商类落户条件,将务工及社保年限由最高5年统一放宽到3年、投资创业年限由2年放宽到1年;取消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投资创业落户1年以上的年限限制,不再作年限要求;取消“一区两群”各区域内跨区(县)务工经商落户年限限制,实现户口通迁。

(2)人才落户:拓宽范围,在原引进的专家、学者、留学回国人员以及在本市就业的专科或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人员基础上,将在重庆市就业的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人员一并纳入人才落户类,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均可申请落户。

(3)学生落户:取消本市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时间限制,保障农村升学学生到城镇落户应落尽落,将原申请落户只能在入学当学期办理,宽延至在校就学期间均可申请办理。

(4)国有企业职工落户:对其迁移登记统一进行规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相关文章
13408589752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