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买房落户问题
拉萨买房落户条件:凡在拉萨购买商品房或自建房,但户口在异地的,只要居住房屋手续完备并有稳定生活来源的,购(建)房者及随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可以在拉萨落户,在子女入托、上学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享受同等待遇。
【法律依据】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第二条第五项第二点、第五点
住房类:具有合法房产证明,不受住房面积、金额限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务工类: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并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在当地连续缴纳城镇社会保险满3年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拉萨买房落户条件
拉萨买房落户条件,具体如下:
1、长期居住在拉萨市、有固定收入的人户分离人员,适度放宽入户条件,可在拉萨市办理落户;
2、凡在拉萨市购买商品房或自建房且居住一年以上的非拉萨市户籍人员,购房者凭房屋产权证、本人申请、落户单位或居委会证明、原户籍地户籍证明,可申办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户口。
只要当事人在拉萨购买商品房或自建房,但户口在异地的,只要居住房屋手续完备并有稳定生活来源的,购房者及随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可以在拉萨落户,在子女入托、上学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区内外生源大专以上毕业生,在拉萨市就业且居住一年以上的,凭拉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证明、本人申请、毕业证、原户籍地户籍证明,可在单位集体户或直系亲属名下落户。
【法律依据】
《拉萨市城镇房地产管理条例》
第七条确定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符合拉萨市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和城镇规划、房地产开发年度计划的要求;需经发展改革主管部门批准的,还应当报发展改革主管部门批准,并纳入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确定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坚持旧区改建和新区建设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开发基础设施薄弱、交通拥挤、环境污染严重以及危旧房屋集中的区域,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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