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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人才交流中心档案存放
1、在成都市的人才交流中心如果想要存放自己的档案,我们一定要弄清楚存档的条件有哪些,而且肯定要准备学校发放的报到证或者是以前参加工作时产生的入职证明、离职证明等信息。
2、证明材料中肯定还要将个人身份证、毕业证的原件的复印件信息多备几份,这样才能确保自己将这些材料提交给人才交流中心的工作人员审核之后顺利的领取到一份调档函。
3、有了调档函之后我们才能够把自己存放在其他地方的档案转移到人才交流中心进行存档。
4、拿到调档函之后要尽快在报到证有效期内将它提交给原先存放档案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同时再提出让原先存档单位的工作人员走机要通道,将档案转递到成都人才交流中心进行管理。
5、在档案到达的成都市人才交流中心之后,我们还要通过提交个人身份证和一寸免冠照签订存档的合同或者是其他的一些材料,领取到存档证明之后我们才算将所有手续处理完毕。
6、今后大家无论是转递档案还是管理档案,都需要使用这一份文件来协助自己将档案进行正常管理。
成都市人才服务中心档案接转须知
成都市人才服务中心档案接转须知
档案是指人们在各项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各种形式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原始记录。接下来有我为大家整理出成都市人才服务中心档案接转须知,希望大家喜欢!
一、政策依据
(1)《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8号)。
(2)《成都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人事代理试行意见>的通知》(成人发〔1997〕50号)。
二、办理条件
(1)与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人才中心)签订的人事代理合同在有效期内(档案管理费逾期半月,不足一月的,按一月收取)。
(2)党员组织关系挂靠在市人才中心的,须先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方能转出档案。
(3)户口关系托管在市人才中心的,须将户口关系转出。若不能在转档前转出的,由档案接收机构出具拟迁户证明、本人亲笔书写承诺,可申请户口暂留,但须尽快迁出。
(4)存档类型为单位代理的,须凭单位出具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减少代理人员登记表》到市人才中心7楼701窗口将存档类型转为个人委托后,方可转出档案。
(5)在市人才中心办理《生育一孩服务证》的,须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小孩上户手续后,方能转出档案。
(6)档案转往地要求
1、成都市外的政府所属人才中心、党政机关、军队团以上政治机关、普通高等院校(民办除外,且限升学办理);
2、成都市内的政府所属人才中心、国有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军队团以上政治机关。
三、各存档类型的转档要求
1、“保留人事关系”存档
在市人才中心存档类型为“保留人事关系”的.,档案材料须齐全,方能转出档案、调动人事关系。
(1)档案从学校转入的国家统招毕业生,若符合条件,应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①条件:国家统招大专、本科生毕业工作满一年,硕士研究生毕业工作满半年。
②流程:
a、登陆成都人才网(http://www.docz.com/doc/d58758fcaef8941ea76e0583.html)下载《高等专业学校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表》;
b、按照要求填写《高等专业学校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表》(须用人单位盖章);
c、提交《高等专业学校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表》和有效身份证原件至市人才中心。
(2)档案从其他单位转入市人才中心的,档案内须有如下材料:
①转正定级材料,由原档案存管单位出具;
②行政介绍信,由原档案存管单位出具;
③工资介绍信,由原档案存管单位出具;
④现实表现证明,由原档案存管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⑤婚育证明,由原档案存管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及计划生育办公室出具,如系未婚,则不需出具;
⑥离职文件,原工作单位为国有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且系在编者提供。
⑦以下人员档案内不需转正定级材料、行政介绍信和工资介绍信:
a、毕业未满一年的国家统招大专、本科生;
b、毕业未满半年的硕士研究生。
上述两类人员符合条件后,由市人才中心为其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2、单纯存档
在市人才中心存档类型为“单纯存档”的,或档案转往街道办事处,市人才中心不负责办理人事关系调动。
四、办理流程
提交以下材料至市人才中心调档:
(1)调档函(入伍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公招录用文件、商调函或档案接收证明),凭入伍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公招录用文件调档的,还需提供复印件。
(2)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如系代办,则提供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怎么将户口挂靠到成都市人才市场
户口挂靠到成都市人才市场需要提供以下证件:
1、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拟挂靠人及直系亲属的《个人或家庭房屋登记记录》(1个月内有效,可凭有效身份证原件至对应房产部门打印:户口拟挂靠成都市主城区或高新区人才中心的,至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房产分中心打印;户口拟挂靠成都市天府新区或郊县人才中心的至拟挂靠人才中心所在地区房产部门打印);
3、人才中心出具的入户《联系函》;
4、拟挂靠人或有房直系亲属的《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仅限已购房未交房者)
注:经办人非拟挂靠人本人的,还需提供拟挂靠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由拟挂靠人在其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签署"委托***(姓名+身份证号码)办理集体户挂靠"意见并签名。
扩展资料:
挂靠成都市人才市场常见问题:
1、已在成都市内购置房产,已交房但未取得的《房屋产权证》,要求将户口挂靠至人才中心集体户:
在成都市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均须将户口落至个人房产,未拿到产权证的按揭房也符合落户合法固定住所的条件。
2、已在成都市内购置房产,房子面积不足90㎡的,须将户口挂靠至人才中心集体户:
通过人才中心办理的入户认证手续,落户对房产面积无要求,户口落至个人房产。
3、办理集体户挂靠时,一并将配偶(子女)随迁至人才中心集体户:
人才中心集体户不能挂靠随迁配偶(子女)户籍,拥有个人房产者可随迁落户至个人房产。
参考资料来源:成都人才网-人才集体户挂靠-申请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成都人才网-人才集体户挂靠-常见问题
怎样将档案转到成都人才市场
按学历入户的方式迁入,但需要成都公司开具的劳动合同等手续
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毕业证或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省人事厅、市人事局或高新区人事局出具的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人员联系函(原件);
4、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原件)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5、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7、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或投靠。
前置条件:在我市中心城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在郊区(市)县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初级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工职业资格的,以及因经济建设需要引进的各类人才,年龄4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并在我市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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