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08589752
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人才引进
购房后成都落户流程

购房落户的流程是什么

购房落户流程1、准备资料

(1)户口薄或(户口薄要求首页有省公安局厅章+派出所户籍专用章+承办人签章)或户籍证明(如果户口薄无法提供,则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开具户籍证明);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购房合同原件原件及复印件(未办房产证者提供)和商品房备案证明(附在购房合同内);

(5)房屋信息摘要(市房管局开具);

(6)不动产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次性付款提供);

(7)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按揭买房者提供)还款证明(在贷款银行开具连续六个月还款记录证明);

(8)《门牌号证明》(建议先在小区物管处开具《入住证明》,再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9)填写《入户申请表》。

2、准迁证办理

办事部门:成都各个公安局办证中心;

办理事项:持准备好的材料,在房屋所在地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3、原籍下户

办事部门:户口原籍公安局/派出所;

持准迁证、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在原籍办理下户手续,拿到《户口迁移证》。

小窍门:可以由亲朋好友代办。

4、上户

办事部门:成都各个公安局办证中心;

办理事项: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一寸照片,至办理准迁证的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上户手续。

购买哪些房屋不能落户?1、商业用地的房子

买房子之前一定要问清楚房子的性质,有的房子是不能落户的。购房者买房时需要注意,商业公寓不能入户,也就是业主的子女不能拥有楼盘所在地的户口,那么就失去了入读该地段学校的资格。商业公寓其实就是在商业用地上盖了住房,但是房屋的性质还是商业的。只能作为办公场所注册备案,但不能迁入户口。一般情况下售价要较同地段的住宅楼盘低。

2、原房主户口没有迁出的房子

大家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要在合同里注明一条,就是要留一部分房款,在落户后再支付。在二手房交易中原房主户口没有迁出情况最常见,买家付钱买房之后却发现原来的户主没有把户口迁出去,这个时候买家就不能落户了。因此,在进行二手房交易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这个问题,小编在这里提醒大家,一定要等原户主迁出户口后再付全部的钱,而且要提前商量好违约的赔偿,写进合同中去,保护好自己的利益。

3、小产权房

如果你买到了小产权房,那就糟糕了,小产权房是不能落户的。大家都知道,小产权房是没有国家颁发的房产证,这种情况下自然也是没有办法办理落户。同时小产权还不受法律保护,如果遇到拆迁等情况的话,往往住户是得不到相应的赔偿。

4、房子有抵押

大家在买房子的时候一定要问清楚房子是否有贷款,贷款是否还清。一般来说,有贷款的房屋在房产证上会有抵押记录,这类房屋上市交易,卖房人需要到银行办理解抵押手续之后,才可以过户。在实际交易中,有些卖房人需要借用买房人的首付款去办理解抵押手续。一旦出现这种情况,买房人要注意防范资金风险。如果买房人将首付款私下给了卖房人,但是卖房人没有把钱用于解抵押,将会给买房人造成资金损失。

成都购房入户流程

事项名称: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购房入户》

事项类型:承诺件

承诺时限:当场办理

收费标准及依据:居民户口簿每本6元集体户口簿每本60元

户口迁移证每张4元准予迁入证明每张4元

省物价局、财政厅、公安厅川价字非[1996]132号《关于启用新的居民户口簿收取证照工本费的通知

省物价局、财政厅、公安厅川价字非[1994]230号《关于调整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工本费的通知》

承办单位:市公安局首席代表:

办理地点:入户地的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市公安局办证中心联系电话:86407755

申请材料:购买商品或二手住房入户:

1、由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亲属关系证明(有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入住证明(由入户地派出所或社区居委会或物业管理部门出具)(原件和复印件);

5、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迁入地址不详的提供);

6、一次性付款提供: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发票(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和房管局打印的房屋产权档案摘要(购买二手房的提供)。

按揭购房提供:购房合同、银行按揭公证书、最近6个月银行按揭缴款证明(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房管局打印的房屋产权档案摘要、银行按揭公证书、最近6个月银行按揭缴款证明(购买二手房的提供)。

在我市暂住满2年入户: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

2、IC卡暂住证(含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3、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亲属关系证明(有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省、市、区社保部门出具最近两年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综合社会保险)明细表(原件);

6、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7、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迁入地址不详的提供)

材料说明:

表格下载:

1.入户申请表

2.代办户籍业务委托书

前置条件:1、购买商品或二手住房入户

前置条件:在我市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但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7.89平方米/人)水平。购买二手房的原房主迁出后方能办理新房主户口迁入。

2、在我市暂住满2年入户

前置条件:在我市暂住满2年,已经在我市以用人单位员工名义或以个体名义不间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其合法固定住所(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规定的城镇住房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16平方米/人])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办理程序:获取并填写表格:

方法一网上下载后打印或直接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户口窗口领取《入户申请表》按照填表要求填写《入户申请表》

方法二.在网上按照填表要求填写《入户申请表》

提交材料:

方法一.到入户地的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受理户口窗口提交:

1、《入户申请表》;

2、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入户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入住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房屋产权证及房管部门出具的《房产信息摘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发票(或按揭合同、近期连续6个月以上的按揭缴款凭据)(原件和复印件)

6、市或(市)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入户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原件)

方法二.按提交要求网上提交已填好表格获得确认后,到入户地的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受理户口窗口提交上述1—6项材料。

审核确认:

1.审核不合格由受理窗口民警告知不合格原因 2.审核合格缴纳工本费用后领取《准予迁入证明》

领取户口簿:

一.持《准予迁入证明》回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在入户地的区公安办证中心或市公安局办证中心提交下列手续:

1、《户口迁移证》;

2、《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

3、入户地户口簿(新立户除外);

4、16周岁及以上人员应本人前往(特殊情况不能前往的需提交两张身份证标准照片)。

二.缴纳工本费用后领取户口簿

相关备注:市外人员因购房、投资、经营、纳税、暂住期满入户进入本市5周年以上的,可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投靠。

户籍业务原则上应由本人、直系亲属或监护人亲自到场办理。凡代办户籍业务的,代办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人签署姓名和捺手印的《代办户籍业务委托书》原件后,各区(市)县公安局方可受理相关业务

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夫妻分居调(流)动人员入户》

事项名称: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夫妻分居调(流)动人员入户》

事项类型:承诺件

承诺时限:当场办理

收费标准及依据:居民户口簿每本6元集体户口簿每本60元

户口迁移证每张4元准予迁入证明每张4元

省物价局、财政厅、公安厅川价字非[1996]132号《关于启用新的居民户口簿收取证照工本费的通知

省物价局、财政厅、公安厅川价字非[1994]230号《关于调整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工本费的通知》

承办单位:市公安局首席代表:

办理地点: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未成立办证中心的郊区(市)县到派出所)联系电话:86407755

申请材料:1、《入户申请表》

2、(省)市人事、劳动保障部门的调(流)动通知(原件和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5、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6、配偶的居民户口簿(原件)

7、省(市)组织、人事、劳动部门出具的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人员联系函(原件)

8、《户口迁移证》

9、《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

10、入户地户口簿(新立户除外)

11、16周岁及以上人员应本人前往(特殊情况不能前往的需提交两张身份证标准照片)

材料说明:

表格下载:

1.入户申请表

2.代办户籍业务委托书

前置条件:因照顾夫妻分居经省(市)组织、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办理了调(流)动手续,结婚时间满5年或年龄满30周岁的人员,可将户口迁入。

办理程序:获取材料并填写:

方法一网上下载后打印或直接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户口窗口领取《入户申请表》按照填表要求填写《入户申请表》

方法二在网上按照填表要求填写《入户申请表》

审核确认:

1.审核不合格由受理窗口民警告知不合格原因

2.审批合格缴纳工本费用后领取《准予迁入证明》

提交材料:

方法一.到入户地的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在受理户口窗口提交:

1、《入户申请表》;

2、(省)市人事、劳动保障部门的调(流)动通知(原件和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5、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6、配偶的居民户口簿(原件);

7、省(市)组织、人事、劳动部门出具的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人员联系函(原件)。

方法二.按提交要求网上提交已填好表格获得确认后,到入户地的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受理户口窗口提交上述1—7项材料。

领取户口簿:

一.持《准予迁入证明》回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到入户地的区公安办证中心或市公安局办证中心窗口提交下列手续:

1、《户口迁移证》;

2、《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

3、入户地户口簿(新立户除外);

4、16周岁及以上人员应本人前往(特殊情况不能前往的需提交两张身份证标准照片)。

二.缴纳工本费用后,领取户口簿。

成都人才落户流程

法律主观:

近些年随着成都的经济发展,许多外地人来到成都打拼、定居,因此也产生了许多的问题,其中成都人才集体户迁出需要什么流程就是人们的重点关注问题,小编整理相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希望这些内容对大家有所帮助。一、成都市人才集体户迁出流程1、登录“成都人才公共服务平台(http://s.rc114.com)-户口页借还”填写网上申请。2、根据系统提示准备所需材料。3、持业务办理所需材料至成都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手续。4、持户口页及公安部门要求的材料前往公安机关办理相关事项。5、户口迁出手续办理结束之后,将公安部门加盖“迁出”章的户口页交至人才中心统一保管(超期仍需使用户口页的登录服务平台进行户口页续借申请)。二、所需资料1、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若身份证遗失,可提供驾照、护照、毕业证等有照片的有效证件原件。2、经办人非集体户人员本人的,还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集体户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由集体户人员本人在其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签署"委托***(姓名+身份证号码)办理入户"意见并签名。3、在公安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所需其他材料请提前咨询公安部门并按要求准备。三、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均需将档案从成都市人才中心集体户迁出1、本人及直系亲属在成都市拥有商品房、二手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自建房、自有房等有合法房屋产权的房屋(含未拿到产权证但已经实际入住的按揭购房);2、工作单位设立集体户口的;3、人事档案已从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转出的;上面的内容就是小编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对成都人才集体户迁出需要什么流程做出了详细介绍。如果您对以上内容有疑问,可以咨询相关网站或者部门!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祝您生活愉快!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相关文章
13408589752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