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户口平迁条件
1、成都市居民可在本人及者直系亲属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登记户口。
2、有多套住房的,可选择其中一套登记入户。
3、实行一房一户登记原则,原产权人以及户内成员将入户迁出后,可登记新产权人以及符合迁入条件人员的户口。也就是说,只要在迁入地区有房,无论是成都主城区还是郊县户口,都可以直接平迁。
成都市内户口迁移条件
你的农村户口无法迁到高新区,高新区是城市户口。 下面是租房入户 (仅针对本市农民 )
成都行政区域内的户籍人口,在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建制镇建成区通过购买、受赠、继承、修建等方式取得合法产权房屋并实际居住的,或在上述城镇连续租用统一规划修建的出租房(包括在城镇新型社区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修建的出租房和统一管理的农民出租房)且在同一住房居住1年以上的,可在实际居住地办理常住户口。
拥有合法产权房屋入户所需材料: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屋产权证、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下同)、身份证标准照片1张(16周岁以上人员提供,下同)。
租房入户所需材料: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租住统一规划修建的出租房屋证明、同一地址的租房合同、亲属关系证明、身份证标准照片1张。
成都市内户口平迁政策
成都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我市购房入户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成都市购买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取得房屋所有权且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通知自2014年6月1日起执行。 该文件显示,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登记的日期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日期为准。在本通知正式颁布执行之日前已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按促进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有关购房入户政策执行。
法律依据: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我市购房入户政策的通知》
一、自2014年6月1日起,停止执行促进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有关购房入户政策。
二、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三、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登记的日期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日期为准。在本通知正式颁布执行之日前已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按促进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有关购房入户政策执行。
四、本通知自2014年6月1日起执行。以前颁布的相关文件,涉及购房入户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内容,以本通知为准。
成都市户口平迁条件
现在有很多人都想要在成都买房落户,也有很多本地人为了孩子学习特意去买学区房,然后户口平迁到学区房户口上,那么成都市户口平迁条件有什么呢?接下来小编就详细的给大家讲讲成都市户口平迁条件。
一、成都市户口平迁条件
1、成都本地居民可在本人及者直系亲属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登记户口;2、有多套住房的,可选择其中一套登记入户;3、实行一房一户登记原则,原产权人以及户内成员将入户迁出后,可登记新产权人以及符合迁入条件人员的户口。也就是说,只要在迁入地区有房,无论是成都主城区还是郊县户口,都可以直接平迁。
二、成都户口平迁需要的资料
1、迁移人员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
2、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及户主居民身份证
3、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原件)
4、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
5、农村地区实际居住证明(入户地住房系农村地区的提供)(原件)
6、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地址不详的提供)(原件)
7、16周岁以上人员提供1张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标准照片。
三、成都户口平迁需要注意的问题
1、户籍业务原则上必须由本人、直系亲属或监护人亲自到场办理。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场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2、代办户籍业务的,代办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人签署姓名和按手印的《代办户籍业务委托书》原件后,各区(市)县公安局方可受理相关业务。
3、对于户口平迁,不管我们平迁的是哪个城市,都要满足相应的条件,就像如果大家想要平迁成都,就要了解成都户口平迁条件是什么,以备不时之需。
4、一般来说,平迁户口必须要当事人满足有房子的条件,以及其他一些相关的条件等等,之后就是准备相关的资料,准备好之后就可以到平迁入户的指定地点进行办理。
小编总结:有关成都市户口平迁条件的相关知识,小编就简单的介绍到这里,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需了解更多精彩内容,请继续关注齐家网。
成都集体户口平迁政策
自从成都购房新政后,刚需购房按照条件会排列一至四顺位,这样让提前在成都人才落户的,后在稳定区域工作与提前落户不在同一区的人,购房困难,列如一个本科毕业的人先在锦江区人才落户,后在成华区工作,社保在成华区,这样无论买哪个区的新房都不是第一顺位。而按照户口迁移政策,集体户不能迁移集体户,没有办法将户口迁移至成华区人才中心。现在唯一能解决的办法就是,先迁出成都市,再迁回成都市再人才落户,这样加重了个人与政府的成本。故本人建议是否考虑人才落户后,可以增加一次平迁户口至社保所在区的人才中心的机会,这样更好让人才在成都安家,谢谢!
法律依据: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
三、支持合理自住需求
(五)大力实施租赁补贴扩面提标,将公交、环卫、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行业人员纳入保障范围,保障住有所居,实现应保尽保。
(六)进一步培育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发展,通过新建、改建、盘活存量等方式切实增加租赁住房供应,租购并举解决新市民居住问题。
(七)加快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加大老旧小区改造力度,提升居住品质。
四、完善住房调控政策
(八)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加强购房资格审核,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
(九)提高公证摇号中棚改、无房居民家庭优先的比例,棚改优先最低比例由10%提高到20%,无房居民家庭优先最低比例由棚改优先后剩余房源的50%提高到60%。
(十)加强热点楼盘销售方案审核,合理确定房源和认购人数比例,优先保障无房居民家庭购房需求。
(十一)发挥税收调节作用,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2年调整到5年。
成都户口平移条件是什么
1、成都市户籍人口在市域范围内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登记入户。
2、对有两套以上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可选择其中一套登记入户。
3、实行一房一户登记原则,原产权人及户内成员将户口迁出后,登记新产权人及随迁人员的户口。
4、产权人住房可登记本人和直系亲属的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