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将户口挂靠到成都市人才市场?
户口挂靠到成都市人才市场需要提供以下证件:
1、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拟挂靠人及直系亲属的《个人或家庭房屋登记记录》(1个月内有效,可凭有效身份证原件至对应房产部门打印:户口拟挂靠成都市主城区或高新区人才中心的,至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房产分中心打印;户口拟挂靠成都市天府新区或郊县人才中心的至拟挂靠人才中心所在地区房产部门打印);
3、人才中心出具的入户《联系函》;
4、拟挂靠人或有房直系亲属的《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仅限已购房未交房者)
注:经办人非拟挂靠人本人的,还需提供拟挂靠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由拟挂靠人在其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签署"委托***(姓名+身份证号码)办理集体户挂靠"意见并签名。
扩展资料:
挂靠成都市人才市场常见问题:
1、已在成都市内购置房产,已交房但未取得的《房屋产权证》,要求将户口挂靠至人才中心集体户:
在成都市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均须将户口落至个人房产,未拿到产权证的按揭房也符合落户合法固定住所的条件。
2、已在成都市内购置房产,房子面积不足90㎡的,须将户口挂靠至人才中心集体户:
通过人才中心办理的入户认证手续,落户对房产面积无要求,户口落至个人房产。
3、办理集体户挂靠时,一并将配偶(子女)随迁至人才中心集体户:
人才中心集体户不能挂靠随迁配偶(子女)户籍,拥有个人房产者可随迁落户至个人房产。
参考资料来源:成都人才网-人才集体户挂靠-申请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成都人才网-人才集体户挂靠-常见问题
成都人才落户政策2022最新
2022年诚如人才落户政策如下:
1、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员(调整前只有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人员)。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以及非成都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优秀专科毕业生(调整前是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
3、具有中级技术职务及以上任职资格或取得国家注册证书的中级专业人员、管理人员(调整前是高级人员)。
4、国外留学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位,回国要求到成都市落户的人员(调整前只是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人员)。
5、非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中国公民投靠户籍在成都市的配偶,在配偶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满5年,且夫妻双方年满30周岁的可将户口迁入。
成都人才市场户口迁移问题!
把自己的户口迁回老家(绵阳)
1、首先需要迁入地(绵阳)当地的户籍机关开具《准迁证》,一般以工作调动、购房入户或婚迁等理由申请。只要你符合当地入户政策的条件,就可以开到(你只能是非农业户口,如果你想迁回成为原来的农业户口基本不可能)。户口和档案是分开的,如果你要把档案一起迁回绵阳,最简单的方法是需要在当地有工作,再到绵阳的人事局办理档案事宜,公安机关不管档案。
2、取得《准迁证》后,即可回成都办理户籍迁移。取得《户籍迁移证》,即成为“口袋户”,需要在迁移证上的期限之内,将户口落户在迁入地(绵阳)。
3、持《户籍迁移证》回绵阳落户,完成迁移。
由于你的户口现在是在成都人才市场,你的档案是否需要一起迁移,要咨询人才市场。现在的政策天天变,一切都要问了才知道。
非全日制本科可以落户到成都天府新区人才市场吗?
不可以。根据《成都市公安局关于执行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青年人才和技能人才落户政策的通知》(成公通﹝2017﹞54号)精神及2018年1月1日,成都市实施积分落户政策,新政规定: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在本市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专学历可以办理落户,其他非全日制学历按照积分落户。
成都人才引进落户条件
成都市人才落户可分为三大版块:成都市学历人才入户、专业技术人才入户、技能人才入户。
1.学历人才引进落户
(1)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市外人员,可持毕业证申请落户。
(2)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非本市户籍毕业生(含国外取得学历人员),可凭毕业证在成都东部新区和近郊区申请入户。
(3)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的非本市户籍毕业生,在毕业次年12月31日前,可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入户。
2.专业技术人才成都入户条件: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的中级职称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专业技术人才,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1年以上,经单位推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证后申请入户。
3.技能人才成都入户条件:在成都市现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能人才服务中心认定后,可申请入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