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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留学人才引进政策
成都留学人才引进政策有以下:
1、海归可申请专属人才工作证根据《关于鼓励和引进留学人才来蓉创业工作的若干意见》,留学人员来成都创业、工作,不受其出国前户籍所在地限制,凭用人单位证明或工商执照可向市人事行政部门申请领取《成都市海外人才工作证》,既可长期居留,也可短期工作,来去自由;
2、可享受高校人才创业补贴根据规定,毕业5年内、处于失业状态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孵化创业项目补贴或创办创业实体的,可享受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可享受补贴的创业项目有:孵化创业项目补贴、创办创业实体补贴;
3、国际顶尖人才最高一亿元资助2017年成都出台的“产业新政50条”,其中就提出,将强化高端人才激励,对国际顶尖人才(团队)来蓉创新创业给予最高--亿元综合资助。在成都创业的海归,如果项目前景被看好、科技含量高,最多可获得300万元的项目资助;
4、高新技术产业可申请经费支持留学人员从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活动,成都市政府每年从科技三项经费中安排--定经费予以支持。海归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可优先享受成都高新区三项经费,有关部门将协助其申请贷款和有关科研启动资金、科研资助经费。同时,实施了成都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择优项目匹配制度,对获得国家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经费的,市财政按照1: 2比例予以匹配;
5、支持创新创业企业拓展国际业务;
6、支持创新创业企业引进国际先进技术;
7、支持创建国际型创新创业载体。对外资持股比例30%以上、或由外籍团队独立运营、或入驻外资企业(外资持股比例30%以上)占比50%以_上、或入驻企业年度出口额占销售收入50%以上、或入驻企业外籍员工总数占比30%以上、或各类离岸创新创业基地等国际型创新创业载体,经认定后,在1.2的基础上。上浮30%给予补贴;
8、支持开展国际性在线创新创业活动。对组织境外创业项目参与成都高新区组织的在线国际项目路演、创新创业论坛、创新创业大赛等在线创新创业活动的创新创业服务机构,经认定后,按每个创业项目5千元补贴标准,给予每个机构每次活动最高不超过5万元补贴;
9、高层次人才补贴:如果你是国家、省、市各级人才计划的高层次人才,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补助;创办中小型科技创新企业,可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三个档次的创业启动资金补助;
10、创业购房租房红利:符合天府新区《鼓励发展产业目录》的企业、总部型企业、税源型企业,实际购房面积不超过5000平方米的部分,按照购房金额的10%、最高不超过800元/平方米给予-次性补助。
办理迁户口的一般流程是:
1、先向迁入地的派出所提出申请;
2、获得同意后去到迁出地的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3、迁出地的派出所开出户籍证明;
4、持户籍证明和相关材料到迁入地的公安局(市级)户政科办理申请迁入;
5、工作人员核实材料后,签发《准迁证》;
6、持准迁证去到迁出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并开具迁移证;
7、持身份证与迁移证到迁入地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综上所述,出国留学人员是可以回成都落户的,但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可以进行办理,而且还要提交相应的证件,才会享受到该有的政策待遇,所以,办理任何事情都是有法律依据的,只要走合法的程序,就可以得到该有的东西。
【法律依据】:
《成都市引进培育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实施办法》第一条
为加快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技能人才对我市经济社会建设的促进作用,按照《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和《成都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要求,结合成都实际,制定本办法。
成都人才引进政策
成都人才引进需要以下条件:
1、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具备国民教育同等学历的人员及留学回国人员;
2、全国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均可迁入本市落户;
3、专业人才落户和技能人才落户;
4、依法注册登记并正常经营的市场主体,其法定代表人、员工和个体经营者可迁入本市落户;
5、本市户籍人员,均可申请其直系亲属投靠落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户籍迁移具体有哪些类型
1、居住证转户口政策,在该市居住满一定时间者,在满足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可以申请转为常住人口,迁入户籍;
2、人才引进政策,在满足相关政策要求的情况下,可以直接申请户籍迁入;
3、投靠类迁户,该类方法适用于与该市常住居民结婚的外省居民,或者与该市常住居民有父母子女等亲缘关系的外省居民;
4、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留学生政策,在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户籍迁入。
海外留学生成都落户政策有哪些
1、对具有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在自贸区或全创改区工作的外籍华人,全面取消工作单位类别、年限、停居留时间限制,可直接申请永久居留。
2、对具有创新创业意愿的外国留学生,可以凭我国高校毕业证书申请2至5年有效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加注“创业”),进行毕业实习及创新创业活动。期间,被有关单位聘雇的,可以按规定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
3、外国留学生具有在川创新创业意愿的,提交创业意向证明或拟创办企业的证明材料、我国全日制高等院校(含港澳地区的高等院校)毕业证书,可以申请2到5年有效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加注“创业”);
在自贸区、全创改区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期间,被有关单位聘雇的,可以按规定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
扩展资料:
2017年7月20日,成都市正式实施“人才新政12条”。新政实施近2年时间,在来蓉人才的落户、出入境和停居留等方面,成都市公安局创新推出多项便民服务。
截至2019年5月,成都市全市累计落户人才28.26万人,其中,青年人才28.07万人,占99.33%;技能人才0.19万人,占0.67%;
成都市全市取得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国人数量已远超新政实施前13年的总量,现成都市共有取得永久居留身份证外国人226人次。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成都出入境“十五条”新政公布
成都人才引进落户政策
法律分析:明确具有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青年人才,凭毕业证来蓉即可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可凭单位推荐、部门认定办理落户手续。1、在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天府新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2、在其他区(市)县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初级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工职业资格的;并且,年龄45周岁以下并在成都市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人员。
法律依据:《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第四条符合以下我市人才引进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一)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二)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三)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两年以上的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单位所在地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四)取得“蓉城人才绿卡”的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按规定办理随迁或投靠。