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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成都租房公寓要求条件 成都人才公寓申请条件

成都公租房申请条件2023

成都公租房申请条件2023包括户籍条件、家庭收入条件、家庭人口条件等。其中,申请人需在成都市有本市户籍,且家庭收入不超过当地城镇低保标准;家庭人口数不得超过规定数额。

成都公租房申请条件2023主要包括户籍条件、家庭收入条件、家庭人口条件等。首先,申请人需在成都市有本市户籍,且已取得居住证。其次,家庭收入不得超过当地城镇低保标准,也就是月收入不得超过2940元。此外,家庭人口数量也是重要的申请条件。根据规定,单身申请人最多只能有2人,夫妻申请人最多只能有3人,有未成年子女的夫妻最多只能有4人。家庭人口人数的计算当中,不包括60岁及以上老人和20岁以下未成年人。此外,申请人还需具备法定劳动年龄以及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表示,这些条件是为了确保公租房分配的公平性和长期稳定性。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有机会获得政府提供的低租金、高品质的公租房。同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也可以采取其他方式来解决住房问题,例如购买商业房产等。

除了成都公租房以外,还有哪些住房补贴政策可供选择?根据国家和地方政策,目前有多种形式的住房补贴政策,比如公积金贷款、廉租房、商业贷款等,不同的补贴政策适用于不同的人群,具体情况需要根据个人情况和政策要求进行选择。

成都市公租房申请条件2023主要包括户籍、收入、人口等方面的限制。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有机会获得政府提供的低租金、高品质的公租房,同时也可以了解其他的住房补贴政策。

【法律依据】:

《成都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条我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为中等及中等以下收入的中心城区户籍家庭、中心城区户籍单身居民、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年收入10万元以下或个人年收入5万元以下,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中心城区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我市公共租赁住房:

1.中心城区户籍家庭,家庭人口应2人及以上,主申请人具有中心城区正式城镇户口。

2.中心城区户籍单身居民,应具有中心城区正式城镇户口,若申请人未满35周岁,则需在中心城区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3.外来务工人员,应具有本市非中心城区户籍或持有成都市居住证,主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成都申请人才公寓需要什么条件

成都申请人才公寓需要什么条件

人才公寓是指专项用于人才就业的生活配套租赁公寓,解决人才在某地创业的短期租赁和过渡周转用房。下面是我带来的成都申请人才公寓需要什么条件,仅供参考。

一、申请条件:

1、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A、B、C、D类标准并经人社部门认定;

2、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3、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未在本市享受过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二、违规处理

成都市人才安居以申请人及所在单位诚信申报为基本原则,对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对存在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伪造证明材料等行为,违规享受人才安居政策的,立即收回住房并追缴违规享受的减免租金。租金由用人单位负责追回,如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追回的,用人单位先行垫支后负责向相关申请人追索。对单位出具虚假证明、个人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在成都人才安居信息平台及市房管部门网站公开披露,并抄送成都信用网和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征信部。

三、退出管理

申请人在租住人才公寓或产业新城(工业园区)配套住房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收回所租住房:

1、人才认定文件被撤销的,或经考评不符合继续享受人才安居政策的;

2、触犯法律并被刑事处罚的;

3、擅自将住房转租、转借他人或改变使用用途的;

4、累计6个月未缴纳租金或相关费用的;

5、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实际居住的;

6、不再符合本细则规定的申请条件的';

7、婚前夫妻双方均以个人名义租住人才公寓或产业新城(工业园区)配套住房的,婚后应退出其中一套;

8、存在其他违反相关政策规定行为的。

四、温馨提示

1、请关注房源信息,并根据房源供应情况结合自身需求提出申请。人才安居资格有效期为一年,资格有效期满后需重新申请。

2、申请人同时符合多种安居方式准入条件的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租住人才公寓期间人才类别发生变化的,可按调整后的类别提出申请,经审核后从次月起调整相关标准,累计最长不超过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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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人才公寓申请条件

法律分析:成都人才公寓申请条件为《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的A、B、C、D类人才。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与社会保险缴纳单位须一致);(二)在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工作,须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享受过其他住房优惠政策;在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新津县、大邑县、蒲江县工作,须在用人单位注册地所在县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在当地享受过其他住房优惠政策。

法律依据:

《成都市人才公寓租售管理办法》第五条人才公寓租售对象为《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的A、B、C、D类人才。区(市)县可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将其认定的其他高端人才纳入保障范围。

第六条人才公寓租售对象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与社会保险缴纳单位须一致);

(二)在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工作,须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享受过其他住房优惠政策;在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新津县、大邑县、蒲江县工作,须在用人单位注册地所在县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在当地享受过其他住房优惠政策。

《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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