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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配偶落户2022年新政策
北京市公安局发布通知,自2021年4月15日起统一外省市人员夫妻投靠进京落户政策标准。取消外省市人员夫妻投靠入农业户口政策,夫妻投靠进京落户统一按现行非农业落户政策办理。外省市人员符合夫妻投靠进京落户政策,办理户口进京后一律登记为非农业户口。
北京夫妻投靠落户办理条件
1.申请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2.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申请人年满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
3.随迁子女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有关政策;系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
4.被投靠人系本市非农业户口。
第一条“申请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是最基本的条件;第二条是补充说明,其实是为结婚很晚或者再婚的人准备的:比如两个人43岁再婚,要想办夫妻投靠,只要满足46岁5年,也就是说到了48岁就可以
北京夫妻投靠落户办理材料
1.入户申请书(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共同签名);
2.申请人及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4.住房证明(指属于申请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固定住房);
5.申请人为外省市非农业户口的,其户口所在地街道社会劳动保障部门须出具无业证明或失业证;
6.再婚人员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2004年以后协议离婚的须提供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
7.随迁人如系独生子女的,须提供《独生子女证》;系二胎子女的,当地计划生育部门须出具准生证,本市司法部门须出具亲子鉴定书;超计划生育的须出具原始罚款收据及被投靠人单位计划生育部门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处理决定;
8.随迁25周岁以下的独生子女,其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未婚证明及本人出具经公证的未婚、未生育子女声明;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或失业证;
9.被投靠人因工作调动、大学毕业分配等原因户口已进京,须提供被投靠人10年以内的进京批件;如遇特殊情况,还需提供被投靠人10年以上的进京批件。批件包括:各中央单位、市属单位批准的进京批件或报户口介绍信、准予迁入证明、入户通知单、大学毕业生就业派遣通知书、研究生就业通知书、就业报到证等;
10.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北京配偶投靠落户办理流程:
携带相关材料到派出所申请办理,符合条件的派出所受理审核证件材料,符合标准的立即办理,审核,告知申办人办理结果
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北京夫妻投靠落户办理地点
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分(县)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须到户政大厅申请,经分(县)局审核,市局批准后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北京户口配偶落户政策
北京户口配偶落户政策包括以下几点:
1.妻子投靠丈夫:结婚需满3年,丈夫投靠妻子的结婚需满5年。
2.双方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如果为再婚夫妻,且为协议离婚,需对离婚协议做公证需满3年。
3.被投靠人本市户口为农业户口或非农无业人员,如果为再婚夫妻,需对离婚协议做公证需满3年。
4.随迁未成年子女:根据各区县情况,例如海淀区,需满足以下条件:
a.未成年子女系未成年被投靠人子女;
b.父母或监护人一方有合法固定住所,并征得房东及其他亲属同意;
c.父母或监护人一方在京有合法固定职业。
5.离休、退休人员申请: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工人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可申请投靠北京子女,需提供申请人和被投靠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单位人事部门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与申请人或被投靠人关系的证明,及子女全员申报户口证明。
6.父母有一方满足以下条件:
a.父亲年龄不超过60周岁或退休;
b.母亲年龄不超过55周岁或退休;
c.申请人或配偶具有本市户籍和合法固定住所;
d.子女经本市公安机关鉴定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在京确无子女的可以申请办理。
7.父母有一方满足以下条件:
a.申请人或配偶具有本市户籍和合法固定住所;
b.父母年龄均不超过退休年龄;
c.子女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生活来源;
d.子女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申请办理。
8.如果您符合以上条件,可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区域和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在申请前先咨询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了解详细情况。
配偶北京户口迁入政策
投靠人超过45周岁不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5年;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随迁子女年龄原则不超过18周岁,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政策。
丈夫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妻子可以投靠落户,但有严格的条件限制,夫妻投靠办理在京入非农业户口应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一)入户条件:
1、投靠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2、投靠人超过45周岁不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5年;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
3、随迁子女年龄原则不超过18周岁,且符合北京市计划生育政策。
(二)应向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
2、投靠人及随迁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随迁子女如系独生子女的,出具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80年以后出生的二胎以上的子女应出具准生证;超计划生育的应出具原始罚款收据及被投靠人单位的处理证明;
6、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三)办理时限:50个工作日。
二、北京落户政策有哪些?
1、端人才可落户:比如海归,博士后(提高当事人的学历即可)等。
2、资落户(比如兴办企业的,年纳税额需在300万元以上,或者连续三年纳税额在80万元以上)。
3、聘落户:应届毕业生可以应聘有“进京指标”的单位实现留京;也可以考取解决北京户口的大学生村官或者社工岗位。
4、考北京的公务员落户。
5、靠落户,可以夫妻投靠,也可以离退休后投靠子女。
6、劳模落户:凡在北京被评为劳模,现仍为农业业户口且有落户意愿的外省市农民工,均可视作落户对象。
北京市对于外省人员的落户要求非常严格,除了投靠落户之外,高端人才满足法定条件的也可以在北京落户,此外北京还有积分入户政策,能考上北京公务员的话,也是可以直接在北京落户的。
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可能很多的人对于夫妻通过投靠的方式来完成落户是比较陌生的,比如说在北京这种大城市如果要想通过这种方式落户的话,也有一些严格的条件限制,除此之外可以通过积分人才引进方式落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夫妻投靠落户北京条件
关于北京夫妻户口投靠,目前的政策是:夫妻双方有一方是北京户口,且是硕士学历的,另一方七年后可投靠北京户口的一方,即可有北京户口。但硕士以下学历的不能将配偶的户口带入北京。
(一)北京夫妻户口投靠条件:
1、投靠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2、投靠人超过45周岁不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5年;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
3、随迁子女年龄原则不超过18周岁,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政策。
(二)北京夫妻户口投靠应向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
2、投靠人及随迁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随迁子女如系独生子女的,出具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80年以后出生的二胎以上的子女应出具准生证;超计划生育的应出具原始罚款收据及被投靠人单位的处理证明;
6、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三)办理时限:50个工作日。
扩展资料:
办理市外迁入户口登记,须出具以下证件证明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一)复员、转业退伍军人系从本市参军的须出具市或区、县复员转业安置部门的落户介绍信或市局《入户通知单》、《复员证》或《转业证》;非本市参军的须出具市局开具的《入户通知单》、档案部门出具的户口项目证明及《复员证》或《转业证》;
从本市参军注销户口后,被部队退回入户的,须出具所在部队师以上单位退兵证明;以上人员还须出具部队或原户口注销地派出所出具的公民身份号码证明。
(二)大中专院校录取或毕业分配的学生
录取学生须出具《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及分县局《入户通知单》。
毕业分配的学生须出具:
1、本市院校毕业分配的外地生源须出具《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证明及分县局或市局的《入户通知单》;
2、外地院校毕业分配的(含本市生源)须出具《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证明及分县局或市局开具的《入户通知单》;本市生源未分配工作的须出具《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分县局或市局的《入户通知单》及学校证明;
3、本市学生到外地院校上学后退学的须出具就读学校出具的退学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
(三)本市出国(出境)未取得定居权的人员须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其他出入境证件;在国外遗失《护照》的,须出具我国驻外使领馆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在国内遗失《护照》的,须出具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出具的“原护照签发证明”。
出国前户口在外地及非北京生源学生在京院校学习期间出国留学,归国后安置到本市的人员,须出具分县局或市局开具的《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或《入户通知单》、《常住人口登记卡》、《护照》。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北京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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